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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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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 至2020年5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年 5月22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科技园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授权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三)、上述第7、8、9项议案为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科技园二楼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 2020年5月26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后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曹永贵 、袁剑

  (2)、联系电话:0735-2659812

  (3)、传真:0735-2659812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金贵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 5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 5月 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4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号文核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5,719.2116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5,256.8462万股,公司股东发售462.3654万股,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3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63.5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2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4]2-1号《验资报告》。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6,169.655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974.09万元,另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119,524,09万元,另扣除从账上支付的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证券登记费292.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231.9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4月1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2-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1、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272.1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本金68,963.5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308.56万元,使用转入专户的自筹资金1,266.9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3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余额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余额19.31万元,转入的自筹资金余额5.01万元)。

  2、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168.26万元(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299.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80.4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余额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余额15.1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等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项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4年2月20日,公司分别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又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南大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该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2017年4月28日,公司分别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执行。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均已被司法冻结。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后,使用募集资金18,449.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5年3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终止实施“5万t/a次氧化锌烟灰资源利用项目”,将原定用于投资该项目的24,159.20万元中的22,226.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24,159.2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5.03%,其中22,226.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其余1,933.20万元募集资金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产情况和公司其他投资项目建设及相关流动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用途。

  3、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2,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6年4月8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将流动资金12,000万元归还至募投专户,至此,公司已全部归还2016年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65,168.26万元,占承诺投资项目总额的103.34%,其中:

  1)白银技术升级技改工程项目累计已投入27,627.01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60%。

  2)5万t/a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已投入17,175.29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99.01%。

  3)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累计投入24,469.84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10.10%。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7,482.3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7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7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7年5月11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截至2018年5月2日,已将流动资金70,000万元归还至募投专户,至此,2017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所有资金已全部归还募集专户。

  4、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8年5月3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4月30日,已将流动资金56,000万元归还至募投专户,至此,2018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募集专户。

  5、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9年4月30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54,299.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未归还至募集资金户。

  6、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5,168.26万元,占承诺投资项目总额的54.66%,其中:

  1)2000t/a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项目累计投入13,725.47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0.81%。

  2)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2,743.01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68.08%。

  3)3万t/a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投入3,399.78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6.46%。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35,300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

  (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和附件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以下问题:

  2019年4月底,本公司由于资金紧张,通过临时借贷归还2018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4,000.00万元募集资金,通过自有资金归还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并根据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000.00万元用于归还临时借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299.00万元。同时,由于本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仅为23,718.4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和本公司其他账户绝大部分资金均被冻结,募投项目处于停滞状态,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募集资金如期归还的可实现性较为困难,故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合计54,314.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

  1-1. 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1

  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1-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募集资金总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4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贵银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永贵、曹永德、张平西、许军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全部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皇酒店”)成立于2013年08月13日,法定代表人曹雪武,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卷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住宿、餐饮、洗浴、健身、足疗、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票务代理,贸易经济代理。住所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大厦1-5层、20-26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3,468,789.08元,净资产为-43,917,476.32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626,070.51元,利润总额-22,295,658.93元,净利润为-22,295,658.9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房地产”)成立于2002年03月25日,法定代表人曹永贵,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住所为郴州市北湖区日月路1号雄森假日酒店副楼1124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获得金江房地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的财务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皇酒店是金江房地产的全资子公司,金江房地产认缴出资8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100%,金江房地产是公司董事长曹永贵先生的控股公司,曹永贵先生认缴出资1,84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92%,金皇酒店与金江房地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金皇酒店、金江房地产经营发展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金江房地产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租用金皇大厦1栋5楼办公室一间及金皇大厦大堂左侧,共约83m2,每月租金16,000元。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的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等情况的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双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协商方式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将此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2、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事前和现场均予以认真审核和确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与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分别开展相关业务,与郴州市金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的费用不超过300万元,与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有限公司不超过30万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4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白银、铅等商品期货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结合公司未来原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等情况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二、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期货套保品种仅限于公司原料采购、商品库存、产品销售中所涉及的银、铅等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期货套保的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交易所临时调整保证金比例时除外)。期货套保的总量为白银不超过300吨、铅不超过3万吨。具体套保数量视公司生产经营进度而定。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四、期货套保会计核算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铅精矿、阳极泥、精铅、粗铅和粗银等,这些原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料进口到产品销售期间,铅、银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当沪银、沪铅达到购销差价并略有盈余时,分批分次建立套保头寸。实际操作时,需结合原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制订具体套保交易方案。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保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可以防范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分析

  1、原料采购环节风险类型分析

  公司目前铅、银冶炼产能大于自身原料生产的供应,需要对外采购铅精矿、银精矿、粗铅等原料以满足冶炼生产。部分原材料由公司从境内采购,供货商点价。在原材料到货未点价时,如果市场价格上涨,将出现成本倒挂情况;在原材料到货点价后到产品销售之间存在时间差,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将造成亏损。属于上、下游均存在风险敞口的风险类型。

  2、产品销售环节风险类型分析

  在现货销售中,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往往会出现销售不畅的情况,造成产品库存积压,积压库存不但给公司带来现金流问题,同时给公司带来额外的财务成本。如果积压库存产品价格下跌,可能给公司带来亏损风险。此类风险属于现货流动性风险。

  (二)其他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亏损。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资金量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期货交易主要是采取网络电子交易委托,如果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不畅通,可能出现网络技术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期货头寸必须有相对应的现货敞口保值需求,禁止进行期货投机交易。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订)》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八、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码:2020-05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9日停牌一天。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30日。

  2、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金贵”变更为“*ST金贵”,股票代码仍为002716。

  3、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贵银业”)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 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金贵”变更为“*ST金贵”

  3、股票代码:002716

  4、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3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9日(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5、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19 年8月3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控股股东曹永贵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14亿元,且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归还所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于2019年10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已达成了1.2亿元的解决方案,尚未完全解决资金占用,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的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4月30日起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开展全员改善活动和探索多样化的闲置资产处置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增收节支,实施多角度、多层面、多类别的成本改善课题,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加大增效改善力度;降低各项能耗,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实现减亏。推行工序承包试点,对部分条件具备的车间、工段或工作小组,开展内部试点,逐步铺开的承包机制,达到精干人员、降低费用、提升效益的效果。

  2、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司法重整,未来公司将通过重整程序引入具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会获得显著优化,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将得以恢复,有利于消除公司面临的债务危机。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将重新定位行业角色和区域产业地位,通过制定新的发展战略,优化业务结构,深化内部改革,推动降本增效等多项措施,发挥上市平台优势,继续深耕白银及白银原料中多金属资源的清洁综合回收业务体系,不断提升工艺技术创新水平与研发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使公司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不断提升。

  3、争取公司所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借助当地产业政策扶持力量,努力改善银企关系,提升企业资金信用,做好到期借款的展期工作,维持资金链的正常运行。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会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

  (二)联系电话:0735-2659812、0735-2659859

  (三)传真:0735-2659812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4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贵银业”)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5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和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针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回收风险的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诉讼计提预计负债以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一)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永兴县长鑫铋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锦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旺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供应商的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及预付账款转至其他应收款合计为393,161.16万元,共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3,786.08万元。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1、根据回函及问询情况,对供应商与公司往来余额存在差异的,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分单位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对账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由于公司与永兴县长鑫铋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金来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联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富兴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富恒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5家单位对账时间伧促,沟通不畅,暂无法确认其往来余额,经公司谨慎考虑,按公司对其往来余额的60%计提坏账准备。

  考虑到上述情况可能会对2019年净利润产生影响,相应计提坏账准备。经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清查,2019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53,786.08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涉诉供应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对非标保理业务确认预计负债

  (一)本次预计负债的范围和总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导致出现债券违约、借款逾期、应付供应商货款逾期等案件,同时由于涉及到为供应商保理提供保证亦被保理公司起诉需要承担清偿责任,共计提预计负债72,168.74万元。

  (二)本次确认预计负债的方法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与部分供应商非标保理业务均已被资金方起诉,公司将承担清偿责任,目前上述诉讼均未判决,考虑到可能会对2019年净利润产生影响,出于谨慎原则考虑对上述涉诉非标保理业务可能承担的清偿责任,公司对非标保理业务诉讼不同阶段适当调整计提预计负债比例,对已一审判决的案件根据判决结果提到的本金、违约金、利息等全额计提;尚在法院受理还未判决的案件根据本公司认可的本金、违约金和利息等金额按照总额的60%计提;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公司、郴州市富智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祥荣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保理业务因有临武县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采矿权及其自身74.30%的股权作为抵押担保,按照约定长城资产有权将嘉宇矿业的采矿权和股权拍卖优先获得补偿,故单独按照30%的比例计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存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19年度计提存货减值损失53,336.76万元。

  (二)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公司2019年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销售的库存商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计提数额为53,336.76万元,原因是2019年期末电铅价格大幅下降,且受公司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产量下降,投入产出比较低,加工成本增加,公司判断该项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存货跌价准备明细情况单位:元

  ■

  四、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审批程序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全年累计计提金额,共计153,786.08万元;本次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为全年累计计提金额,共计72,168.74万元;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全年累计计提金额,共计53,336.76万元。预计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279,291.58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279,291.58万元。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和存货跌价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和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后能客观公允地反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的资产和盈利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预计负债及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5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曹永贵先生、财务总监邓爱民先生、独立董事曾德明先生。

  欢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0-04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4月28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全资子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矿业”)以自筹资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孙公司西藏金和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西藏金和贸易”),授权谭三彦负责设立孙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金和贸易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工卡镇恰嘎村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三彦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矿产品贸易;金、银、稀有贵金属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贸易;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的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出资及资金来源:全资子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金贵银业拟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基本情况,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实际审批或备案后的注册信息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和矿业业务发展的需要,金和矿业将进一步打造成铅精矿生产、加工、贸易一体化产业链。同时,成立全资贸易孙公司,由全资孙公司全面负责贸易运营,有利于业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效益最大化。

  2、存在的风险:孙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孙公司成立后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加强对孙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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