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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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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赫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荫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亚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4.99%主要系预付材料款本期结算等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30.03%主要系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等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71.96%主要系预付构建长期资产款项增加等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46%主要系本期支付货款签发票据增加等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2.88%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较多等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80.97%系本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7.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3.11%主要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汽车市场需求进一步下降等所致;

  8.营业成本同比减少46.6%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等所致;

  9.研发费用同比增加99.32%主要系本期增加技术储备加大研发投入等所致;

  10.其他收益同比减少66.6%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等所致;

  11.营业利润同比减少238.11%主要系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等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4.69%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等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389.92%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等所致;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07.25%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泰斯特沃特玛应收款事项

  公司2019年半年报披露:应收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两张面值为500万元)的背书人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在追索时效内已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涉及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的案件已一审判决,判决向英泰斯特支付票据金额500万元及加算利息,中通客车已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判决;涉及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案件已一审判决,判决由新沃运力向英泰斯特支付票据金额500万元及加算利息。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追回相关权利。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1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6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且与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1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管海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1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1年,公司以持有的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5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493652460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负责人:张焕志

  营业场所:龙口市振兴路81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其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外汇售汇。(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7612425223

  法定代表人:易舟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7栋3层01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测控系统集成,计量检测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生产线技术改造,电子产品,电子测试设备,环境试验设备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液晶模组信号测试系统、汽车电子测试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汽车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英泰斯特51%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圣博扬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英泰斯特49%股权。

  四、交易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

  2、借款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贷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

  4、贷款期限:1年

  5、贷款利率及结息方式: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6、公司担保情况:公司以持有的英泰斯特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持有的英泰斯特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融资安排,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英泰斯特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2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与经审计年报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416,014,668.56元主要系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等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394.70%主要系本期部分尚未到期票据背书转让及贴现未终止确认等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02.92%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等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53.30%主要系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等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288,552,474.90元系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0.30%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转入结算等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87.63%主要系控股股东借入资金等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02,841,239.04元系本期部分尚未到期票据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所致;

  9.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5,323,092.15元主要系本期计入理财收益等所致;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6,982,737.48元主要系本期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收益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90.54%主要系上期计提商誉减值等较大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6,225,436.17元主要系本期债务清理收益增加等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36.96%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多等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7.5%主要系本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等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1.65%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等所致;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279.53%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18年8月6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7月8日股份回购实施期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11,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40%,最高成交价为7.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184,780.52元。2019年7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211,019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荫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亚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1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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