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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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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2019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70,064.98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97,566.5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

  备注: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593.64万元,比例计算取绝对值,下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67,631.51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53,386.52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153,386.5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公司拟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7,617.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1%,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受流动性压力的影响,公司部分业务的运营和结算周期较长,导致较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增加。根据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拟增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人民币17,617.00万元。主要专项计提情况如下:

  1、公司对城市电力公司的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2017年5月,公司收到绿色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储能研究院”)发来的《中标通知书》,该通知书确定公司为“绿色储能技术研究院500MWh电储能设施国际采购项目”中标人,包括储能电站的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安装及并网调试投入运行,储能电站维护保养等,由此,公司于2017-2018年期间为绿色储能研究院先后实施了多个储能项目,对方在2017-2018年对各个项目给公司出具了验收报告,公司于各期确认项目收入。

  其后公司与绿色储能研究院、城市电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电力公司”)签署《电储能系统项目采购订单补充协议一》,约定:绿色储能研究院将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城市电力公司,城市电力公司承继原合同项下绿色储能研究院的全部权利义务。经查询,城市电力公司为持股绿色储能研究院51%股权的股东。

  公司2017年-2018年累计从绿色储能研究院回款人民币1,440.41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城市电力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5,990.29万元。

  2019年开始,城市电力公司未按相关协议约定支付公司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公司就多个项目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项目余款。2019年7月,城市电力公司以“住总万科广场储能项目逾期竣工并存在质量缺陷”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合同义务,上述案件都在审理之中。

  公司委托律师对对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律师表示,绿色储能研究院人员流失严重,经营场所经常变更,绿色储能研究院股东城市电力公司及北京上能投资有限公司业务暂停,两家股东与绿色储能研究院合署办公,初步判断无偿债能力,即使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公司追偿应收款的可能性也较低。基于绿色储能研究院及其股东经营状况,同时考虑上述储能项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相关诉讼风险的评估,公司认为上述对城市电力公司应收账款人民币5,990.29万元回收的可能性较小,拟于2019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对中安创盈的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2017年,公司与中安创盈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创盈”)签署《山西同达电厂储能AGC调频项目设备供货合同》、《内蒙古上都电厂储能AGC调频项目设备供货合同》,约定由公司承建储能AGC调频项目,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安装及调试等,合同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200万元、人民币4,350万元。

  2017年3月,中安创盈签署山西同达电厂储能AGC调频项目《项目初步验收单》,确认同达项目完成设备调试及初步验收,公司当期确认相关收入。2018年3月24日,中安创盈签署内蒙古上都电厂储能AGC调频项目《初步验收报告》,确认上都项目完成设备调试及初步验收,公司当期确认相关收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安创盈已向公司累计支付同达项目应付款项720万元,累计支付上都项目应付款项1,310.52万元,公司对中安创盈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3,847.09万元。

  2019年,中安创盈对项目运行的问题给公司发函,公司就上述项目与中安创盈进行了多次沟通会议,并根据对方的要求进行了设备的整改,对项目进行多次运行测试,最终的测试结果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公司拟采取诉讼途径对相关款项进行追回,但经过与律师的充分沟通,律师认为,公司提供的设备虽经安装和调试进行了初步验收,但在运行中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和经济指标,公司如果就上述项目提起仲裁申请,将面临较大的败诉风险,剩余款项的回收的概率极低。

  基于上述项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及相关诉讼风险的评估,公司认为上述人民币3,847.09万元应收账款后续回收的可能性较小,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于2019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未来,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措施,增强应收账款回款力度。

  (二)公司拟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52,402.5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06%,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拟增加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52,402.56万元。主要专项计提情况如下:

  1、对原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2015年,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陆电子”)收购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金海”)100%股权,百年金海成为科陆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百年金海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人民币34,658.72万元,系2015年-2018年期间,公司向百年金海支付借款及往来款累计形成。

  百年金海2018年度陆续通过收到法院、银行通知书以及其他担保权人主张权利等方式,知悉可能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且涉及的资金可能被挪用作其他用途。百年金海的违规问题暴露后,科陆电子也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保障自身利益。2019年1月,公司对百年金海提起诉讼,要求百年金海偿还公司借款。2019年5月,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公司要求强制执行,并冻结了百年金海的银行账户。2019年,公司收到强制划拨款294.77万元,2020年1月收到强制划拨款157.21万元。经过公司的持续跟踪和诉讼,虽然公司收到部分强制划拨款,但相对于公司对百年金海的债权金额占比较小,公司仍将继续关注百年金海后续的经营情况并追回对百年金海的往来借款,但基于百年金海目前的资产和诉讼状况,公司再收到强制划拨款的概率也较低。

  公司2019年3月31日、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百年金海100%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丰之泉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百年金海股权。

  科陆电子经多方了解和沟通,百年金海2019年经营情况如下:

  (1)原核心管理团队陆续离职,导致业务开展受阻。

  (2)目前经营性现金流短缺,拖欠员工工资,拖欠项目施工方工程款和材料供应商采购款,在建项目和运维服务大部分处于停滞状态,同时,由于项目实施进度延缓,业主方回款催收困难。

  (3)由于涉及大量诉讼案件,多数银行账号被司法冻结,且债权人通过司法手段申请保全大量项目应收账款,经营性现金流短缺状况进一步加剧。

  综上,考虑到百年金海目前资不抵债,存在大量的未决诉讼,无法正常开展经营,基本无偿债能力。除公司2020年1月收到的强制划拨款157.21万元外,拟于2019年末对百年金海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34,658.72万元的剩余部分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中核国缆宣化项目其他应收款

  科陆电子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度收购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国缆”)60%股权成为中核国缆控股股东,中核国缆通过项目公司中核国缆宣化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宣化”)实施“宣化中核150兆瓦奥运迎宾光伏廊道项目”(以下简称“宣化项目”)。宣化项目于2015年开工建设,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工程施工方,项目初始备案指标为150MW,受河北省新能源指标容量不足、新能源消纳及外送限制等因素影响,河北省陆续实施先建先得等措施,导致宣化项目在2018年度完成30MW规模建设后,在2019年度未持续投入建设。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中核国缆宣化项目对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付的工程款余额为人民币13,282.50万元。

  公司与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续沟通,要求对方偿还预付的工程款,并考虑对对方采取诉讼措施,委托律师对对方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查询,2019年7月,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方,有大量的未决诉讼,其中已判决未履行案件2起。公司正在研究对策追偿预付的工程款,但基于对方目前的状况,公司认为预付国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人民币13,282.50万元,回收的可能性较低,公司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公司拟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8,806.51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1%。

  公司产品种类繁多,产品更新迭代快、新产品方案样机验证、订单取消等诸多原因造成库存冗余,部分存货实际使用价值较低。公司于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19年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方法和2018年度没有重大区别,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储能项目合同和对方产生纠纷,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所致。

  (四)公司拟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0,528.62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27%。

  2018年,受国家金融“去杠杆”以及“5·31光伏新政”等因素影响,光伏行业受到巨大冲击。为实现更好地发展,公司对战略进行梳理,聚焦智能电网、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核心主业,对光伏电站等非战略业务进行剥离、处置,调整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回流资金。2019年11月,公司将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计40MW光伏电站的100%股权进行了转让,2019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本次交易共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7,767.75万元。

  2019年,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剥离非核心业务,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的战略发展方向,拟继续对公司剩余的光伏电站进行出售,并与意向方进行了初步沟通。考虑到国内光伏市场电价政策变化、电价补贴逐步退坡等政策因素影响,基于近期光伏电站实际市场成交价格,综合评估公司存量光伏电站资产质量,经对存量光伏电站资产全面清查及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对光伏电站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光伏电站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5,226.59万元。

  2019年末,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中所有新能源车辆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对新能源车辆进行减值测试,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938.68万元。

  2019年末,由于公司部分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存在设备故障或因生产需求变更导致部分设备无法使用,根据相关设备的实际使用状况,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363.35万元。

  (五)公司拟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983.3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83%。

  公司下属子公司康保县瑞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张家口市康保50MWp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为满足地方政府各项要求并争取新能源补贴指标,公司积极筹备,完成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的部分前期工作。因河北省新能源指标容量严重不足,加之河北省张家口市新能源消纳及外送限制,公司康保50MWp光伏发电项目未分配到国家新能源补贴指标。此后,由于国家政策优先考虑扶贫光伏项目,而康保50MWp光伏发电项目不满足扶贫条件,2019年度,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公司决定不再继续开发建设康保50MWp光伏发电项目,且该项目前期工程无回收价值。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对康保50MWp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前期工程一次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566.72万元。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科陆售电有限公司的在建项目“云南江川翠峰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35.20万元。

  2019年末,公司部分零星在建工程已不具备回收价值,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81.44万元。

  (六)公司拟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2,977.2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88%。

  近年来,芯珑电子主营产品市场需求出现更新迭代,无线微功率模块以及宽带模块产品已经逐渐取代以前的窄带载波模块产品。2018年末,公司对收购芯珑电子形成的商誉进行测试后,计提商誉减值人民币11,635.72万元。2018年芯珑电子完成营业收入13,638.45万元,预测2019年收入15,363.36万元,预测收入增长的原因是基于芯珑电子G3模块业务收入的增长。2019年度,芯珑电子完成营业收入5,820.30万元,与2018年预测数据相差较远,原因系芯珑电子的产品应用于电网产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更新迭代,无线微功率模块以及宽带模块产品已经逐渐取代以前的窄带载波模块产品;同时, 2019年度芯珑电子相关产品受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市场份额明显减少,芯珑电子业务量急剧下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芯珑电子形成的商誉余额为人民币34,366.22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要求,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对收购芯珑电子形成的商誉进行评估和审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2,977.26万元。

  (七)公司拟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270.78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8%。

  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多模式通讯芯片GS3106开发项目于2016年8月立项,2017年11月完成首次MPW流片后,项目开始进入产品模块的开发阶段,该项目开始资本化核算,2018年9月,该项目结项完成,开始转入无形资产核算。G3-PLC高速窄带电力载波通信芯片与模组开发项目于2017年3月立项,2018年1月完成首次MPW流片后,项目开始进入产品模块的开发阶段,该项目开始资本化核算,2018年8月,该项目结项完成,开始转入无形资产核算。宽带电力载波通信芯片及其通讯模组开发项目于2017年1月立项,2018年1月完成首次MPW流片后,项目开始进入产品模块的开发阶段,该项目开始资本化核算,2019年9月,该项目结项完成,开始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根据芯珑电子2019年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合同中标预期,芯珑电子上述研发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应用于相关产品已无销售市场,根据相关产品的未来现金流预测,存在减值迹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124.31万元。

  2019年末,公司部分无形资产已无法继续使用或已无回收价值,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46.47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张文、盛宝军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张文、盛宝军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丁海芳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2019年度公司信用减值7.00亿元,其中中核国缆项目公司工程预付款1.34亿元,虽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但公司未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未能有效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2、2019年度公司担保损失6.48亿元,其中:中核国缆担保预计负债3.75亿元,为江西科能担保违约逾期计提预计负债2.43亿,以上担保损失,公司均未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未能有效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

  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

  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8万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在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薪酬、绩效制度等相关考核、评定结果来确定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年终奖及补贴构成。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经核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含税)具体如下:

  ■

  备注:刘标于2019年8月被聘任为公司总裁;熊晓建于2019年8月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段忠、梁金华于2019年3月11日任期届满离任;丁海芳、张文于2019年03月11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0年4月)执行。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同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每年12万元(含税),于年中、年末分两次发放,任职时间不满一年整的以月为单位按比例核算。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在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岗位工资、津贴和绩效奖金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津贴按照《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每月发放;绩效奖金按照《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及发放。

  3、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工资、津贴和绩效奖金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津贴按照《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每月发放;绩效奖金按照《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及发放。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事项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科陆电子”变更为“*ST科陆”,股票代码仍为002121。

  3、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科陆电子”变更为“*ST科陆”

  3、股票代码:002121

  4、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3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9日(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5、 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0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4月30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与具体措施

  公司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力争2020年度扭亏为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战略定力,做大做强核心业务。

  充分把握“新基建”、“能源互联网”、“一带一路”等带来的良好发展机遇,紧密跟进行业重大战略方向和发展趋势,大力提升储能、充电桩、综合能源服务等行业的国内市场份额,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市场。与此同时,大力提升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交付全过程的能力;将各事业部经营状况进行行业对比分析,持续发挥优势,尽快弥补不足;做好产品改革升级,努力提升市场份额,扩大营收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2、夯实基础管理,持续推进组织变革。持续深化组织优化与变革,完善薪酬体系与绩效管理体系,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审计监察和风险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法务、合规体系建设,加强子公司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通过全面的预算管理加强对各事业部的管控,严格执行费用预算,实现降本增效。

  3、加大资产处置及资金回笼。继续处置剩余光伏电站项目;加快推进龙岗工业园及成都科陆洲股权转让的交割工作;清理库存,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收,积极回笼资金。明确对子公司的战略管理定位和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对子公司采用模式创新、业务转型、引入战略投资者、资本运作、投资减持以及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有效盘活资产,处置亏损企业,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四、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文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0755-2671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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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情况

  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严冬先生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经核算,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含税)具体如下:

  ■

  二、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

  2020年度,监事的薪酬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0年4月)执行。

  1、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薪酬方案事项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变更时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及2019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执行。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主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

  2020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子公司持续发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14日、2020年2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开关”)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具体详见下表:

  ■

  注: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敞口额人民币1,900万元由公司与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自苏州科陆、顺德开关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苏州科陆、顺德开关经营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推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陆”)、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开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拟共同为顺德开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上海东自拟为苏州科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淀山湖镇北苑路26号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上海东自持有苏州科陆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50.14%的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苏州科陆总资产386,882,748.04元,总负债245,070,669.97元,净资产141,812,078.07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82,712,528.19元,营业利润17,078,475.44元,净利润13,938,979.47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苏州科陆总资产416,588,882.09元,总负债265,648,959.26元,净资产150,939,922.83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41,986,516.12元,营业利润14,762,846.83元,净利润13,702,629.63元(未经审计)。

  (二)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顺德开关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衍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翔路2号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和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及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外经贸部[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88号文经营);生产、销售: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变压器、组合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有色金属(不含金、银);电力设施运行管理及技术服务;研发、生产和销售:蓄热式电暖器、直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电壁挂炉、电锅炉、电磁采暖器、电采暖器、空气源热风机、取暖设备、电暖器配件;生产和销售电缆桥架、母线槽;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上海东自持有顺德开关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东自50.14%的股权。

  3、财务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顺德开关总资产331,608,677.30元,总负债328,795,893.35元,净资产2,812,783.95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65,382,916.76元,营业利润18,180,953.42元,净利润20,753,386.20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顺德开关总资产528,674,670.61元,总负债512,232,471.09元,净资产16,442,199.52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09,509,705.31元,营业利润12,675,768.01元,净利润9,316,405.57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为顺德开关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银行授信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合同期限需与授信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公司持有上海东自50.14%的股份,上海东自持有苏州科陆、顺德开关100%股权。鉴于公司拟为苏州科陆、顺德开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上海东自拟共同为顺德开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00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上海东自股东包悦、高衍、夏卫红、邓欢、钟锦汉、上海东合电气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顺意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昆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按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除上述股东与公司外的其余股东的反担保责任由包悦、高衍为公司提供。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相关银行、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294,077.26万元人民币,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0.7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109,785.42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88%。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297,077.26万元人民币,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3.21%;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109,785.42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9.88%。

  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中,公司除了为参股子公司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877.26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参股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担保贷款到期金额共计26,049.67万元。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丁海芳、张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深圳市能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取消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与深圳市能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隙科技”)签订了《采购合同》,公司向能隙科技销售储能电池包,合同总金额约2.14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5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储能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对该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披露。

  受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能隙科技市场开拓受阻,能隙科技未向公司发送《供货通知》,该重大合同未能有效执行。考虑到能隙科技实际经营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能隙科技就上述《采购合同》签订了《合同取消协议》。

  二、合同终止原因

  能隙科技基于日本市场开拓需求,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由公司向其供应JH3三元软包储能电池包。由于日本地区市场规则出现变化,能隙科技拟在日本市场推广的集成产品迟迟无法完成日本地区市场的认证工作,无法获得日本市场的准入许可,集成产品的市场开拓推进严重滞后。在此期间,公司多次积极与能隙科技沟通,提供市场认证所需的相关样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提供相关图纸、接口信息等,支持能隙科技在日本市场的开拓工作。因相关市场开拓未能如期完成,能隙科技一直未向公司发送《供货通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未能有效执行。考虑到《采购合同》执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基于能隙科技实际经营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能隙科技就上述《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取消协议》。

  三、合同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一直未收到能隙科技发来的《供货通知》,且一直与能隙科技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除提供市场认证所需的相关样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提供相关图纸、接口信息外,未开展其他实质性的工作。提供的相关样机,能隙科技已支付相关款项。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能隙科技协商在《合同取消协议》中约定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次合同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合同取消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

  合同终止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与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县新能源”)签署了《西藏那曲索县光储电站储能项目设备供货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7,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储能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对该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披露。

  受相关审批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索县神话亚拉新能源有限公司未能有效推进那曲索县100MWp光伏发电项目,配套的储能项目亦未能有效实施。储能市场价格已经出现较大波动,考虑到索县新能源及项目推进相关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公司与索县新能源就上述《西藏那曲索县光储电站储能项目设备供货合同》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书》。

  二、合同终止原因

  在与公司签订《西藏那曲索县光储电站储能项目设备供货合同》后,索县新能源积极推进那曲索县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各项审批事项,因排队审批的光伏电站项目较多,索县新能源于2019年初才拿到批复文件。2019年2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9】11号),西藏地区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为红色。对于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监测评价结果的当年暂不下达其年度新增建设规模,除已纳入以往年度建设规模且已开工建设的续建光伏项目外,建议电网企业暂缓受理项目并网申请,公司虽积极配合索县新能源进行并网申报,但最终无果。由此,那曲索县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未能落地实施,配套的储能项目亦未能有效实施,公司一直未供货,也未有任何原材料采购和生产投入。储能市场价格已经出现较大波动,考虑到索县新能源及项目推进相关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公司与索县新能源就上述《西藏那曲索县光储电站储能项目设备供货合同》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

  三、合同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那曲索县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未能落地实施,配套的储能项目亦未能有效实施,公司一直未供货,也未有任何原材料采购和生产投入。经友好协商,公司与索县新能源就上述《西藏那曲索县光储电站储能项目设备供货合同》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合同终止协议书》中约定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次合同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合同终止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9年度)

  大华核字[2020] 002589号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 董事会的责任

  科陆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陆电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科陆电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陆电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陆电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科陆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科陆电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23,118,21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52元。截至2017年3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3,099,435.00股,募集资金总额1,815,607,2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1,455,104.4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4,152,081.78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648,402.91元可予以抵扣,公司募集资金入账金额应为人民币1,804,800,484.69元。

  截止2017年3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7,235,153.20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29,915,170.70元, 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6,082,988.57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36,993.93元,2019年因取消合同,退回2018年预付的电池采购款29,700,000.0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34,976,629.51元,2018 年度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32,572,446.42 元,2019年度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2,404,183.09 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共产生利息金额人民币7,411,298.0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2013年3月、2017年4月、2019年7月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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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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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5-2017 年,国家发改委三次下调上网电价,未来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仍有继续下降的风险。“110MW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未来实际获得上网电价将低于项目计划投资时预计的上网电价,投资收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为进一步实现战略聚焦、突出主业,公司充分考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所在地的政策、配套并网条件、电量消纳情况后,拟终止实施“110MW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储能、电池等其他核心业务中,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2018年5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募投项目“11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31,528,425.70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18年5月25日已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对于“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考虑到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内容建设,能够满足当地储能业务的经营需求,且近年公司在火电领域的ACG调频业务快速发展,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了更好地把握行业方向,发展储能业务,公司拟终止“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由于募集资金到位迟缓,为把握市场机遇,提前布局新能源车辆运营及充电站场运营业务,母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一步投入。鉴于相关平台、项目所在地的新能源车辆和充电站场相关设备已能基本满足运营需求,公司流动性偏紧,公司拟终止“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前期大量投入产生的资金成本压力,提升新能源业务的经营业绩。

  近年来随着国家新能源发电补贴发放的迟延、补贴本身的减少,以及弃光、弃风现象的普遍出现,新能源发电行业面临产能过剩的困境。随着公司光伏项目的逐步剥离,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预期收益,公司拟终止旨在搭建配套体系服务于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智慧电网等核心业务稳步发展。

  2019年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072,559,832.64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19年6月28日已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7,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中人民币9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2019年6月19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新增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12个月内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2018年12月21日已经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晓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晓建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文女士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先生、丁海芳女士、张文女士及原独立董事段忠先生、梁金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1、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中核国缆事项涉及违规担保及预计损失等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2、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在报告日未得到有效整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1、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中核国缆事项涉及违规担保及预计损失等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2、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在报告日未得到有效整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5)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1、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中核国缆事项涉及违规担保及预计损失等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2、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在报告日未得到有效整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3941号)的审计结果编制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532.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72%;实现营业利润-237,263.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593.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78%;基本每股收益为-1.687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67%。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11,422.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2,148.4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13.7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1、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中核国缆事项涉及违规担保及预计损失等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2、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在报告日未得到有效整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 003941号)确认,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74,030,210.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4,461,219.05元,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8,141,539.34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1,427,452.09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1、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二次前期差错更正(公告编号2019026、公告编号2019048)。2、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1号,责令公司改正八项问题,公司整改后又发现本年度以前发生的控股子公司中核国缆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违规担保重大事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中核国缆事项表明公司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这种缺陷不仅是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也同时是对子公司公章使用管控上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董事长和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拟制定《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1、议案中合规性指标不全面,权重占比过低,不具备实际可执行、可操作的量化评判标准,应明确强化合规要素指标,增强董监高合规意识。2、公司2019年较2018年基本薪酬、年终绩效奖励已有一定涨幅,2019年度业绩亏损23.76亿元,较2018年业绩亏损12.20亿元大幅增加,近两年累计亏损合计35.96亿元,结合2019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反对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董事长和高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拟制定《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1、议案中合规性指标不全面,权重占比过低,不具备实际可执行、可操作的量化评判标准,应明确强化合规要素指标,增强董监高合规意识。2、公司2019年较2018年基本薪酬、年终绩效奖励已有一定涨幅,2019年度业绩亏损23.76亿元,较2018年业绩亏损12.20亿元大幅增加,近两年累计亏损合计35.96亿元,结合2019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反对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0年4月)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1、议案中合规性指标不全面,权重占比过低,不具备实际可执行、可操作的量化评判标准,应明确强化合规要素指标,增强董监高合规意识。2、公司2019年较2018年基本薪酬、年终绩效奖励已有一定涨幅,2019年度业绩亏损23.76亿元,较2018年业绩亏损12.20亿元大幅增加,近两年累计亏损合计35.96亿元,结合2019年度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反对该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9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饶陆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原因如下:1、2019年度公司信用减值7.00亿元,其中中核国缆项目公司工程预付款1.34亿元,虽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但公司未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未能有效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2、2019年度公司担保损失6.48亿元,其中:中核国缆担保预计负债3.75亿元,为江西科能担保违约逾期计提预计负债2.43亿,以上担保损失,公司均未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未能有效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3)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0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追加2020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6)详见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马剑先生及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黄幼平女士须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饶陆华先生、桂国才先生须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饶陆华先生、马剑先生、黄幼平女士及桂国才先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00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提案3.00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4.00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6.00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案7.00   《关于制定〈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8.00   《关于制定〈董事长、高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9.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提案10.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11.00   《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12.00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1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提案14.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提案15.00   《关于追加2020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16.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先生、丁海芳女士、张文女士及原独立董事梁金华先生、段忠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3、上述提案14.00、16.00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逐项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3.00和提案11.00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他提案均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5月1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0755-26719679

  联系人:张小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0年5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本次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严冬先生因有出差安排,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郭鸿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对2019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5)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3941号)的审计结果编制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532.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72%;实现营业利润-237,263.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593.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78%;基本每股收益为-1.687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67%。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11,422.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2,148.4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13.7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 003941号)确认,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74,030,210.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4,461,219.05元,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8,141,539.34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1,427,452.09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0年4月)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确定及2020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刊登于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3)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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