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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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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家电制冷配件业务:一是冰箱、冷柜等家电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二是空调用热交换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三是冰箱、冷柜等制冷配件的进出口业务。

  新能源汽车业务:纯电动客车、物流车、氢燃料电池客车等新能源商用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机、电控、电空调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业务模式及行业地位

  1)家电制冷配件

  公司采购冷轧钢卷、铝杆、铝锭、电解铜等基础材料,通过高频焊接、挤压成型、熔炼挤压拉拔,分别生产成制冷钢管、合金铝管和精密铜管(以下统称“管材”),一部分管材由公司的分子公司作为制冷配件的原材料内部使用,另一部分管材直接销售给相关客户。公司通过在冰箱、冷柜等家电主机厂周边设立分子公司,对管材进行再加工,制成冰箱冷柜的制冷管路配件,直接销售给当地配套客户。

  公司是目前全球技术领先、规模较大、产品品种较齐全的制冷管路系统制造企业和服务提供商。公司制冷钢管年产能可达10万吨,蒸发器、冷凝器部件生产能力5,000万件(套)。

  公司通过采购平行流铝管、翅片等原材料,生产加工成微通道热交换器产品,再销售给空调企业及其他用户。公司热交换器产品在商用、家用空调的微通道换热器领域处于领先的地位,具有多项技术创新,具备一定的产品优势。

  2)新能源汽车

  公司旗下中植一客是一家集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制造业企业,主要产品涵盖5.99米至12米全系车型,以及18米BRT铰接车的车辆型谱,主要用于公路客运、公交客运等领域。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生产经营以订单为主线,实施客户化定制。公司旗下汽车零部件公司生产的产品可为中植一客提供内部配套,也可独立向其他整车厂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我国白色家电行业虽然面临外贸环境复杂、价格竞争激烈、渠道调整等诸多挑战和不确定因素,仍保持着稳中提质的发展势头,产品结构升级动力强劲;2019年,也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转折之年,受补贴退坡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自2009年国家发展新能源产业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市场逐步触底企稳,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进入调整期。

  面对挑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转变思路、积极应对、共克时艰,防范了各类风险,保障了经营的稳定;公司对资产、组织、人事、业务等多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提高了经营的质量。报告期内,公司白色家电配件业务经营平稳,但新能源汽车业务受资金和产业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业绩未达预期。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763.72万元,同比下降31.2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33.78万元,同比亏损减少55.79%。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49,757.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1,186.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59%。

  (2)报告期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创新驱动,升级产品技术

  家电配件业务:公司微径钢管高效节能创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被浙江省科技厅评定为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抗老化耐腐蚀锌铝镁合金管被鉴定为浙江省级工业新产品,复合镀膜毛细管和双螺旋蒸发器被浙江省科技厅认定为2019年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公司研发中心完成了护理机换热系统、包覆全铝连接管、镀膜毛细管、KST-P管、车载冰箱冷凝器等新产品的开发,并积极与客户开展了交流互动。

  新能源汽车业务:公司汽车研究院全年共研制十款新车型,包括氢燃料、纯电动、柴油三种燃料类型,覆盖公交、公路产品,目前已形成五大产品平台,共有17个平台化系列产品。成都公交6.9米纯电动城市客车和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样车已完成交付并投入运营;新研发18米纯电动铰接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继续升级氢燃料电池客车技术、轮边驱动技术、智能安全防控系统和车载智能净化消毒系统,为产品升级和市场开拓奠定了基础。

  2)继续市场攻坚,明确发展方向

  家电配件业务:公司主动压缩了铜管、铝板的销售,增加了热泵产品、冷柜内胆总成、翅片蒸发器等高附加值产品的产销;公司加强了与重点客户海尔、海信、澳柯玛等的合作,成为海尔中德工业园区超级工厂唯一驻厂模块化供方,实现了销售的增长和份额的提升;公司着力开拓海外市场,西门子、三星、LG、松下、夏普等重点品牌客户订单稳定,并开发了土耳其Vestel等一些优质客户;作为公司开拓东南亚市场的桥头堡和试验田的泰国康盛,于2019年正式投产,并实现了盈利。

  新能源汽车业务:2019年,公司对旗下中植一客进行了全面改革和转型升级,明确了其“立足成都、辐射全国、走向世界”的战略方向,确定了以发展“氢燃料汽车”为核心的战略定位。中植一客继续推进试验检测中心和制造基地建设,并重点开拓了成都公交市场,成都公交样车已交付投入试运行,并向龙泉公交交付使用氢燃料电池客车20辆。

  3)优化管理架构,实现效率提升

  家电配件业务:根据公司统一部署,撤销了事业部设置,分子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为原材料和器件两大类;通过注销、吸收合并等方式整合分子公司,加强管理力度,优化业务条线。

  新能源汽车业务:通过缩减、合并、增设等方式,将公司整个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管理中心定位于成都;通过调整公司部门架构及人员岗位,补充骨干人才,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将四家汽车零部件子公司进行剥离,专注于商用车整车核心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新能源补贴政策调整、资金面紧张和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31.21%,其中: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下降53.41%,白色家电配件业务收入下降14.36%;因2018年对新能源补贴计提大额坏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55.79%。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注销完成之日起浙江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浙江康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利润分配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0】D-0464号),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337,848.28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03,492,657.38元和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879,763.00元,扣除2019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4,950,742.66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467,831.95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041,339.79元,扣除2019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509,171.7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19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044,950,742.6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说明

  1、《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的规定

  (1)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快速增长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2)现金分红条件: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应不低于10%。

  2、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9年度未能实现盈利,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和长远发展及短期经营需要实际,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考虑到公司2019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担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为了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立信中联自2017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会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立信中联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2)立信中联近三年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德昌和陈小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就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沟通。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立信中联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及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拟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鉴于公司从事冰箱、冷柜、空调用制冷管路及其延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电解铜和铝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的巨大波动,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为控制经营风险,降低不利影响,锁定订单利润,公司拟于2020年度开展电解铜和铝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预计开展电解铜、铝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

  公司主要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期货交易期限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货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涨价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电解铜和铝期货品种,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测算,并秉承谨慎原则,2020年度预计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业务期间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并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由于其复杂的交易过程存在一定操作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电解铜和铝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电解铜和铝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如须追加保证金,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根据该制度,设立了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公司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低违约风险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由公司期货操作小组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另外,如果客户在电解铜和铝价格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2020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0】D-0464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4,950,742.6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044,950,742.66元,公司实收股本1,13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2018年度出现大额亏损,亏损金额为122,685.67万元。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9]D-0330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7,402,800.1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537,402,800.10元。

  2、2019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认为上述资产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本着审慎性原则,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全年计提金额为34,656.32万元。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资金面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53.41%,白色家电配件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度下降14.36%。2019年度,公司亏损金额为-54,233.7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二、应对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弥补亏损。

  1、继续加强新能源汽车业务市场的开拓,提升产品竞争力,争取在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实现业务突破;稳定白色家电配件业务销售规模,挖掘和开发具有市场潜力、附加值高的产品,加强销售,推进重点客户模块化供货,增强盈利能力;

  2、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改善现金流和运营质量;

  3、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

  4、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闲置资产处置,减少资产包袱,提高资产运行效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9日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康盛股份”变更为“*ST康盛”;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康盛股份”变更为 “*ST康盛”;

  3、股票代码仍为“002418”;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30日 ;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0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4月30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争取2020年扭亏为盈,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内部管理,深化内部挖潜,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提升产品质量,增加公司效益;

  2、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

  3、加强新能源汽车业务市场的开拓和新产品的研发,争取在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实现业务突破;继续推进白色家电配件业务做精做强,挖掘和开发具有市场潜力、附加值高的产品,加强销售,推进重点客户模块化供货,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

  4、加强公司资产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推动闲置低效资产处置和业务优化重整,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

  传    真:0571-64836953

  电子信箱:ksgf@kasun.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7年7月5日和2019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执行新的相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颁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净利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郭建君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达学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文波先生、独立董事俞波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公司展厅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和2020年5月21日(09:00-11:30;13:00-16:00),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余菲

  联系电话:0571-64836953

  传真:0571-64836953

  电子邮箱:yuf@kasun.cn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相关保密《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事务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科工贸”)在山东青岛平度市投资设立青岛海康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制冷”)。近期,海康制冷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相关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为了完善公司家电配件板块业务布局,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在山东青岛平度市投资设立孙公司青岛海康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海康制冷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完成了海康制冷的工商注册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名  称:青岛海康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MA3RUGAX8G

  3、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  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西南街希望路5号

  5、法定代表人:张继宗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0年4月21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制冷设备及配件研发、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康盛科工贸持有海康制冷100%股权

  三、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家电板块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服务配套客户,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关于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9)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0】D-0464号),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337,848.28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3,492,657.38元和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879,763.00元,扣除2019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4,950,742.66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467,831.95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041,339.79元,扣除2019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509,171.7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19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044,950,742.66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监高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结果以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绩效,2019年度实际支付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下: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王亚骏、周景春、王达学、李文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开展电解铜和铝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且电解铜最高持仓量不超过1,000吨,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2,500吨,预计保证金占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4,950,742.6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044,950,742.66元,公司实收股本1,13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合作项目的议案》

  鉴于近几年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战略的调整,且合作事宜无实质进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协商终止合作,注销国轩康盛(泸州)电池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9)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审议《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7、审议《关于确定董监高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终止对外合作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第5、6、7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文波、余菲

  (2)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3)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授权委托书、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8”,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0年5月20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9)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19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0】D-0464号),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337,848.28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3,492,657.38元和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879,763.00元,扣除2019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4,950,742.66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467,831.95元,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5,041,339.79元,扣除2019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509,171.7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19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044,950,742.66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和长远发展及短期经营需要实际,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4,950,742.6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044,950,742.66元,公司实收股本1,136,4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合作项目的议案》

  鉴于近几年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战略的调整,且合作事宜无实质进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协商终止合作,注销国轩康盛(泸州)电池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9)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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