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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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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94                                                 公司简称:广日股份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蒙锦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仲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项目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变更

  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于2018年11月8日签发了《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穗国资批〔2018〕109号),原则同意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智集团”)以2018年12月31日为合并基准日吸收合并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集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广智集团将成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56.56%股份。2019年1月31日,广智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5号),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广日股份收购报告书》、《广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事项获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3)。

  2020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广智集团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广日集团所持有的公司486,361,929股(占公司总股本56.56%)股份已过户至广智集团,广日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由广日集团变更为广智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广州市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广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完成股权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2)广州地铁项目

  2019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日电梯、参股公司日立电梯(中国)组成联合体投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本项目包括广州地铁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在内的所有车站及段场公交重载型自动扶梯和电梯(含部分透明钢井架)等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仓储保管、安装、既有扶梯拆除,各阶段(包括样机)的试验、测试、调试、验收等工作,以及含运维线路电扶梯等设备验收后2年质保期及后续15年综合运维服务等,中标总价为549,599.740998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广日股份关于联合体中标广州地铁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

  广州地铁项目包括10条线路,双方协商按线路、供货及伴随服务、运维服务分别签订合同。2020年3月至4月,联合体与广州地铁集团及监造商分别签订了10条线路的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根据联合体协商确定,广州地铁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二十二号线合同由广日电梯实施执行,五条线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162,070,227.45元;广州地铁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四号线二期、十八号线合同由日立电梯实施执行,五条线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639,893,632.4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8日、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日股份关于广州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及临2020-011)。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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