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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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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63                                                  公司简称:华熙生物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608,417.90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08,580,752.17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77,600,000.00元,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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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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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华熙生物是全球领先的、以透明质酸微生物发酵生产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透明质酸产业化规模位居国际前列。公司凭借微生物发酵和交联两大技术平台,开发有助于人类生命健康的生物活性材料,建立了从原料到医疗终端产品、功能性护肤品及功能性食品的全产业链业务体系,服务于全球的医药、化妆品、食品制造企业、医疗机构及终端用户。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1)原料产品

  公司依托生物发酵技术平台及产业化优势,开发出以透明质酸为核心的一系列生物活性物产品。其中透明质酸包括医药级、化妆品级和食品级近200个规格的产品,广泛应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功能性食品领域。其他生物活性物产品包括γ-氨基丁酸、聚谷氨酸、依克多因、麦角硫因,小核菌胶水凝胶、纳豆提取液、糙米发酵滤液等。2019年,公司新上市原料产品6个,包括宠物用透明质酸、计生用透明质酸等,新增产品规格11个。

  (2)医疗终端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生产透明质酸生物医用材料领域的医疗终端产品,主要包括软组织填充剂、眼科黏弹剂、医用润滑剂等医疗器械产品,以及骨关节腔注射针剂等药品。2019年,公司推出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单相含麻透明质酸填充剂,同时丰富其他透明质酸填充剂产品线,升级术后修复系列产品,如高端敷料医用透明质酸钠无菌海绵、透明质酸护创凝胶等产品。除此之外,作为瑞士Regen Lab公司在中国唯一的总经销商,推动“富血小板血浆制备用套装”产品在中国的推广与销售。

  (3)功能性护肤品

  公司依托微生物发酵技术、交联技术两大平台为核心的研发体系,深入研究不同分子量透明质酸、γ-氨基丁酸、依克多因等生物活性物质及其交联衍生物对人体皮肤的功效,并以此为核心成分,以精简配方、活性成分含量高、功效针对性强为研发导向,开发了一系列针对敏感皮肤、皮肤屏障受损、面部红血丝、痤疮等不同肌肤问题的功能性护肤品。功能性护肤品的研发、生产、品质管理等各环节均遵循制药标准,确保产品的功效性和安全性。公司利用在生物医药行业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使用吹灌封一体化技术生产出无菌、无防腐剂的小包装“透明质酸次抛原液”系列产品。

  目前,公司旗下拥有“润百颜(BIOHYALUX)”、“BIO-MESO”、“米蓓尔(MEDREPAIR)”、“润月雅(PLUMOON)”、“夸迪(QUADHA)”、“德玛润”、“润熙禾(BLOOMCARE)”等多个品牌系列,产品种类包括次抛原液、各类膏霜水乳、面膜、手膜、喷雾及部分彩妆产品,如与故宫博物院联合推出的“故宫口红”系列产品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蛋白胨、酵母粉、葡萄糖、乙醇、预灌封注射器及包装材料等。公司招采中心负责公司原料及终端产品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所用的物料、包装材料等采购业务,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和采购流程进行。公司具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每年会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各采购需求部门每月根据实际需求制订本部门的需求计划。物料采购需根据每月物料需求计划进行安排,并从各方面(如供应商交货期、货物运输方式、进口货物到岸周期、季节天气变化等情况)考虑到货周期,确保各种物料的安全库存,以确保采购物料的质量和及时交货。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市场预测准备安全库存。主要产品均由公司自主生产,少量护肤品由第三方进行外协生产;法国子公司Revitacare的产品均以外协加工的方式生产。

  (1)自主生产

  公司生物发酵类原料产品、医疗终端产品和大部分功能性护肤品均使用自有厂房、生产设备、技术工艺组织生产。公司生物发酵类原料产品所需菌株均由公司自主传代及保存,无需向其他方采购。生产过程中,对于原料药、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公司严格按照药品GMP和医疗器械GMP要求组织生产。对于化妆品,公司按照ISO22716和化妆品GMPC要求组织生产,对于其他类型产品,公司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可靠。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部门在分析客户订单的基础上制定需求计划并提交生产部门;生产部门依据销售需求计划和生产调度要求编制生产计划,并发至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各生产车间依据月份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外协加工

  在第三方协助加工的合作模式下,公司向第三方提供用于协助加工产品的部分原料及包装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向外协加工厂商提供生产所需产品配方(原材料名称以代码代替)、原料和包装材料。少量包装材料和原辅料公司指定加工厂商向特定供应商采购,并派出专门人员进行指导监督。加工厂商为公司产品批量生产和包装提供外协加工服务,产品加工完成后交付至公司,公司向加工厂商支付加工费及额外原辅料费(如有),产品由公司对外销售。

  销售模式

  (1)原料产品

  公司原料业务的目标市场是医药、化妆品、食品等行业的制造商。国内采用直接销售为主、经销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对于境外市场,公司采用经销商为主的销售模式,在美国设有子公司,日本设有办事处,以最大程度覆盖及服务境外客户。

  (2)医疗终端产品

  公司医疗终端产品主要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模式销售。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以卖断方式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另行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在与经销商达成合作意向后,公司与其签订经销协议、就销售价格、结算方式等销售政策进行约定。经销商有采购需求时,向公司提交采购订单,确定具体的采购品项、数量和型号,公司按照经销协议约定的销售价格和结算方式向经销商发出商品。公司同时会向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直接销售。

  目前公司拥有完善的销售体系,覆盖全国的目标市场。同时,公司建立专业的医学市场支持团队,定期对医疗机构、相关医疗从业者进行学术研讨、培训等,协助进行市场定位。

  (3)功能性护肤品

  目前主要是结合线下、线上两种渠道进行销售。线下渠道公司采用经销商销售为主的模式,公司将产品以卖断方式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另行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线上渠道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线上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个人客户,通过公司直接针对消费者结算模式进行销售,即公司与天猫、淘宝等平台签订平台服务协议,在平台开设店铺(旗舰店、专卖店等)面向终端用户进行销售。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透明质酸行业基本情况

  透明质酸是一种由N-乙酰氨基葡萄糖和D-葡萄糖醛酸为结构单元的天然高分子粘多糖。广泛存在于脊椎动物结缔组织和体液中,如关节滑液、眼玻璃体、脐带、皮肤等。透明质酸具有独特的黏弹性和优良的保水性、组织相容性和非免疫原性,在临床和日常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20世纪80年代,国内科研机构先后研究开发了利用人脐带、公鸡冠及动物眼玻璃体等原料提取制备透明质酸的工艺,并取得了一定进展。20世纪90年代,国内部分科研机构进行了发酵法制备透明质酸工艺的研究,推动了我国透明质酸工业化生产的发展进程。经过20多年的不断进步,我国透明质酸的发酵技术水平以及产量和质量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透明质酸原料生产国之一。

  随着微生物发酵生产透明质酸逐步实现大规模产业化,透明质酸在医药、生物医用材料、化妆品、食品等领域的应用得到极大普及和推广,并逐渐扩展至新的应用领域,如肿瘤治疗、组织工程、药物载体、口腔、胃肠、耳鼻喉等。未来透明质酸行业会随着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改进以及透明质酸与人体关系相关领域基础研究的深入,不断拓展新的认知领域和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前景广阔。

  得益于消费者对透明质酸认识的不断深入及认可、监管政策的持续开放和市场需求的增长,近年来透明质酸原料的销量保持快速增长。根据研究机构Frost & Sullivan的分析,2018年,全球透明质酸原料销量达到500吨,2014-2018年复合增长率为22.8%,预计未来五年将保持18.1%的高复合增长率,预计2023年销量可增长至1,150吨。

  ■

  资料来源:Frost & Sullivan

  (2)公司产品所属细分领域的基本情况

  原料产品细分领域

  2019年,全球透明质酸原料的销售大约600吨,公司凭借全球领先的微生物发酵技术和寡聚透明质酸的酶切技术,透明质酸产业化规模位居国际前列。

  医药级原料对生产技术、质量控制、注册的要求更高,各国对于医药级原料的市场准入均具有严格的标准,售价远高于化妆品级和食品级原料,是附加值最高的原料产品。根据Frost & Sullivan预测,2018年-2022年全球医药级原料销售复合增速为15.6%。2019年,日本资生堂宣布未来三年内将退出医药级透明质酸业务,为公司的医药级原料业务带来重大机遇。公司将利用在产品研发、质量管理、销售渠道、技术服务以及注册等方面的系列优势迎接未来的市场机会。

  随着消费群体的迭代、消费升级,个人护理品行业迎来了新发展,高科技、有功效确证以及绿色可持续成为主流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化妆品级原料在个护领域的需求逐渐增大,应用越来越广泛。根据Frost & Sullivan预测,2018年-2022年全球化妆品级原料销售复合增速为12.7%。公司基于对于原料的深入研究,积极开发出不同规格的化妆品级透明质酸、透明质酸的衍生物,比如Hyacolor/HyacolorLA等产品,并为特定应用提供定制化产品。公司化妆品级原料生产拥有ISO9001和EFfCI(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认证,产品拥有KOSHER,HALAL,ECOCERT,COSMOS等注册资质认证,是全球知名化妆品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技术服务,满足各种定制化需求。

  在食品领域,日本市场最先推出了口服透明质酸美容保健食品,充分肯定了其食用安全性。近年,有些国家食品级透明质酸原料已广泛应用于各种食品及饮料。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捷克、巴西等国家已有多款含透明质酸的保健食品上市,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也已有大量含透明质酸的普通食品上市,透明质酸作为食品原料或保健食品原料已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得到认可。根据Frost & Sullivan预测,2018年-2022年全球食品级原料销售复合增速为23.3%。公司食品级原料凭借在注册、质量管理、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优势,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认可度和知名度。

  医疗终端产品细分领域

  中国医疗美容行业高速发展,过去10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0%。经济的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购买力和个人意识的提升,为中国医疗美容市场的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根据Frost & Sullivan分析,受监管的中国医疗美容市场规模在2018年达到1,216.7亿元人民币,并预计在2023年达到3,600亿元人民币,复合增长率为24.2%。医疗美容行业中的非手术类项目占比超过60%,凭借操作简单、恢复时间快、价格和风险相对较低的优点,有更高的市场接受度和复购率。根据新氧大数据2019年报告,非手术项目中排名前三的产品项目分别为透明质酸填充、肉毒素以及皮肤保护剂,案例数量占非手术类项目的50%以上。中国的透明质酸填充注射仍处于高增速阶段。华熙生物在2012年推出“润百颜?”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是国内首家获得批准文号的国产交联透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打破了国外品牌对国内市场的垄断局面。在随后的市场推广中公司不断拓展渠道,积极推出新品。受益于渠道优势、新品优势及营销优势,公司正逐步拉开与竞争对手的差距。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退行性关节炎等骨科疾病、青光眼、白内障等眼科疾病的患者人数快速增加,与患者年龄相关性较强的医疗市场规模将会不断增长。透明质酸广泛应用于骨科、眼科等医疗领域,市场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其相关医疗类终端产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其中,玻璃酸钠注射液为全国医保乙类处方药药品,也是骨关节炎指南中的经典用药,根据Frost & Sullivan分析预测,中国骨科治疗玻璃酸钠注射液的市场规模将在2021年达到约20亿元人民币。随着公司加大推广力度,产品中标省份的持续增加,有利于公司玻璃酸钠注射液的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功能性护肤品细分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649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化妆品类总额2,992亿元,同比增长12.6%(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公司在国内市场首先采用B.F.S.吹灌封一体化技术开发生产了一系列具有不同功效的无菌、无防腐剂小包装“一次一抛”原液产品,产品特点鲜明、辨识度高且竞品较少,在次抛原液领域具有领先地位,“润百颜”水润次抛原液2019年荣获“天猫金妆奖年度修护单品”;同时,公司与故宫博物院联合推出“故宫口红”系列产品,斩获“天猫金妆奖年度IP合作款”。

  (3)主要技术门槛

  透明质酸作为生物活性物的一种,主要通过微生物发酵实现产业化。微生物发酵技术整合了酶工程、代谢工程、基因工程、合成生物学等多个学科,其中高产菌株的构建及选育、发酵代谢过程调控、分离纯化等过程中的技术门槛直接影响发酵产率、生产成本、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尤其是多糖类生物活性物属于高黏度物质,发酵过程中微生物系统的溶氧问题、发酵条件对菌体生长的抑制问题等,对底物转化率及发酵产率具有较大影响;不同发酵产物分为胞外分泌产物和胞内分泌产物,其分离纯化技术水平,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目标产物收率等,且医药级产品兼具技术门槛和法规门槛。

  透明质酸医疗终端产品则涉及骨科、眼科、整形外科、普外科等多个领域,属于知识、技术密集的多学科交叉产业。医疗终端产品的最终性能是多因素工艺条件综合调控的结果,如不同的交联工艺直接影响到产品的黏弹性、内聚性、支撑性和体内存留时间等,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同时,主要产品包括药品及三类医疗器械等,对生产和质量管控水平、资金投入、生产环境、注册法规的遵守均具有较高要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以透明质酸微生物发酵生产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世界最大的透明质酸生产及销售企业。

  公司是国内最早实现微生物发酵法生产透明质酸的企业之一。透明质酸生产规模和产率均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公司透明质酸发酵产率可达12-14g/L,公司通过持续的中试研究和生产工艺的技术革新,实现产能的不断放大,透明质酸产能从2000年0.8吨到2019年底达到320吨,产业化规模位居国际前列。

  公司是国内唯一同时拥有发酵法生产玻璃酸钠原料药和药用辅料批准文号,并实现商业化生产的企业。医药级产品质量高于欧洲药典、日本药典及中国药品质量标准,主要质量参数核酸、内毒素等杂质水平分别是欧洲药典国际标准规定值的1/50和1/20,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的医药级原料产品拥有全面的全球注册资质,在国内取得7项注册备案资质(同时拥有药用辅料和原料药批准文号),国际上取得了包括欧盟、美国、韩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印度在内的注册备案资质23项。

  公司在国际上首次使用微生物酶切法大规模生产低分子量透明质酸及寡聚透明质酸,其中“酶切法制备寡聚透明质酸盐的方法及所得寡聚透明质酸盐和其应用”技术专利于2019年获得第21届中国专利金奖。凭借全球领先的低分子和寡聚透明质酸的酶切技术,及高、中、低多种分子量段的分段控制发酵和纯化精准控制技术,公司产品分子量范围实现低至2kDa高至4,000kDa的产业化技术突破。

  公司主导或参与制定了“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行业标准、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行业标准、整形手术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行业标准、化妆品应用透明质酸钠行业标准”四项行业标准,参与修订欧洲药典及中国药典中的透明质酸标准,并提交美国药典透明质酸专论。

  公司依托于先进的透明质酸交联技术平台,成为国内领先的以透明质酸为核心的医疗终端产品及功能性护肤品提供方。公司自2006年开始梯度3D交联技术的研究,依托该技术开发的透明质酸终端产品包括软组织填充剂、眼科黏弹剂、医用润滑剂等医疗器械产品,以及骨关节腔注射针剂等药品。其中“HyaluronanSoftTissueFillingGel”于2011年取得了欧盟Ⅲ类医疗器械CE认证,进入国际市场;“润百颜?”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2012年获得CFDA批准上市,是国内首家获得批准文号的国产交联透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打破了国外品牌对国内市场的垄断局面。2016年,公司含利多卡因的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率先通过CFDA认证。2019年,公司推出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单相含麻透明质酸填充剂,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填充剂领域的市场地位。此外,公司还开发了不同注射层次和注射部位的多种型号交联透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产品,满足不同的临床需求。以公司自产的透明质酸及其他生物活性物质为核心成分,以精简配方、活性成分含量高、功效针对性强为研发导向,公司开发了一系列针对敏感皮肤、皮肤屏障受损、面部红血丝、痤疮等皮肤问题的功能性护肤品。产品研发、生产、品质管理等各环节均遵循制药标准,确保产品的功效性和安全性。公司利用在生物医药行业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采用吹灌封一体化技术开发生产了一系列具有不同功效的无菌、无防腐剂的小包装“透明质酸次抛原液”产品。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提升推动了透明质酸行业快速发展,行业活跃度呈增长趋势。行业内企业之间的整合、并购重组将成为产业升级的快速通道,通过技术竞争、强强联合、优胜劣汰的方式逐渐实现透明质酸行业的结构性优化。同时,随着透明质酸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产品研发投入增加、创新力度加大,提供多元化、精细化、功能化、一体化的透明质酸全产业链产品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的透明质酸原料生产销售国,国际化的高端需求推动国内透明质酸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的不断提高,对产品开发环境以及产品生产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18.86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9.28%,其中原料产品实现收入7.61亿元、医疗终端产品实现收入4.89亿元、功能性护肤品实现收入6.34亿元;综合毛利率为79.66%;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3.74%,管理费用同比增长7.39%;营业利润为7.00亿元,同比增长33.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亿元,同比增长38.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67亿元,同比增长35.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5亿元。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别为山东华熙海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华熙海御科技有限公司、Bloomage Biotechnology USA Inc.、华熙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香港钜朗有限公司、华熙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安徽乐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华熙怡兰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4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8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燕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15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将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赵燕女士因是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马秋慧女士因在关联方任职而成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两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9)。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德永达郎先生为副总经理及设立日本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成立日本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出。

  三、 上网公告附件

  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上海作为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由华熙生物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公司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

  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华熙生物,原计划在华熙生物和山东华熙海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即山东省济南市实施(以下简称“济南研发中心”),主要进行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料产品、医疗终端产品、功能性护肤品以及保健食品的研发。

  因上海及其周边拥有众多高等院校,人才储备较为丰富,为了吸引优秀研发人才,促进研发人员的多元化,广泛开拓研发思路,把握研发前沿趋势及信息,公司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了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分公司”),从事护肤膏(霜/乳液)、洗面奶、护发素等化妆品的研发、检测,属于公司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研发范围,因此增加上海作为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由上海自贸区分公司实施。济南研发中心因拥有原料产品研发、与一线销售、市场沟通更紧密等优势,亦保留功能性护肤品的研发功能。

  除增加上海作为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由上海自贸区分公司实施外,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等其他方面均无变化。

  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增加上海作为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旨在通过兼采济南、上海两地的研发优势,优化研发布局,更好地提升公司的科研自主创新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除增加上海作为实施地点,具体由上海自贸区分公司实施外,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等不存在变化,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5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608,417.90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08,580,752.17元,按照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0,858,075.22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457,722,676.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7,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制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6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相关要求进行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债务重组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相关要求进行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独立董事、监事会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应财政部的通知和要求做出,能够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网公告附件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7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永辉,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十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目前担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包括中国医药、航天彩虹、一汽轿车等,同时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涛,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逾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不含税),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暂无上一期可比审计费用。

  2020年度,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1次会议,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业务资格、人员业务规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赵燕女士及马秋慧女士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提前审阅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针对《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接受劳务、租入房产,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劳务、租入房产,预计的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基于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公平、公允、合理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劳务、租入房产,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965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交易金额605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熙生物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

  ■

  ■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为与2019年度同类业务比较;

  2、承租关联人办公室的关联交易协议预计将续签三年,自2020年5月起在续租原北京办公室的基础上将增加租赁面积521.68平米,续租租金单价与原租金单价保持一致;

  3、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

  ■

  ■

  ■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主要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主要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

  ■

  3、北京东方大班健身中心有限公司

  ■

  4、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5、Medybloom Limited

  ■

  6、北京华熙中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0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采购广告宣传展示服务、会议服务以及承租关联人办公室。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9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关于同意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47.79元/股,增加股本49,562,556股。

  截至2019年10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2019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673,676.78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673,676.78元。

  ②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33,016,479.77元;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49,357,762.39元;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1,856,889.96元。

  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01,904,808.9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63,737,611.35元,其中包含尚未转出的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人民币5,476,736.89元以及尚未置换的前期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投入84,231,132.12元。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4,231,132.12元。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095号《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519.63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19.6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进行该现金管理,且该15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8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熙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熙生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19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非新建项目,一直处于使用状态。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以及暂未置换的前期使用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0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拟发行不超过49,562,5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9,562,556股。本公司实际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发行价为47.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人民币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315,437.83万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的投资需要,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若募集资金满足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本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9,519.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专项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会计师鉴证意见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095号),会计师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华熙生物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

  (3)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熙生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上网公告文件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4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海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海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在公司的其他任职不变。因海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海斌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对海斌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长美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薪酬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赵长美女士简历

  赵长美,女,1964年4月出生,执业药师、医药化工高级工程师,山东大学药学院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济南第二制药厂研究所技术员、课题组副组长、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品管部微生物室主管、质量控制实验室主任。现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中心技术顾问。

  赵长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成立日本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业务发展规划,总经理提议聘请德永达郎(Tatsuo Tokunaga)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德永达郎先生为副总经理及设立日本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聘任德永达郎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及德永达郎先生在本公司的职务职责及贡献并参照行业水平,确定其薪酬。

  德永达郎先生任职后,将负责日本市场和医药级原料产品的国际市场拓展,为促进业务开展,公司决定在日本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由德永达郎先生负责管理。本次注册成立日本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拟定注册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德永达郎(Tatsuo Tokunaga)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副总经理候选人德永达郎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德永达郎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上网公告附件: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德永达郎先生简历

  徳永达郎(Tatsuo Tokunaga),男,1968年7月出生,日本国籍,毕业于日本上智大学,研究生学历。自1993年4月起在株式会社资生堂任职,历任透明质酸制药部副主事、研发战略室主事、透明质酸事业部参事、透明质酸事业部门总负责人。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8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海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劳务、租入房产,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965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交易金额605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9)。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在公司的其他任职不变。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拟提名赵长美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会经审议后,同意提名赵长美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以上监事补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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