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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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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89                                   公司简称:特变电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云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立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公司诉上海中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于2014年3月2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2015年8月26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8月30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4月1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10月2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4月17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27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8月2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4月16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4月25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4月14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了相关信息。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尚未有其他进展。

  3.2.2 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诉宁夏嘉祺隆冶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于2015年11月2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6年8月30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9月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7年8月29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8月2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4月16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了相关信息。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尚未有其他进展。

  3.2.3 天津市津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天津瑞林异型铜排电气有限公司等人买卖合同纠纷案。

  该案已于2015年5月27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6年2月16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16年8月30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8月29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4月17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8月28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10月30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4月16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了相关信息。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尚未有其他进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0-02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认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布尔津县1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中闽木垒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二、议案三详见临2020-028号《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0-028

  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

  1、准东新能源基地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1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布尔津150MW风电项目)

  2、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木垒大石头200MW风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中闽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

  ●投资金额:布尔津150MW风电项目总投资126,405.65万元;中闽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总投资168,178.28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 上述项目均已经相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快风光资源的开发,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建设布尔津150MW风电项目、中闽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及项目批复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布尔津县1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中闽木垒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项目批复情况

  布尔津150MW风电项目已获得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勒泰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阿勒泰片区青河大红山第一风电场1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阿地发改工交能源[2018]638号),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该项目变更选址、项目名称及建设主体事项已经获得发改委批复文件。

  中闽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已获得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木垒大石头2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昌州发改工[2018]131号)及《关于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木垒大石头2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变更的函》(昌州发改工函[2020]1号)

  上述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布尔津县晶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布尔津县晶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布尔津晶能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鹏

  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喀纳斯南路(津品假日酒店213号)

  经营范围:风能资源、太阳能资源、新能源;安装:电力工程及设备、电力线路、供电设备;发电:风力、光伏、太阳能光伏;销售:电能;服务:电力设备调试及检修、电力工程的技术咨询。

  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新特华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华风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新能源公司将以布尔津晶能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布尔津150MW风电项目。

  (二)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风电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子公司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走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甘学民

  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园林东路哈萨克文化刺绣产业园综合办公楼201室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厂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电资源测量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

  新能源公司将以EPC方式承建中闽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该项目资本金由新能源公司出借给黑走马公司,黑走马公司将中闽风电公司股权质押给新能源公司,项目建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将优先受让中闽风电公司股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资源情况及建设内容

  布尔津150MW风电项目选址位于额尔齐斯河河谷风区,风功率密度等级在5~6级之间,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3,187.80h;中闽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选址位于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东部大石头乡境内,风功率密度等级为4级,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2,747.70h。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均位于三类资源区,具有开发价值;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具备建设大型风电场的条件。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电站及电站管理配套设施等,工程工期均为1年。

  2、项目投资金额及来源

  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布尔津150MW风电项目资本金由新能源公司向新特华风公司增资后,新特华风公司对布尔津晶能公司增资的方式解决,其余项目建设资金由布尔津晶能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中闽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资本金由新能源公司出借给黑走马公司,黑走马公司对中闽风电公司增资的方式解决,其余项目建设资金由中闽风电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3、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经济效益情况如下:

  ■

  4、项目的运营和转让

  布尔津150MW风电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可通过自主运营或将布尔津晶能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获得收益。

  中闽大石头200MW风电项目建设完成并网,新能源公司受让黑走马公司所持中闽风电公司股权后,新能源公司可通过自主运营或将中闽风电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获得收益;如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后,黑走马公司将中闽风电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根据协议约定,第三方或黑走马公司需向新能源公司归还资本金借款,新能源公司实现EPC业务收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上述项目属于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发电后上网消纳有较好保障。

  2、上网电价下调及无法获得预期补贴电价的风险

  2018年5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项目存在电价下调或无法获得预期补贴电价,导致无法实现项目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上述项目资源状况较好,项目已获得批复,公司将加快项目的建设,力争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网,获得预期较优电价。

  3、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受抢装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用风机等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

  六、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20-02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煤电、风电及光伏发电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2018年修订)》、《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披露如下:

  1、2020年一季度装机容量情况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公司电站装机容量为3,570MW,其中:煤电2,720MW(其中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装机700MW),占比76.19%,风电自营电站300 MW,占比8.40%,光伏发电自营电站550 MW,占比15.41%。

  2、2020年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

  2020年一季度,公司电站发电量277,057.9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70.53%,其中煤电发电量243,647.9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41.15%;风电自营电站发电量13,624.39万千瓦时,同比下降4.28%;光伏发电自营电站发电量19,785.6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8.04%。上网电量261,591.4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71.03%。

  公司电站2020年一季度发电量等数据如下:

  

  ■

  注1:上述煤电发电量及上网电量不包含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350MW自备电厂,其发电量全部用于多晶硅生产及其他自用。

  注2: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领跑者1号100MW光伏项目2019年末并网,目前尚未办理完毕发电业务许可证,2020年一季度上网电量尚未结算,待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完毕后统一结算。

  3、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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