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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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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以天然气清洁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以天然气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供应业务,具体包括三个主要子业务,分别是城市燃气业务、LNG业务和分布式能源业务。

  (1)城市燃气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为主,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公司建设或运营的天然气输配管网,按照用户的需求及管道压力将天然气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等客户。公司建设运营CNG加气站,为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提供服务,助力城市交通。除天然气输配与销售外,该业务还包括与之相关的燃气工程设计和施工。

  (2)LNG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LNG业务集贸易、运输、销售为一体,既有液进液出的贸易模式,又有液进液出、液进气出的销售模式。公司向上游LNG液厂或LNG码头采购气源,以LNG槽车运输,销售给终端客户。终端客户包括工业用户、终端加气站或气化站。

  目前,公司现有LNG运输槽车32台,基本满负荷运转。

  (3)分布式能源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分布式能源业务以投资、建设和运营为主。公司根据客户用能需求及当地的燃气采购价格、电价、上网政策等因素进行经济测算,制定分布式能源投资-建设-运营方案,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订投资及供能协议,公司负责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为客户提供冷、热、电等能源供应。

  2、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城市燃气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城市燃气业务的销售收入主要由售气收入和工程配套安装收入组成,业绩受气源成本、管道供应能力、市场开发情况、区域内城市化发展情况、环保及产业政策、政府价格管控等因素影响。

  在这些因素中,气源成本和政府价格管控措施是决定天然气购销价差的主要因素;区域内市场化发展情况、市场开发情况、管道供应能力和环保及产业政策是决定销售气量的主要因素;政府核准的每户的安装价格是影响工程施工利润的主要因素。

  (2)LNG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相对城市燃气业务,LNG业务市场化程度更高,受价格管控的影响更小,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波动性更大。公司的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是决定购销价差的主要因素;运输距离、运输量是决定运输业务收入的主要因素;终端用户、加气站和气化站的用气量是决定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

  (3)分布式能源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分布式能源业务的销售收入来自冷、热、电的供应。按照我国现行分布式能源政策,该业务的供能范围仅包含特定客户及其周边工商业企业,因此,特定客户的用能情况以及与其签订的供能价格是决定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

  此外,分布式能源站由公司负责投资和运营,每座能源站的资金成本、管理成本、气源采购成本和设备摊销是决定营业成本的主要因素。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生的主要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多个子公司所属特许经营权区域有扩展,为公司新增了约3.5万户民用户和415户工商业用户;公司下属五家城市燃气公司合计新增用户约4.3万户。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苏州天泓80%股权的收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为公司华东市场新增了约200户工业用户和约60万立方米的日供气量。

  4、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9年,我国天然气总消费量3,02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9%,相比2018年17.6%的增长速度出现明显放缓。2019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仍然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稳步提升至8.3%,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仍然较大,距离《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占比达到10%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公司目前拥有5家具有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燃气实体,分别为上饶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和阳新县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报告期销售燃气量22,518万立方米。公司子公司苏州天泓、旌能天然气和联营企业金石石化从事LNG业务,报告期合并范围内经营LNG21.28万吨、联营企业金石石化经营LNG50.20万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继续围绕着清洁能源综合供应商的目标,聚焦燃气主业不断开拓。这一年,宏观经济环境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营压力;面对外部挑战,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通过提升管理效率、积极开拓市场和深挖存量业务,全年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实现了历史最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公司继续推进制度化建设,在安全生产、财务管控、经营督导、工程管理和审计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制度和管理上不断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在天津市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天津德龙燃气有限公司,由该公司统筹华北和京津冀地区业务,目前该公司人员配置已到位,业务已正常开展。

  2、完成了对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80%股权的收购工作,进一步拓展了华东市场的业务,为公司华东市场新增了约200户工业用户和约60万立方米的日供气量。

  3、上饶燃气报告期新增高铁经济试验区燃气特许经营权,并与高铁新区合作成立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燃气有限公司。

  4、阳新华川特许经营权区域从3个乡镇拓展到17个乡镇,覆盖整个阳新县,经营权面积由630平方公里扩大到2,800平方公里。

  5、大连燃气获得瓦窝镇辖区面积98.95平方公里(镇中心面积18平方公里)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6、德龙工程完成了GA1乙级增项和GC1资质升级,并积极拓展外部市场,与多家上下游企业签订工程合同,初见成效,为以后的市场开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7、成立了城市燃气事业部,对城市燃气业务进行统一管理,采取了统一施工,材料和设备的统一采购等措施,加强了对城市燃气公司经营的督导。

  8、实施和进一步完善了全面预算管理和考核制度,针对各子公司的经营特点和业务差异,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实现了全员目标分解和薪酬制度的改革。

  9、为加强内部控制及提升客户体验与服务,公司开发上线了多个电子化管理系统,利用互联网科技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践行服务用户的宗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795.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699.26万元,增长64.50%;实现营业利润6,570.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391.45万元,增长139.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30.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693.62万元,增长122.2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列示如下:

  ■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0,699.26万元,增幅64.50%。主要原因是:(1) 报告期因业务拓展,燃气供应及相关收入同比增加36,897.54万元,其中新增子公司苏州天泓影响营业收入增加25,616.71万元; (2)报告期睿恒能源亦庄能源站投入运行售电售冷影响营业收入增加2,966.62万元;(3)报告期子公司运输业务收入1,466.99万元,同比增加620.79万元。

  2、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34,004.79万元,增幅69.56%。主要原因是:(1) 报告期燃气供应及相关收入同比增加,相应地,营业成本同比增加29,569.96万元,其中新增子公司苏州天泓影响营业成本增加23,728.45万元; (2)报告期睿恒能源亦庄能源站投入运行售电售冷影响营业成本增加2,712.38万元; (3)报告期子公司运输业务产生营业成本2,396.44万元,同比增加1,179.78万元。

  3、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3,391.45万元,增幅139.06%。主要原因是:(1) 报告期经商誉减值测试未计提合并商誉减值准备,而上年同期对商誉作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20,550.54万元; (2) 报告期因积极拓展燃气供应及相关业务,使营业毛利同比增加7,327.58万元;(3) 报告期因执行新金融准则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10.81万元,而上年同期计提坏账损失为280.06万元;(4)报告期公司出售857.60万股已提减值准备亚美能源股票,取得投资收益11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出售1,585.35万股已提减值准备亚美能源股票取得投资收益926.06万元,同比减少806.56万元;(5) 报告期公司的联营合营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08.46万元;(6) 报告期子公司运输业务亏损同比增加305.70万元; (7)  报告期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实施规划布局新业务的需要新增银行贷款,影响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783.63万元;(8) 报告期公司新增子公司苏州天泓影响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1,631.13万元。

  4、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2,693.62万元,增幅122.25%。主要是上述营业利润增加及相应调整企业所得税共同影响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部分利润表项目列报行次。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续表:

  ■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本期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5月6日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0669,以下称“金鸿控股”)、自然人金华、康健、王翔、高建东、苏州先胜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苏州先胜”)签订了《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5,743,198.15元受让金鸿控股持有的苏州天泓80%的股权。因金鸿控股所持有的苏州天泓80%股权系2016年受让自金华、康健、王翔、高建东和苏州先胜五个原有股东,金鸿控股2016年与原有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中,尚有40%(即50,773,154.54元)未实际支付。因此,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中,84,970,043.61元股权转让价款向金鸿控股支付,50,773,154.54元股权转让价款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前原有股东各自相对出资比例向原有股东分别支付。2019年5月30日,苏州天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本公司派驻管理人员进入苏州天泓,故确定合并日为2019年5月31日。该公司下设南通建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通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苏州建坤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扬州益广天然气有限公司、苏州平庄工业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六家子公司。

  2、2019年5月,公司与哈斯朝鲁、张杰签订《关于二连浩特市中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受让其持有的二连浩特市中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由于转让方出让的55%股权仅为认缴并未实缴,故股权对价为零元。二连浩特市中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于2019年5月31日完成股权变更并由公司派驻管理人员,故从2019年5月31日起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6月本公司实缴出资200万元。该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苏尼特右旗德龙燃气有限公司。

  3、2019年3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德龙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实缴出资340.00万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19年10月,睿恒能源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睿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实缴出资575.80万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2019年12月,上饶燃气新设控股子公司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上饶燃气认缴4,800万元,持股80%,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期末,尚未实缴出资。

  6、2019年12月,公司与苏州天泓设立子公司苏州德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公司与苏州天泓分别出资35万元和15万元,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立国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2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30在成都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丁立国先生主持,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相关内容。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303,050.87元,本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0,562,028.67元,及因执行新金融准则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20,372.75元,截止2019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079,350.55元。由于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120,222,388.4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23,927,709.56),因此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吴玉杰于2020年3月23日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田立新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补选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曾勇华(主任委员)、杨波、田立新。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延期至2022年6月6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据实报销。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 5 月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2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 14:00在成都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晖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进行修订,综合衡量了公司资产及经营规模扩展与风险控制相匹配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防控风险,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同意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进行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2年,延期至2022年6月6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审核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川华信审(2020)003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2、审核了公司2019年度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报告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担保合计20,000万元,除此外,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审核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文件,认为全部文件真实、规范。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2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自2019 年6月10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 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合并报表格式”),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因此,公司需对以上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三)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财务报表列报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内容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范围,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以公允价值和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新增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2)新债务重组准则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明确了债务重组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外,规定涉及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按照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处理。规范了债权人确认受让资产、债务人终止确认负债的条件和时点;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

  (3)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4)新合并报表格式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合并利润表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公司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和“新收入准则”,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续表:

  ■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2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鉴于公司资产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影响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中比率指标与绝对值指标不够匹配。为了增强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目前资产状况、经营指标的关联性,结合行业特征、风险水平及重要性等因素,对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修订前: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修订后: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二、修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修订前: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修订后: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无。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3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存续期延长2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7号)。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用自有资金以7.18元/股计7,180万元认购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6年6月8日上市,锁定期36个月,于2019年6月10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2016年6月6日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至2020年6月6日到期。

  2019年6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减持所持有的股份358.63万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641.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9%。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8日组织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100%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年,即延期至2022年6月6日止。在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如2年延长期届满前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售出,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延期等相关事宜。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除存续期延期事项外,其他事项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33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 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鉴于四川华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所已为公司连续服务22年。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据实报销。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合伙人数量:43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265人,比上年258人增加7人, 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56人。

  从业人员总数:560人

  3、业务规模

  四川华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14,956.85万元,净资产金额为1,030.00万元。2019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1家,收费总额0.30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建筑业(1家)、金融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平均资产额118.31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3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四川华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四川华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四川华信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表决,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四川华信的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四川华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四川华信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四川华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已连续22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2019年度,四川华信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 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3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2020年5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

  (二)议案相关事项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五)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028)68539800

  联系人:宋晓萌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大通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3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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