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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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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清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井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思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92,222.81 元,较上年同期96,777,034.80元下降了30.26%,主要原因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的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延迟,物流受阻,公司产品交付及部分原材料供应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迟,导致公司产品产量及销量出现下滑,产品价格也出现下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认为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增强其资本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利于其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了进一步扩大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在市场中的占有份额,拓展项目承接能力,满足优质项目对投标企业准入门槛的要求,加快提升佳电公司在电机行业的竞争能力与投标能力,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佳电公司以其资本公积32,605.22万元、盈余公积8,739.42万元转增其注册资本,转增后佳电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8,655.36万元增加至7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转增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转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清勇

  4、注册资本:28,655.36万元

  5、成立日期:2000年6月23日

  6、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东路380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007213613403

  8、经营范围:电机、屏蔽电泵、局部扇风机、自动控制系统制造与维修;电机、防爆电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商品目录经营)。节能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佳电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622,304,328.50元,净资产为1,363,049,130.76元;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80,510,936.78元,净利润306,217,534.94元。

  三、本次增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增资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佳电公司以其资本公积32,605.22万元、盈余公积8,739.42万元转增其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佳电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8,655.36万元增加至70,000万元。转增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增注册资本将进一步增强佳电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利于其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转增完成后,佳电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转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间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一、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期限一年,获得理财收益174.52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5,174.52万元,已划至公司指定结算账户中。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佳木斯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ZHQYBB20160600001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认购金额:5,000 万元

  5、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6、预期年化收益率:

  1≤投资期<7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10%

  7≤投资期<14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20%

  14≤投资期<28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50%

  28≤投资期<63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70%

  63≤投资期<91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2.85%

  91≤投资期<182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3.00%

  182≤投资期<364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3.10%

  投资期≥364 天,预期年化收益率 3.20%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8、产品起息日:2020 年4月30日

  9、产品到期日:公司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赎回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理财业务专用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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