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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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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恕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勇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建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据直接加总数在尾数上略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资产负债表科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

  (二)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科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拟向中信证券出售剥离广州期货99.03%股份、金鹰基金24.01%股权后的广州证券100%股份,其中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份,广州越秀金控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67.235%股份,中信证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支付前述交易对价(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鉴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无先例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2月25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3日分别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公告。

  2019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号),公司及中介相关各方逐项予以落实、回复及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其后,公司按规定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8日分别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021、2019-028)。

  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等公告。同日,广州越秀金控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广州证券67.235%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向中信证券出售所持的广州证券67.235%股份。

  2019年3月1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穗国资批〔2019〕35号批复,原则同意广州证券与中信证券合并重组。其中,越秀金控及广州越秀金控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100%股权,以不低于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价,置换成中信证券新增发的股份;广州证券100%股权注入中信证券(及其指定关联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同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穗国资产权〔2019〕3号核准意见,核准中联国际出具的《评估报告》。

  2019年3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4号),公司及中介相关各方逐项予以落实、回复及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同日,越秀金控作出股东决定,批准广州越秀金控转让其所持广州证券67.235%股份。

  2019年10月30日,中信证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事项获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53次会议无条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

  2019年11月,广州期货、金鹰基金分别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变更股权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

  2019年12月,公司接中信证券通知,其已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53)。

  2020年1月2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南市监内变字〔2020〕第10202001020125号),广州证券将所持金鹰基金24.01%股权过户至越秀金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020年1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广州证券已于2019年1月8日将其所持广州期货99.03%股份过户至越秀金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020年1月10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工商(市局)内变字〔2020〕第01202001100014号),广州证券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100%股份过户至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受理中信证券向越秀金控、广州越秀金控发行股份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已登记到越秀金控、广州越秀金控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至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项目实施完成。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注:粤财信托·珠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广州资产自有资金投入成本56,120万元,其他权益人份额126,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2,010万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4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

  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公司债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广州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广州资产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此外经查,广州资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发行方案

  广州资产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广州资产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广州资产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广州资产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广州资产股东优先配售。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广州资产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7、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广州资产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中介机构

  本次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广州资产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聘请。

  9、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广州资产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注册发行的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交易事宜;

  6、如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9、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广州资产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批程序

  广州资产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4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

  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中期票据,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资产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符合发行中期票据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发行中期票据的资格和条件,对广州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广州资产符合发行中期票据的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条件和资格。此外经查,广州资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发行方案

  广州资产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如下:

  1、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广州资产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方式

  根据广州资产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4、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确定。

  5、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授权广州资产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时间、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5、如国家、监管部门对发行中期票据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审批程序

  广州资产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广州资产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4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拆借资金,并与越秀集团签署《资金拆借协议书》。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10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固定期限借款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固定期限拆借资金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 计算;循环使用拆借额度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 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广州资产总经理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2、越秀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越秀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3、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此项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5、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8677792A

  注册资本:1,126,851.8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业项目开发;畜牧业科学研究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99%,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国资委。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3,209,705万元,净资产11,147,947万元;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5,860,136万元,净利润752,367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10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固定期限借款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固定期限拆借资金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 计算;循环使用拆借额度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 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广州资产总经理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出借方越秀集团,借款方广州资产。

  2、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10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固定期限拆借资金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 计算;循环使用拆借额度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 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广州资产总经理确定。若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固定期限借款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关联方借款。

  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金拆借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对其发展有积极作用。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除本次借款外,公司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越秀集团(包含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8,947万元,其中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金额50,000万元,向创兴银行贷款6,00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固定期限拆借资金利率和循环使用拆借额度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固定期限拆借资金利率和循环使用拆借额度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4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5月14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同时,议案2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勇高、张耀南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请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公司)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公司)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0年5月14日举行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0年5月13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金控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3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1)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董监高充分行权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障的其他主体

  3、保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年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单张保险单(可续保)

  6、授权事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聘中介机构,组织招采流程并选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出险(如有)相关的事项,以及在本事项有效期内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的事项。

  7、有效期:本事项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首次投保保单生效之日起满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纪委办公室及风险管理部更名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纪检职能,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设立纪委办公室;将风险管理部更名为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部门职责不变。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5)。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4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董监高充分行权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因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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