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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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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09                           公司简称: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琼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申请,并出具《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亿元可转债,期限6年。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总额为28亿元人民币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77元/股。2020年4月9日,公司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10067。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于2020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于2020年3月13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于2020年3月16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于2020年3月18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于2020年4月7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026)。

  3.2.2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

  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本市场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设立普惠金融部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承销能力,推动公司承销工作向专业化、体系化、标准化发展,设立资本市场部;为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普惠金融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设立普惠金融部,以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加强普惠金融、公益金融、政策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3.2.3 涉诉事项

  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淳信”)作为中信淳信优债15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涉案基金”)的管理人在本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委托公司为其提供经纪服务。后因其在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时所质押债券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调折算率造成其在公司开立的账户发生欠库,导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中国结算发字﹝2017﹞153号)第六条之规定代为垫付资金。2020年3月,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北京淳信清偿公司垫付款、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共2.75亿元,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涉案基金100%份额持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6日受理案件。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3.2.4 发行短期融资券

  2019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的通知》(银发﹝2019﹞80号),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54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2020年1月19日,公司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债券简称为“20华安证券CP001”,代码为“072000036”,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2.70%,期限为91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为10亿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阶段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密切相关,存在公司经营业绩随证券市场行情变化而发生大幅波动的可能,对未来某一特定期间的经营业绩难以准确预计,为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的风险,公司目前无法对2020年1-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准确估计。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月度主要财务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19年度廉洁从业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舒根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舒根荣先生,1981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职员,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策划部副主管、金融管理部副主管、主管。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副主任。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19年度廉洁从业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控集团”)持有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09,020,87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1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87,020,87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000,000 股。前述股份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87,020,879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票已于2019年12月6日起上市流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000,000 股来源于安徽国控集团2018年末通过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安徽国控集团为安徽天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投资”)实际控制人,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天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4,130,057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成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3,150,936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5.7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徽国控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天成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7%;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2019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安徽国控集团拟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超过22,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1%;安徽国控集团一致行动人天成投资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不超过24,130,05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近日,华安证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天成投资《关于减持华安证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成投资自华安证券上市以来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未减持华安证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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