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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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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亚泰国际(拟更名“郑中设计”)是中国建筑室内设计和装饰施工及配套建设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是高端星级酒店特别是国际品牌酒店装饰领域的领军品牌。亚泰国际旗下Cheng Chung Design(CCD)设计品牌打破了国际设计机构对高端星级酒店室内设计领域的垄断格局,CCD追求专业领先及前瞻性的创新,在引领酒店设计的同时,以全产业链运作模式(前期顾问,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到机电、灯光、标识、软装、艺术品等)覆盖酒店、企业总部大厦、商业综合体、高端住宅等多业态领域。在美国专业室内设计杂志《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公布的“2020全球室内设计百大榜单”中,CCD排名亚太区第一名,“2019年全球酒店设计百大排名”中,CCD保持全球第三名。并于报告期内被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评为亚洲品牌500强,成为首家和唯一入选榜单的设计品牌。

  公司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级别已经达到建筑装饰企业的最高级别。此外,公司还拥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十四项资质。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壹级、展览工程企业资质壹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肆级等三项资质。同时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公司的信用状况评定结果为AAA级,公司是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所承接的项目及设计任务,均通过招标、邀标等方式取得,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EPC交钥匙项目获得更多订单及良好的市场反馈。

  (二)行业概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建筑装饰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公司亦属于建筑装饰业。

  建筑装饰业的机遇和挑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GDP增速6.1%,国家经济运行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根据《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70904亿元,比上年增长5.6%,建筑装饰行业整体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同时,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2018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显示,截止到2017年,中国建筑装饰市场的企业数量继续减少,从2011年的14.5万家减少到2017年的13万家,6年共有1.5万家企业退出了市场,其中中小企业数量比重占比较高,中高端企业得以发展,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拥有资金、人才、规模等优势的企业竞争力凸显。公司作为高端公共建筑装饰行业领先企业之一,拥有强大的品牌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未来,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居民对建筑装饰的消费需求,及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夯实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

  市场规模仍在增加。根据《2018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2017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总产值3.94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2800亿元,增长率达7.6%。鉴于建筑装饰行业具有重复实施的特点,会产生多次投入和消费。改革开放已经40年,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此,除大量的一次装饰装修外,部分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开始进入翻新阶段。建筑装饰行业的规模仍在不断增加,且升级趋势明显。

  重大事件的影响。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利好于行业发展。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习主席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自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以来,“一带一路”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更为广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为国内建筑企业“走出去”并持续加大与沿线国家的基建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国际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规划近期至2022 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对于处在基建行业下游的建筑装饰行业而言,“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给行业带来长期利好。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深圳及深圳企业备受瞩目,在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当中,深圳承担起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践行者和引领者这一使命。作为扎根于深圳的文化创意产业的一员,公司将把握这一历史机遇,谋求更大的发展。

  (三)公司经营模式

  1.设计业务流程

  ■

  2.施工业务流程

  ■

  3.设计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设计业务以原创设计业务为主。原创设计业务的获得一般依靠既有品牌声誉带来的项目邀标,对于部分标志性工程也采取主动投标方式。设计中心下属的业务发展部专司项目立项和拓展事宜。公司基于设计项目管理经验,对拟设计项目的设计工作量进行大致的评估,并对项目设计人员配置进行调整。

  公司在确定设计合同价格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是该项目设计工作量对公司设计人员投入的要求。设计工作量越大,公司需要投入的各类设计人员越多,设计合同价格则越高。影响项目设计工作量的主要因素包括:(1)拟设计项目本身的具体情况,项目的设计面积越大、功能类型越复杂、房型越多,则项目设计团队的工作量越大;(2)拟设计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品牌,投资规模越大,品牌越高端,对设计品质的要求就越高,各设计阶段需要沟通的次数以及设计图纸需要修改的次数也就越多,导致项目设计团队的设计工作量也越大。

  此外,设计合同价格的确定,还与该项目是否能为公司带来品牌宣传效应、在商业谈判中的能力以及发行人的设计品牌溢价等有密切关系。

  一个原创设计业务的执行一般包括六个环节:

  (1)概念设计

  包括平面规划与概念图片制作两个部分。设计师凭借深厚经验根据装饰空间大致用途对其作出总体的、风格化的规划,确定其主要色彩、格调、氛围、印象,确定功能区总体设置,并对空间使用情况做出安排。例如,在高端星级酒店概念设计过程中既要符合酒店的基本建造标准,还要为其规划出未来的服务动线、顾客动线、服务空间关系等运营条件,以满足、提升和创新客户的综合需求。

  (2)方案设计

  设计概念经客户同意后,根据客户空间具体构造图纸和建筑数据,围绕概念设计提出的规划和风格,对实际空间的各个方面做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并通过透视图、效果图详细表现地面、墙壁、天花等的处理及色调、风格、灯光气氛的体现。

  (3)方案深化

  将经客户认可的方案图进行详细拆解,对各个立面进行呈现,制作部分主要结构的大样。

  (4)施工图

  根据深化方案严格按照建筑图纸绘制可供施工执行的装饰施工图,对装饰施工操作的各个细节进行表述,例如门的具体制作、地面的具体铺置、墙面石材的接点处理等。

  (5)物料书

  配合概念及方案设计,对空间、颜色及材料进行选择和搭配,与设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制作物料书。在整个设计流程中,物料设计流程作为重要的辅助流程贯穿始终,为装饰设计从创意到最终效果的实现,提供了最有效的保障。

  (6)招标与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交付客户,客户以此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之后即进入施工环节。设计师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协同项目施工工作,并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的设计更改予以确认。

  公司的深化设计业务主要有两种:一是将客户提供的概念和方案设计细化为可具体执行的施工图纸的设计业务;二是在已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根据施工场地的具体环境对施工图纸进行进一步调校,形成现场施工图纸的设计业务。

  4.施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施工业务主要采用自主承揽、自主采购、自主施工为主,主要环节如下:

  (1)承揽立项

  首先由战略营销中心通过多条渠道获得项目的信息(如设计项目、设计参与投标项目、老客户后续项目、被邀约项目、网上公开项目等),并且在较短的时间内收集该项目的相关信息,为下一步的项目评审做好准备。

  其次由战略营销中心组织经营管理中心、预结算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建设单位的性质、信誉、资金和项目的类型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目的是了解本项目的实施风险和可行性,确定项目是否立项。

  如果项目立项成功,则由战略营销中心组织成立项目前期跟踪小组(由营销人员、设计师、预算员、项目经理组成),并制定项目跟踪计划,为业主提供进一步的服务。

  (2)组织投标

  在获得招标文件后,首先由预结算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的各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主要是对招标文件中的范围、质量、工期、付款条件、结算、变更和处罚等进行全面的审核,确定是否参加投标。如果审核通过,则进入公司投标的流程。

  在投标阶段由公司的预结算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汇总,其他各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或提供投标文件内与其相关的部分。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技术标的最终审核与确定,采购管理中心负责材料价格的提供与审核。预结算管理中心在投标过程中对工程进行成本测算及报价分析,最终形成的投标文件由各管理中心共同审定后正式出具。投标团队由经营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战略营销中心、预结算管理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共同组成(一般由3人以上组成),负责招标方的投标和答辩工作。

  (3)组建团队

  项目中标或承接后,由工程管理中心按照投标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班子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根据公司的人员和物资情况,合理调配人、机、物、料,按照项目造价、材料及物料的特点、劳务计划安排、施工条件及现场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后,确定由项目经理、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仓库管理员、预算员和财务人员等组成的项目管理团队,在整个项目进展过程中主要负责工程管理及施工安排,协调各个区域整体施工及材料供应等各个方面,并与其他各相关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进行项目实施。

  (4)项目实施

  公司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团队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施工计划,根据项目特点明确业主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比如装饰的功能性、项目进度和成本控制等,进行合理的施工组织编制,确定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施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把关和进度控制。

  公司坚持自主经营政策和不挂靠、不转包的经营模式,杜绝由于挂靠、借用资质和层层转包所带来的质量、安全和财务等隐患。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项目组主要人员由公司直接委派,其他施工人员由符合条件的劳务公司按照项目要求派遣。公司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月对劳务公司提交的用工清单进行复核后支付施工人员的劳务工资,并按季与劳务公司进行管理费结算和支付。经营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执行的监督和协调。项目材料采购由采购管理中心核准并统一采购。

  (5)验收决算与收款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相关资料,办理验收决算手续。公司严把质量自检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工程要求,缩短回款周期。

  (6)服务跟踪

  公司一般与发包方约定2-5年的质保期,具体因工程项目的不同而分别约定,自工程竣工交付工程发包方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公司对项目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但因工程委托方使用过程中的人为损坏、工程易耗易碎品的损坏、不可抗力因素损坏以及其他不归于公司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修理费用由工程发包方承担。

  公司还对完工项目实行跟踪回访,积极协助解决后续使用、保养及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业主交流和沟通,为下次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质量控制

  公司持续倡导工程质量、项目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和谐共进,已通过GB/T19001-2008 /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 /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措施和质量纠纷解决预案,对业务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所承接的业务未另行分包。此外,公司继续推进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立项的《酒店空间绿色室内设计标准》的制定,积极倡导安全、健康、环保的理念。

  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主要如下:

  1.设计业务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设计业务采取总监负责制,建立了主创设计师领衔制度和三级审稿制度。设计作品必须经项目设计总监、设计总监、公司级设计总监审验。

  (1)项目设计人员组织构架

  公司对项目进行合理分析后确定项目组人员数量,一般项目组构成包括:设计总监、项目设计总监、方案设计师、物料设计师、CAD制图人员、机电设计师和行政助理。其中项目设计总监负责协调各专业人员工作,并对人员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

  (2)设计成果审核及确认

  公司级设计总监与设计总监明确项目设计定位,由设计总监设定设计计划,划定设计阶段。项目各阶段完成前要履行内部审核及优化调整程序,公司级设计总监对项目设计的各阶段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3)设计服务及对装饰施工进行设计控制

  公司在设计成果施工过程中提供现场服务,确保设计作品的呈现质量。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现场交底及答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设计协调;各专业设备末端的综合定位确认;材料样板的审核及确认;装饰家具、灯具的图纸审核及材料确认;艺术品设计的沟通协调及确认;后期设备灯光的现场调试及设计协调等。

  (4)设计成果的存档管理

  公司对设计成果进行归档管理,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主要内容包括:由项目设计总监对各阶段设计成果进行存档管理;设计过程文件管理;图纸变更及设计联系函管理;项目设计过程中人力资源调配情况归档;项目设计人员工作综合评估。

  2.施工业务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操作者的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施工标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全部施工操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组织施工操作者进行技能培训,按照施工图纸和工艺要求,结合施工量大小,合理安排工序,科学开展施工。

  (2)施工技术的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技术和工艺的合理性,对施工质量和装饰效果具有决定性影响。公司在开工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组对图纸进行交底和会审,公司按照技术准备“三早”原则,即工作早介入、矛盾早暴露、问题早解决,使现场各专业施工有序展开,避免不必要的返工,避免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形成质量隐患,确保质量与进度达到业主要求。

  (3)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对施工材料采取合格供应商集中供应制度。施工材料进入工地现场后,严格按照公司材料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此外,公司对施工流程进行全程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的工序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出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披露指引中关于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1亿元,同比上升9.17%,其中设计业务实现收入5.20亿元,装饰工程业务实现收入19.12亿元,软装业务实现收入0.77亿元。此外,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33亿元,同比上升16.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亿元。

  2019年,面对经济结构性转型、城市化进程深化、消费需求多元化等形势,公司在积极打造品牌的同时,不断挖掘客户需求,拥抱变化,升级管理,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人才凝聚力,在2019年保持了收入、利润及订单的稳步增长,主要表现如下:

  1、各项业务保持增长,订单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设计业务实现收入约5.20亿元,软装业务实现收入约0.77亿元,累计实现收入5.97亿元,较2018年的4.80亿元(2018年软装业务收入为222.13万元),实现同比增长24.16%。设计业务签约订单合计11.79亿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设计订单中已签约未完工的订单总额达到22.74亿元。在报告期内,装饰工程业务实现收入约19.12亿元,新增订单28.50亿元,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订单总额达到28.55亿元。

  2、品牌见证设计软实力的崛起,设计的引领作用,创意的主导作用日渐凸显。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在美国专业室内设计杂志《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公布的“2020全球室内设计百大榜单”中,Cheng Chung Design(CCD)排名为亚太区第一名,“2019年全球酒店设计百大排名”中,Cheng Chung Design(CCD)保持全球第三名,并于报告期内被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评为亚洲品牌500强,成为首家和唯一入选榜单的设计品牌。截止报告期,公司在大湾区共有 50 多个已完成或正在建的酒店、商业、住宅、体验馆等综合体项目,包括前海总部大厦(深圳前海世茂金融中心、深圳海能达全球总部大厦、深圳前海华润中心、深圳前海嘉里中心、深圳招商前海自由贸易中心等)广州越秀西塔四季酒店、深圳平安金融中心、佛山罗浮宫索菲特酒店、东莞洲际酒店等地标性建筑。Cheng Chung Design(CCD)积极传承东方文化,弘扬东方设计理念,力求将东方设计带入酒店设计领域,并逐步成为影响行业风格的一种标杆。此外,公司积极推进设计研发实力的增强,力图在传递美学体验的同时,站在客户角度,在空间的多维度利用、运营成本的节约、观感的层次变化、科学技术的应用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设计方案。例如在深圳某酒店项目中,通过设计让全日制餐厅与大堂吧连在一起,共用一个厨房和同一批服务人员,不仅节约了运营成本,而且当早餐用餐高峰期时,宾客也可以在大堂吧用餐,充分利用这些闲置空间,即使是高峰期也能让宾客拥有一个良好舒适的用餐体验。

  3、通过文化建设凝聚人才,通过激励吸引人才。报告期内,公司不仅将创意奉献给客户,也用来丰富自身的文化建设。一年一度的“家庭开放日”之际,总部办公室摇身一变,从平时高大上的办公区变成了温馨可爱的“家”,迎候小朋友及家人;年度趣味运动会,各位设计师变装上阵,奉献各自团队不一样的精彩;嘉年华活动中,设计师们支起各类美食杂耍小摊位,既庆祝节日,也充满温情和创意,不同主题的文化活动和层出不穷的创意,将员工凝聚在一起!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对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期权激励,并于2019 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还继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对设计师、业务拓展人员、项目经理、投标人员、结算人员等核心岗位进行绩效考核的优化,制定考核细节,为员工更好发挥积极能动性注入更多动力。

  4、重视研发,加强科技在业务中的应用。截至报告期末,已经取得授权的专利79 项,待授权的专利4项,提交并获得受理的专利24项;取得软件著作权8项。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消费追求会越来越多元化,催生设计的创新与发展,未来会有更多科技和智能化的应用出现在设计和施工当中,公司提前布局,拥抱变化。

  5、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有效改善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由董事长及总经理亲自负责,组织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工程中心、成本中心、法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临时小组,针对不同客户,采取不同措施加强施工项目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经过定期追踪结果、及时改变方法、提前和客户沟通付款安排等方式,于报告期内改善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具体变化情况及影响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8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过去的2019年里,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向董事会提交《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在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天健审【2020】7-518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已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泰国际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13,264,815.3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26,481.5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0,419,876.28元,减去2019年度实施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36,0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66,358,210.13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暂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002,96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54,000,889.5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5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送红股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9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财务预算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29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泰国际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13,264,815.3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26,481.5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0,419,876.28元,减去2019年度实施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36,0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66,358,210.13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暂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002,96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54,000,889.5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5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送红股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9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在总结2019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会成员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忠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云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颖女士及保荐代表人陈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提案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二: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提案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提案五: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七: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提案八: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高刚先生,章顺文先生、陈燕燕女士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提案四、提案六、提案七、提案八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传真:0755-2360926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小颖、张斌

  联系电话:0755-8302 8871

  传真号码:0755-2360 9266

  电子邮箱:atg@atgcn.com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5月19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1”,投票简称为“亚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3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1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2,9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5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60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0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200.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320008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0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0,96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18,000.0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7,54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830000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0,770.8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29.80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14.29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0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3,085.14万元,累计已使用利息收入70.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9.88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94.5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231.45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7.0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231.4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7.03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799.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会大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中的期末资金金额相差1,000.00万元,为公司出于现金管理需要存入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银行账号为12590206098001530)通知存款500万元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为12590206098001544)通知存款50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投项目“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由于尚未建设完成,无法计算效益。

  (2) 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目前已经结项,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3) 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的项目,不形成直接经济产出,其经济效益体现在总体效益之中,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4) 募投项目“补充装饰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12月26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89.31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日到2019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63.91万元,利息收入1.2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526.67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418.71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由于尚未建设完成,无法计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4: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 黄绍煌

  ■

  2)吴亚亚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所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泰国际”)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泰国际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13,264,815.3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26,481.5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00,419,876.28元,减去2019年度实施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36,0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66,358,210.13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暂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80,002,965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54,000,889.5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5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送红股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未超过2019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及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下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 年 1 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收入计量标准发生改变,新收入准则需先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按照分摊至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在履约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由于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为完善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文件以及《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9-2021)》,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3、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原则,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意见。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四、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0年)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原则上公司应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比例

  1、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变更机制

  1、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 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 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 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七、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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