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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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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平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

  1、联合研发

  ①根据2013年2月公司与SK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以下简称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迪西)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与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就精神神经类全球首创药物SKL-PSL在包括临床前试验、新药注册申请、临床试验、生产批件申请、生产销售权益及在中国、美国或欧洲的注册等领域共同合作。SKBP许可方正医药研究院共同参与SKL-PSL项目的研发,并共享研发进展数据及相关资料;方正医药研究院负责临床试验和新药注册申请,并协助SKBP在美国FDA或欧洲相关部门的注册申请;上海美迪西进行临床前研究,并为方正医药研究院准备新药申请所需文件;公司负责提供临床试验样本生产服务并申报药品生产批件。公司独家拥有SKL-PSL药品在中国境内(含香港、台湾)的销售权,其中,SKBP享有净销售收入10%,上海美迪西享有净销售收入5%,其余利益分配由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另行约定。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项目已获得伦理核查批件,并与山东北大医疗鲁中医院完成首例受试者筛选。

  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委托方正医药研究院完成琥珀酸曲格列汀原料药及片剂的小试、中试开发、预BE试验、BE试验以及验证性临床试验研究(如需),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公司将向方正医药研究院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不包含验证性临床费用总额为2,750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支付相关研发经费550万元,项目处于小试阶段。

  2、金融服务协议

  2017年1月,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方正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及融资、结算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司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协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存款0万元,累计取款0万元,共取得存款利息收入245.95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44,390.7万元,公司尚未申请贷款。

  3、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2014年9月,公司与北大医疗、北京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北京)、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德同)共同投资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少于5亿元且不超过7亿元;同时,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按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3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出资款。

  4、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薪酬支付事宜

  2015年5月,公司与原子公司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成”)签订协议,将公司原料药相关的业务和资产(包括存货、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转让给重庆合成,协议约定原料药业务人员随资产一并转移。2015年11月24日,公司已将重庆合成的股权转让给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由于人员转移涉及的员工劳动合同变更尚未全部完成,公司与重庆合成协商,约定由公司代为支付职工薪酬,重庆合成应事先支付相关款项。2020年年初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代重庆合成支付职工薪酬金额合计261.48万元。

  5、北医医药签署长期服务合同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签署《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长期服务合同》)。《长期服务合同》约定,北医医药为北大国际医院的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特殊药品除外)、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项目服务的唯一提供商,暂估合同总金额为每年10亿元,期限三年,自《长期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2,349.81万元。

  6、关联方资金往来

  2020年初,公司与合成集团往来余额159.72万元,双方未计算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合成集团7.46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与合成集团往来余额152.26万元。

  (二)其他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注销事宜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事宜。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42号)。由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大学,子公司注销需发起国资流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注销事宜尚未完成。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股权事宜

  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股权。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肿瘤公司股权。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7年10月26日披露的《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2017-48号)。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转让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事宜尚未完成。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0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3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宋金松先生、范晶先生、孙建先生、任甄华先生、毛润先生、郝颖先生、王洪先生和唐学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金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年4月29日

  ●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的披露日期:2020年6月30日

  一、审议程序情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按原定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22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20〕27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二、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公司无法按期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无法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天健会所因公司重要组成部分北大医药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武汉公司”)处于疫情最严重区域武汉,且主要客户为湖北省的医院,同时武汉地区的银行复工较晚,主要客户和银行无法及时办理询证函回函及回函核实等事宜,天健会所无法实施充分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程度

  受新冠肺炎暴发的影响,2020年春节前武汉作为新冠疫情的疫情中心,于2020年1月23日开始全城封城管理,至2020年3月20日才开始逐步复工,目前实际复工情况尚未完全恢复到正常状态。

  天健会所于2020年1月中旬对北大武汉公司进行现场审计,并向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以及各开户银行实施函证程序。其中,由于北大武汉公司销售客户主要为武汉市内各级医院,自2020年1月23日开始封城管理后,武汉市各级医院均列为仅针对“新冠疫情”的救治医院,除接收疫情相关病人及药品物资配送外,其它工作全部停止,直到3月当武汉市疫情得到控制后,抗疫指挥部才逐步恢复部分医院接受非疫情病人,但医院药剂科和财务科人员也未复工。截至4月20日医院药剂科和财务科人员才开始逐步复工,才有条件与医院财务科和药剂科人员沟通审计函证事宜,对应收账款的回函及函证差异确认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同时,由于开户银行复工时间滞后,银行回函需要按照银行内部管理流程申请核对盖章,北大武汉公司涉及银行借款和保证金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函证需核对项目较多,复核时间较长,目前尚未完全取得银行回函。上述事项导致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受到疫情影响,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营业收入、银行存款、短期借款等财务报表重要科目,导致公司客观上无法在2020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三、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有关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编制工作

  截止目前,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非财务信息部分内容已完成,部分财务信息数据尚未最终确定。

  (二)审计工作

  截止目前,天健会所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为:天健会所于2020年1月中旬至3月中下旬陆续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现场审计,执行了包括询问、检查、监盘、重新计算、分析等审计程序,并向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以及各开户银行实施函证程序。鉴于北大武汉公司处于疫情最严重区域,主要客户为湖北省的医院,受疫情影响,主要客户和银行无法及时办理询证函回函及回函核实等事宜。目前天健会所已完成现场审计工作,正在进行后期数据汇总,包括对已取得审计证据的底稿复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获取及复核等;对于因疫情原因未取得回函及未完成回函核实的,正在积极同公司一起联系催收及核对。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一)应对措施

  1、公司层面

  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影响情况,继续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审计工作条件,待疫情影响因素消除后尽快完成年报编制与审计工作。

  2、审计机构层面

  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及时评估对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的影响,对审计计划作出必要的调整;加大力度催收银行及往来函证和回函核实,如有必要考虑再次寄发询证函。

  (二)预计披露时间

  根据目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与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公司拟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并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所认为,北大医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的延期披露年报决议中与审计相关的事项属实。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

  七、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10:3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其中监事胡继东先生和郑晓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胡继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回避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五)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3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经审议,同意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曜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注销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854080835

  注册资本:五百万元整

  法人代表:李军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单洞路特一号国际大厦A座21层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单洞路特一号国际大厦A座21层

  成立日期:2009年02月27日

  经营范围: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销售;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9年、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股权结构

  ■

  欣曜公司系北大医药武汉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大医药武汉有限公司系武汉叶开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叶开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注销的原因

  欣曜公司在存续期间,业务主要为产品销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欣曜公司已无存在价值。为进一步节约公司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经审慎研究,决定注销欣曜公司。

  四、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在存续期间,业务主要为产品销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已无存在价值。公司本次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损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

  五、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武汉欣曜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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