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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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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建锋先生、总裁黄明先生、财务总监张磊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向自力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穗生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黄守岩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6,964,1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业务范围涉及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深圳海吉星物流园、天津韩家墅公司、成都公司、南昌公司、广西海吉星等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公司实现参股公司中农网8.36%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

  ■

  注:1、报告期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股东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2020 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0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上两项修订财务报表格式通知简称“《修订报表格式通知》”)要求,公司按照《修订报表格式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至新收入准则发布之前,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的报表格式编制。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按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0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的报表格式编制。

  四、公司会计政策修订的内容

  (一)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修订的内容

  1.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要求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根据财政部《修订报表格式通知》的要求,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内容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增加“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

  4.增加“合同取得成本”科目,在财务报表中不单独列示,根据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列示;

  5.增加“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根据流动性,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列示;

  6.增加“应收退货成本”科目,根据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列示;

  7.增加“应付退货款”科目,根据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负债”或“预计负债”科目中列示;

  8.企业转让商品应收的预收款,适用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

  五、本次变更日期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相关修订和执行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及净利润。

  根据《修订报表格式通知》要求,公司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以及净利润。

  六、本次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相关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参股公司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最终能否征集到受让方以及摘牌方和摘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控和投资风险,同意公司以“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中农水产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并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以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作为标的,以不低于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1月30日)且不低于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出资作为挂牌底价,并要求受让方受让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债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农水产公司股权。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尚需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完成后方能确定。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农水产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08

  3、成立时间:2012年7月5日

  4、注册资本:12,500万元

  5、实收资本:12,5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陈招鹏

  7、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8、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9、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及管理水产品批发市场(具体项目另行申办);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10、股权结构:单位:万元

  ■

  11、财务状况:

  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农水产公司资产总额为47,474.80万元,负债总额为44,290.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1.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29%。2019年度,中农水产公司营业收入为2,266.13万元,净利润为-3,657.8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4.07万元。

  12、主要资产情况:中农水产公司主要业务系以股权投资方式在全国布局海鲜、水产品等专业市场。目前,中农水产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资产为福建省源香冷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源香公司”)51%股权、沈阳北大营海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营公司”)51%股权、佛山市惠利百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利百通公司”)60%股权。

  13、中农水产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农水产公司下属三家公司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源香冷储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天马路706号

  2、成立时间:2009年8月27日

  3、注册资本:6,122.45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悦恩

  5、营业期限:2009年8月27日至2029年8月26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正餐服务(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一般旅馆;其他未列明住宿业;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停车场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房地产租赁经营。

  8、股权结构:单位:万元

  ■

  9、主要资产情况:

  福建源香公司于2010年取得2009JY04-C号宗地使用权,该块土地分为1号地(土地面积58,636.73㎡)和2号地(土地面积41,571.76㎡)两个地块。2014年12月,福建源香公司实施分立,1号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由存续公司福建源香公司享有(其中厦门市慧农助然仓储有限公司享有部分房屋建筑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2号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由厦门市慧农助然仓储有限公司承继。扣除慧农公司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建筑面积后,福建源香公司房屋建筑面积为53,621.64㎡。

  10、经营情况:福建源香公司运营的厦门源香水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因规划许可及环评等原因受政府处罚,客户流失。

  (二)沈阳北大营海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3号

  2、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6日

  3、注册资本:2,38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彭承宗

  5、营业期限:2013年12月16日至2043年12月12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市场开发、市场管理、市场设施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单位:万元

  ■

  9、主要资产情况:

  北大营公司以租赁方式获得市场经营用地,土地面积为63,683㎡,其中东侧29,683㎡土地系股东方辽沈工业集团国有划拨用地,租期至2043年12月25日;西侧34,000㎡土地系自然人租用的政府储备用地,租期至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让该宗地为止。现存地上建筑面积为23,676.05㎡。

  10、经营情况:北大营公司运营沈阳北大营海鲜批发市场,原为沈阳专业海鲜批发市场,交易辐射东三省、内蒙古等地;目前,北大营市场因违建、环保等原因被拆除和封停,原有商户已搬离,处于关停状态。

  (三)佛山市惠利百通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东秀官田村粤泰路5号自编M座301号

  2、成立时间:2011年11月30日

  3、注册资本:8,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黄汉民

  5、营业期限:2011年11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对以水产品、冻品、干货为主,其他产品为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资;物业管理;提供相应市场配套设施服务;农产品物流服务及配套物业的开发管理;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单位:万元

  ■

  9、主要资产情况:

  惠利百通公司以租赁方式获得市场经营用地,土地面积为58,287㎡,系向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东秀村官田股份合作经济社租赁取得,租期至2038年12月31日;惠利百通公司在承租土地上进行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为34,134㎡,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租赁期满后,地上建筑约定无偿移交给官田股份合作经济社所有。

  10、经营情况:

  惠利百通公司经营市场主要涉及冻品及蛇类、龟类、水鱼、蛙类等鲜活动物类交易。2020年,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佛山市要求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市场主要收入来源的龟、蛇交易区处于休市状态。

  四、中农水产公司及下属公司诉讼情况

  ■

  注:深圳市农产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简称“担保公司”。

  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持有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及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债权

  2、标的类别:股权和债权

  3、标的权属情况:公司持有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4、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的债权相关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农水产公司其他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共同为中农水产公司提供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其中,公司持有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提供借款1,020万元。该笔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已逾期,鉴于中农水产公司经营亏损和资金状况,公司已对向中农水产公司提供的借款及账面确认的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和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同时,将要求受让方须受让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的上述债权本息,合计金额最终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为准。

  六、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式

  公司拟以“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农水产公司股权。

  (二)转让价格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中农水产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

  本次股权转让以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作为标的,以不低于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1月30日)且不低于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出资4,250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受让方须同时受让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的债权本息,合计金额最终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为准。

  (三)其他说明

  中农水产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七、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考虑标的资产安全性、经营亏损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控和投资风险,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原始投资的账面成本已冲减至0,对中农水产公司全部借款本金和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已按公司会计政策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需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中农水产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最终能否征集到受让方以及摘牌方和摘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2019年度,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0,169,369.16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7,140,991.0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3,714,099.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0,569,043.1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8,959,332.0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6,964,13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红利101,817,847.86元,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0,169,369.16 元的 32.83%。实施后母公司剩余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7,141,484.23元。本年度暂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近三年(包含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单位:元

  ■

  2019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为32.83%,本次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监管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9年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陈穗生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黄守岩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财务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关于2019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符合转回条件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

  其中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853,947.73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8,529,268.61元,即2019年度公司合并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为5,324,679.12元。

  (一)坏账准备

  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出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3,335,394.02元。

  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回坏账准备4,188,373.82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以下简称“宁夏公司”)转回坏账准备1,439,768.03元,主要是宁夏公司通过法律诉讼措施追回部分与银川双宝副食品有限公司相关的其他应收款1,439,768.03元。

  (二)贷款减值准备

  201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根据贷款实际情况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计提贷款减值准备5,447,636.91元。

  2019年度,小贷公司处置以前年度逾期客户抵押物还款及逾期客户归还贷款,转回贷款减值准备4,340,894.79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马王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2007年收购湖南长沙毛家桥水果水产禽类产品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家桥公司”)100%股权,其负责经营管理毛家桥水果水产禽类市场(以下简称“毛家桥市场”)。因收购时评估增值,长沙公司合并报表形成无形资产(市场经营权)7,324,657.56元,并于2008年起每年摊销187,811.7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5,070,916.80元。鉴于毛家桥市场经营持续亏损等原因,经减值测试,对上述无形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5,070,916.80元。

  (四)计提及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5,324,679.12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四、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七、2019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数据统计口径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从公司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金额。“扣除公司为其缴交五险两金后的报酬总额(含税)”系“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中扣除公司为其缴交的五险两金相关金额后的含税薪酬总额。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起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50,000元(含税),逐月发放。

  2019年度,公司董事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在公司内部有任职的董事薪酬中绩效薪酬为预发薪酬,剩余绩效薪酬的金额待核算完成后确定。)

  董事会针对以上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在2019年度领取的报酬、津贴情况予以审议。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关联董事何建锋先生、黄明先生、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王立先生、台冰先生、张磊先生及陈小华先生分别对审议自身在公司获得报酬和津贴事项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管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的统计口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从公司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金额。“扣除公司为其缴交五险两金后的报酬总额(含税)”系“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中扣除公司为其缴交的五险两金相关金额后的含税薪酬总额。

  公司召开2019年度高管述职评议会对高管2019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认薪酬。

  2019年度,公司高管(除兼任董事以外的高管)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原副总裁张键先生因工作调动,于2019年6月12日辞去职务。

  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三、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8)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9)。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五、2019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六、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42)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3)。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七、关于出资设立深圳市深农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增加资源整合能力,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农置地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注册名称:深圳市深农置地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深圳市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工程建设管理咨询与服务,房地产咨询与服务,物业管理,房产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等(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或股权方式出资,持有100%股权

  (七)组织结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名;设监事1名。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并签署对外投资相关文件。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八、关于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九、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1)。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1至4、6、8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7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2和6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3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8)“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议案5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8)“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议案7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议案8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38)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39)。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6:30在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吉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数据统计口径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含税)”是指从公司应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金额。

  2019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在公司有担任内部职务的监事的绩效薪酬为预发薪酬,剩余绩效薪酬的金额待后续核算后确定。

  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对曹宇、林映文、叶琴薪酬的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分别回避):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陈凤华、廖红丽薪酬的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19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19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二、三、四、七、十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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