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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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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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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凡2020年5月13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15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3号万吉工业区拉芳大厦(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晨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邮箱:laf@vip.126.com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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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02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吴桂谦先生、张晨先生及郑清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24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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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日常关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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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郑清英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A、B、C、D幢

  经营范围:养老产业项目投资、策划、服务;陪护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餐饮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货运经营;仓储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软件、日用百货;食品销售;动漫软件、动画作品的设计、研发;电子计算机软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开发;网页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务;影视策划;品牌策划;文化传播活动策划;商务礼品、工艺礼品、广告促销礼品、节庆礼品、办公礼品、针纺织用品、创意礼品的生产及批发(不设店铺,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须经许可后方准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名称: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6.89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孙俊峰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

  注册地址:沭阳县迎宾大道软件产业园A栋907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视频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动画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服装、鞋帽、日用品、母婴用品、玩具、食品(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生鲜水产品、蔬果、农副产品、化妆品、电子产品、保健品、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图书批发、零售;儿童教育产品推广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教育信息咨询;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代办体检服务;留学信息咨询;科教用具、教学实验用具组装、销售及技术咨询。旅游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住房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卫生洁具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办公设备零售;物业管理;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乐器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户外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眼镜零售;钟表零售;箱包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零售;厨具卫具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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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名称: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47.48万元

  法人代表人:郑清英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熊猫工业城。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汕头市多彩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4、汕头市潮南区环塑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

  法人代表人:黄爱纯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胪新桥北。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服装;物业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黄爱纯持有60%股权,柯泽桂持股20%,吴娟珠持有20%股权。

  5、名称: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70.75万元

  法人代表人:查道存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40号2022室。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商务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中介、家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多媒体设计制作,动漫设计,计算机多媒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文体用品、工艺品(除专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鉴于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故无法列示其持股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有关规定,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环塑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1、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子公司向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2、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广告发布合同》,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广告宣传服务。

  3、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双方签订租赁相关合同,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潮南区环塑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租赁业务。其中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垫付公司在租赁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02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正中珠江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正中珠江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从业人员总数500余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1.7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2亿元,证券业务5,256万元。2019年度为包括36家上市公司在内的652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了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冯军,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尚未确定具体人员。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冯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8万元,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及审计工作量决定2020年度华兴审计业务的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正中珠江前身是由成立于1981年的广州会计师事务所与成立于1985年的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0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正中珠江在2002年度获得首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代理记帐许可证,同时还具有国有企业经济鉴证(A类)资格、会计电算化验收公证和咨询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会员、广州市股权交易中心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资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等多种业务资质。正中珠江过去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正中珠江连续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5年,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韶华已签字1年,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已签字1年。

  (二)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正中珠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改聘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正中珠江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正中珠江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正中珠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经公司同意,华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就公司拟聘华兴执行2020年度审计业务与正中珠江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公司管理层正直和诚信;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不存在与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不存在其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其他特殊事项。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改聘华兴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华兴担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改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且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事先通知正中珠江。公司拟聘任的华兴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改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改聘华兴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改聘华兴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0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28,701.22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30,379,514.6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2019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6,72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868,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00,650.80元(含税),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8.6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5月2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并于2019年5月28日刊发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实施股份回购金额17,952,125.55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此部分占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17%。

  综上,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47,052,776.35元,占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4.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02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债务重组》。

  3、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4、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 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本次执行修订后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16号以及财会[2017]22号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执行财会〔2019〕8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二)执行财会〔2019〕9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执行财会[2019]16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 “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项目;

  (2)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四)执行财会[2017]22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其中:对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列报的调整如下: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03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上述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拉芳家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00.00元,扣除承销费38,246,050.80元及保荐费用3,1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60,377,949.2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24490360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20]G1902790003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拉芳家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的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0- 03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体系变动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详见下表: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洗护类产品和香皂所需表面活性剂、香精、硅油、皂基以及其他功能性辅料等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710元/吨,下降比例约10.30%;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1,440元/吨,涨幅比例约14.09%;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约10,260元/吨,涨幅比例约12.26%;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780元/吨,下降比例约16.21%;硅油采购均价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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