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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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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行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本行14名董事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本行法定代表人田国立、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刘桂平、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张毅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信息

  ■

  2.2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

  2.3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列示的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净利润和2020年3月31日的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2.4 截至2020年3月31日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2.4.1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70,033户,其中H股股东42,290户,A股股东327,743户。

  2.4.2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 截至2020年3月3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和648,993,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1,999,556,250股,其中599,556,25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以及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99,556,25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2,185,140,070股。该股份中也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

  3. 截至2020年3月3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42,000,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4,131,000股。

  4. 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 截至2020年3月31日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股情况

  2.5.1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20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数量为19户。

  2.5.2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

  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 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截至报告期末,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代持人代表在清算系统Euroclear Bank 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的获配售人持有优先股的信息。

  3.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 “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2.5.3前10名(含并列)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 “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2.5.4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也不涉及派发优先股股息事宜。

  

  3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3.1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资产271,101.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739.04亿元,增长6.58%;负债247,751.1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739.76亿元,增长6.78%。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59,833.1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604.86亿元,增长6.39%。其中,公司类贷款87,317.48亿元,个人贷款67,113.98亿元,票据贴现4,990.73亿元,应计利息410.92亿元。

  金融投资总额63,605.6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73.25亿元,增长2.37%。

  吸收存款197,067.9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405.00亿元,增长7.30%。其中,定期存款87,153.27亿元,活期存款107,725.82亿元;公司类存款97,047.82亿元,个人存款97,831.27亿元;应计利息2,188.84亿元。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为2,260.1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5.37亿元。不良贷款率1.42%,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为230.27%,较上年末上升2.58个百分点。

  股东权益23,350.5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99.28亿元,增长4.47%。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为23,160.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97.90亿元,增长4.50%。

  2020年3月31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17.22%,一级资本充足率14.5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75%,均满足监管要求。

  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涉及的假设基础、估计技术,以及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与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4中披露事项保持一致。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结果综合反映了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情况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发展的预期情况。对宏观经济发展的预期情况综合考虑了新冠疫情影响、政府及监管部门相关应对措施,以及于2020年3月31日可获取的高度不确定的、有限的关于全球新冠疫情影响的前瞻性信息。

  3.2利润表项目分析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润809.81亿元,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808.55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92%和5.12%。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1.23%,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09%。

  利息净收入1,334.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4%。净利差为2.04%,净利息收益率为2.19%,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0.11和0.10个百分点。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53.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5%。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等实现较快增长,结算与清算、银行卡等业务稳步增长。

  业务及管理费为373.3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0亿元。成本收入比较上年同期下降1.05个百分点至20.06%。

  所得税费用173.8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7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7.68%。

  3.3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加速在全球蔓延,对世界经济、金融造成重大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银行经营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

  本集团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认真履行大行的责任与担当,依托数字化经营模式,着力推动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一方面,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效运用央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一季度累计为境内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发放贷款969亿元。优化贷款价格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免服务收费,支持制造业、小微、民营等企业渡过难关。对受疫情防控影响人员的个人贷款、存款、保险等,实施延后还款、延期结息、优先理赔等差异化政策。同时加强境内外机构网点疫情防控和员工安全保护,优先保障网点防护物品供应,做好员工健康管理,灵活采取居家办公、轮岗及错峰上班等多种方式保障疫情期间各项业务平稳运行。另一方面,评估新冠疫情对业务经营和资产质量的影响,加强精细化管理,通过外拓市场、内涵挖潜、增收节支、提质增效等措施,强化主动风险防控,提升可持续发展和风险抵御能力。一季度,本集团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实现存贷款较快增长、利润小幅增加。

  下一步,本集团将密切关注疫情走势和宏观政策变化,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深化数字化经营,有效对接客户需求,推动业务有序发展,守牢风险底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4重要事项

  4.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同意本行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亿元,本行已于2020年4月20日完成增资款支付。详情请参见本行2020年4月22日发布的公告。

  2020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赎回境外二级资本债券意见的函》,对本行20亿美元初始年利率为3.875%于2025年到期的二级资本债券行使赎回权无异议。本行将于2020年5月13日赎回该期所有未偿付债券,详情请参见本行2020年4月9日发布的公告。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4.4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5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ccb.com)。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4月28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0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2020年度公益捐赠临时额度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提名冯冰女士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冯冰女士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冯冰女士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冯冰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冯冰女士,54岁,中国国籍。自2017年7月起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冯女士自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任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副司长级);1988年8月至2015年9月任财政部税政司副处长、处长。冯女士1988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专业本科毕业;2001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冯女士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冯冰女士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冯冰女士将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六、 关于提名张奇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奇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张奇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张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张奇先生,47岁,中国国籍。自2017年7月起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张先生自2011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01年至2011年先后在财政部预算司中央支出一处、综合处、办公厅部长办公室以及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职务。张先生自1991年至2001年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系及金融系,分别于1995年、1998年和2001年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现为东北财经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张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张奇先生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张奇先生将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七、 关于提名徐建东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徐建东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三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至任期届满当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徐建东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徐建东先生,56岁,中国国籍。自2015年2月起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1986年7月至2015年4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期间,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任管理检查司副巡视员。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3月至2011年4月,任国际收支司副巡视员。2000年9月至2004年3月,任国际收支司银行管理处处长。1994年9月至2000年9月,任国际收支司外汇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徐先生1986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金融学学士学位。

  作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徐建东先生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4月28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永庆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八、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九、 关于提名杨丰来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杨丰来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为三年,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杨丰来先生的简历如下:

  杨丰来先生,57岁,中国国籍。自2014年6月起任本行四川省分行行长。2011年7月至2014年4月任本行营运管理部负责人;2005年1月至2011年7月任本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四川省分行行长助理(副总经理级);2003年3月至2003年10月任本行信贷审批部专职信贷审批人(副总经理级);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任本行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批办公室专职贷款审批人(副总经理级);1994年11月至2002年4月,历任本行四川省分行信贷处副处长,总行信贷管理部副处长、处长,四川省分行信贷风险管理处处长、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等职务。杨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3年成都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2004年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杨丰来先生的薪酬按照本行有关规定确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提名刘桓先生为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刘桓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为三年,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刘桓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桓先生,65岁,中国国籍。刘先生是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学院教授。2006年至2016年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1997年至2006年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2004年至2005年挂职历任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副局长、北京市地税局局长助理等职务;1982年起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工作,1992年至1997年任财政系副主任。刘先生是北京市政协常务委员,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为辽宁禾丰牧业集团公司独立董事。刘先生是注册会计师,1982年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本科毕业。

  刘桓先生的薪酬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确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关于提名贲圣林先生为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贲圣林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为三年,至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贲圣林先生的简历如下:

  贲圣林先生,54岁,中国国籍。自2014年5月起任浙江大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自2014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执行所长,并自2018年7月起担任联席所长;自2015年4月起担任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自2018年10月起担任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2010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摩根大通银行(中国)行长兼摩根大通环球企业银行全球领导小组成员;2005年2月至2010年3月任汇丰银行金融机构业务中国区总经理、工商金融业务中国区总经理等职务;1994年9月至2005年1月任荷兰银行流动资金业务中国区总经理等职务。贲先生目前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捷信集团独立董事,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贲先生是浙江省政协常务委员,担任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联合主席等社会职务。贲先生1987年清华大学工程学本科毕业,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获美国普渡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贲圣林先生的薪酬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确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39 证券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10: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9日

  至2020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参阅以下报告: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二)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8日经本行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8日经本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特别决议议案:无

  (四)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4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六)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行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本行董事会邀请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 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四) 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回执(附件2),并于2020年5月29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五) H股股东的会议登记方法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通知。

  (六)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10:00开始,会议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9:20至10:00,登记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8610)66215533

  传真:(8610)66218888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相关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请将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10:00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在出席会议时需出具原件。

  

  附件2:201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注:1. 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20年5月29日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股票代码:601939(A股普通股) 360030(境内优先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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