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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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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洪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玉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97     公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

  1.3 公司负责人陈洪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玉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合并利润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利润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陈洪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剑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玉茹

  4.1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 2019 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项目,其他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不受影响。

  4.1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收入的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97         公司简称:保隆科技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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