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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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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彭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黎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2463.96万元。

  2、公司2017年底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6月28日开始转股,截至报告期末,可转债累计转股股数为756,289股,公司总股本由转股前的5,807,745,000股变为5,808,501,289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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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0年2月4日,公司收到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华能结构调整基金”)管理人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增持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华能结构调整基金自2020年2月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包含增持计划已实施部分),且不超过40,000万元(包含增持计划已实施部分)。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6元/股。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能结构调整基金共新增持公司股份77,472,232股,累计成交金额20,104.8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线(详见公司临2020-004号、005、006、008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60亿元,同比降低44.44%;净利润1.03亿元,同比降低5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1.28亿元,同比降低27.51%,主要原因如下:

  (1)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1,237.60万千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7万千瓦,包括:公司所属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份投产火电装机容量132万千瓦;2019年末,公司完成收购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增加5万千瓦光伏发电容量。由于新机组增发电量原因,公司完成发电量124.1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9%。

  (2)报告期,公司煤炭产量109.09万吨,同比降低26.80%;煤炭外销量51.29万吨,同比降低44.19%;煤炭销售平均单价完成276.22元/吨(不含税),同比减少29.63元/吨(不含税),同比降低9.69%。

  (3)报告期,由于电煤价格持续高位,标煤单价完成399.27元/吨,比上年同期增加47.41元/吨。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比期初增加1.66亿元,增长1224.37%,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煤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减少、合同负债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比期初增加7.08亿元,增长133.67%,主要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0.18亿元,增长25.73%,主要由于公司按规定计提未到兑付期的债券利息所致。

  6、报告期末,股本较上年度末增加8505股,由于可转债转股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2月4日,公司收到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华能结构调整基金”)管理人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增持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华能结构调整基金自2020年2月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包含增持计划已实施部分),且不超过40,000万元(包含增持计划已实施部分)。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6元/股。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能结构调整基金共新增持公司股份77,472,232股,累计成交金额20,104.8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线。(详见公司临2020-004号、005、006、008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尚未到期,待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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