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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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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电机及驱动控制系统绿色环保解决方案领域的卓越供应商,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的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是一家拥有“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车辆旋转电器、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等产品,集“高度自主研发、精益制造、智慧营销”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年产超过8,000万台套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600万台车辆旋转电器、5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3,000套氢燃料电池系统的生产能力。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1、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事业部(HM事业部)的主要产品:家用/商用空调用电机、建筑通风设备用电机、厨房电器设备用电机、自动车库门用电机、水泵用电机、商用空调用压缩机电机、暖气/通风系统及空调设备用高效率风机系统等。

  2、车辆事业集团(EVBG)的主要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及电驱动总成系统、BSG电机系统、车用及非道路机械用起动机、发电机等。

  3、氢燃料电池业务主要产品:氢燃料电池模组及核心零部件、氢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及氢能发动机集成系统等。

  4、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新能源汽车租赁及配套业务。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的电机及驱动系统绿色环保解决方案,在中山、北京、上海、深圳、武汉、芜湖、底特律等地均设有研发中心,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辅的研发模式,促进产品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及产品系列的不断丰富,同时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前瞻性的研发创新能力确保公司产品创新性与技术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国内外不同地域消费市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采取了多元、开放的技术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引进国际领先技术、与业内优秀企业共同开发等方式,快速提高公司各业务板块相关产品的研发能力与研发速度,加强公司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

  2、供应链管理模式

  公司根据细分市场的特点,制定不同的供应商管理策略,与行业优秀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供应链管理采用SRM、ESOP等采购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与供应商信息共享,对生产运营需求做到及时的沟通与处理,拉动生产,实现合理控制库存量;公司对大宗材料、电子元器件等物料供应链资源进行集中管理,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通过对公司汽车版块供应链的整合,建立统一管理规范,有效地降低重复管理成本并提升了相应供应链的成熟度;通过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导入、绩效评价体系,建立集团的专家人才库,实现了在引入优质供应商的同时,帮扶提升供应商的能力,深化落实VAVE法(价值工程/价值分析),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共同提升竞争力。公司在采购协议中,对供需双方在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均有相关条款进行约束。

  3、生产模式

  公司以精益生产为核心,以全面质量管理为控制手段,采用“以销定产”拉动式管理模式,根据市场销售滚动预测进行生产设备、物流、厂房等资源的配置。通过加强制程物料周转速度和设备使用效率,降低库存等手段,进一步提高资产流动性,实现生产的快速、高效,达成产品的“两高一低”(高品质、高能效、低成本)。为同时满足规模化生产与个性化的市场产品需求特点,公司引进自动化设备并加以改造,与制程工艺模块化技术相结合,既保证大批量产品高效生产的需求,又能通过提高制程柔性来快速响应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公司各子公司制造系统的设备资源、技术资源、供应链资源等逐步实现共享,进一步提高公司产能和制程能力。

  4、销售模式

  公司与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车辆旋转电器各业务板块的主流国际品牌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为加强订单和售后服务的管理,公司采用销售管理系统(CRM),精准把握市场、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始终秉承快速响应、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在主要客户生产工厂所在地附近建立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网点,做到贴身服务,目前在国内中山、孝昌、上海、潍坊、芜湖、柳州、宁波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并在美国、英国、墨西哥、俄罗斯、印度、越南等国家设立工厂或销售中心,发挥了生产、销售、服务辐射的作用,尽最大努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四)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电机及驱动系统提供商,拥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电机电控研发与制造能力,是市场份额全球领先的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行业领导者;是技术领先、规模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独立供应商;同时是最受欢迎的车辆旋转电器供应商和行业首选品牌之一。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外部驱动因素

  (1)政策持续利好

  A、在新一轮的消费升级推进中,国家发布了包括《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在内的多项鼓励家电消费政策及家居电器行业标准,家电行业的消费升级将得到进一步引导,更多的家电产品将进入智能时代,基于数字化、5G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应用技术的智能家电将成为信息消费的中坚力量,家电行业将再次迎来重要的发展时期。随着智能家居及空调能效升级的进一步推进,公司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事业部在此之前就已做好准备的高效智能电机及直流无刷电机产品将有望迎来良好发展机遇。

  B、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再次体现了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长期坚定支持,同时也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产业政策得到进一步的延续,预计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将再次得到快速发展。

  C、近年来,我国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氢能产业发展首次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先后发布了《2019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及《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强调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标准化步伐,推动氢能产业创新、完善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等设施和服务,进一步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发展。

  D、2019年2月18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出台,纲要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将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系统集成能力、智能装备开发能力和关键部件研发生产能力的智能制造骨干企业,支持装备制造、汽车、石化、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做强做精。公司总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城市--中山市,区位优势明显,同时作为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以及氢燃料电池行业的领先企业,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将给公司带来历史发展机遇,进一步驱动公司业务向上发展。

  (2)产业潜在发展空间巨大

  A、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长速度最近几年虽然有所放缓甚至下降,但就全球汽车市场的保有量来看,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依旧远低于全球发达国家水平,目前,国内汽车千人保有量约170辆,而美国的汽车千人保有量达到了800辆以上。中国的汽车市场依旧有着巨大的增长空间。根据德勤于2019年8月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经历了2018-2019年的产销负增长,我国汽车产业整体处于业态复杂的转型期。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被市场所认可,新技术的相互融合协同,我国汽车市场即将迎来二次增长期,并于2025年进入行业成熟期。

  B、在国家政策支持的大环境下,我国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同时凭借完善且富有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在全球汽车电动化趋势中脱颖而出,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显示,至203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将达到汽车总销量的25%,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C、氢燃料电池具有零排放、零污染的特性,被认为是未来清洁环保的理想技术,是终极能源动力解决方案。氢燃料电池目前从寿命、性能、资源和成本等方面初步达到产业化条件,满足下游交通和备用电源等领域应用,燃料电池本质上是发电机,下游应用场景广泛,可以应用于交通、后备电源、通讯等领域。燃料电池发展将掀起一轮能源革命,氢将取代一部分化石燃料,成为能源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未来氢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可达万亿级别。毕马威的相关报告指出,在政府大力支持、技术创新加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及资本迅速涌入的大背景下,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爆发在即,预计2025年产量规模将突破3万辆,同时,燃料电池技术也有望实现突破,成本大幅下降。到2030年,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预计将达到数十万辆。

  2、内生驱动因素

  (1)行业转型升级、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形成团队凝聚力,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根据国家行业政策导向,结合自身核心竞争力,适时拓展公司产业布局,从家电行业到汽车行业再到氢燃料电池行业,行业空间从百亿级别跨越入万亿级别,成功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极大地拓展了公司发展空间。在此期间,公司对产品的技术研发、市场渠道、售后服务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究与尝试,发掘产品与服务的潜在需求,顺应国家行业发展战略,抓住能效升级及新能源汽车发展机会,逐步开展产品升级换代,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提高产品附加值,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2)技术创新及品牌提升

  公司深知技术创新是制造业企业立于行业不败之地的核心,是不断催生新活力做强做大的关键。自创立以来,公司对产品的技术革新与工艺进步孜孜以求,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提高公司产品技术含量,使公司技术保持在行业前沿;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改善产品质量与服务,进一步打造产品品牌价值,通过在不同细分市场采用不同品牌,最大化地发挥公司拥有的“大洋电机”、“电驱动”、“佩特来”、“杰诺瑞”等国内外著名品牌在各自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3)精益生产、提质增效

  公司积极推进精益生产,使用拉动生产,通过建立拉动看板系统,制定并检讨每一种物料的拉动规则,并固化到系统中,牢固树立“整体-局部-整体”的观念,把拉动式生产与改善联系起来,以拉动式生产过程中的异常为改善目标,持续改善,并用结果来检验过程,持续监控生产周期、在制品库存、生产效率等指标,促进管理的改善和提高,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益,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贸易增速显著放缓,主要发达经济体增速持续下行,新兴经济体下行压力加大,全球贸易摩擦不断反复,多边贸易体制遭遇挑战。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我国推出多项经济调控政策,促使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较好的实现了主要预期目标,但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突出,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

  在整体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特别是中美贸易争端不断反复的情况下,公司迎难而上,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对面临的市场形势做出科学研判,逐步调整和完善公司的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595.30万元,同比降低5.69%,营业利润11,526.66万元,利润总额11,799.33万元,净利润3,148.08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1.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04.50%、105.05%、101.31%、102.26%。

  (1)HM事业部业务情况

  ① 总体情况

  作为公司发展的坚实基石,公司HM事业部2019年通过研发新产品、推进精益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客户沟通等方式,抓住了能效升级的机会,再次实现了销量同比增长;同时,对中美贸易争端快速做出了积极应对,经各方的通力合作,公司越南海防工厂于2019年上半年顺利投产,做到了化危机为机遇,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国际订单,出口销售收入连续四年实现正向增长,并再次创下历史新高。目前越南工厂的产能正在稳步提升,将助力HM事业部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HM事业部实现营业务收入476,533.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

  ② 技术研发情况

  A、HM事业部依托自身强大的电机、控制、空气动力学技术团队,通过对电机、风叶、风轮最佳工作点的分析与性能匹配优化,在高功率、高效率EC风机(采用数字化无刷直流外转子电机的离心式风机)的研发方面取得了新的技术突破,打破了高端数据中心领域只用国外品牌风机产品的壁垒,新开发的产品帮助客户在中国移动数据中心关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中以最高的技术分入围,产品节能效果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未来该产品将以其高可靠性、高效率和低噪声的优势广泛应用于大数据中心、高铁、轻轨、新风净化等领域;

  B、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成功研发出IPM多极转子,在大幅提升转子磁性的同时实现整机成本的大幅下降,并提高了电机功率密度,更好地满足空调电机更高的能效需求。北美于2019年实施新的能效标准,公司凭借使用IPM结构转子的 DM电机,以其优异的性能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快速替代了北美原先的交流电机市场。我国近期颁布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新的能效指标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伴随新能效指标的实施,国内空调厂商对交流电机的需求将大量被BLDC电机取代,为公司BLDC电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C、公司引风机产品和高能效三相电机在燃气炉、泳池泵、潜水泵等领域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欢迎。

  (2)EVBG 业务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整合汽车产业板块业务的战略安排,强化公司已有的传统汽车产业“团队、品牌、通道”优势,更好地服务并支持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资上海电驱动,依托汽车电驱动对车辆事业集团相关子公司的股权进行整体梳理,完成了车辆事业集团股权架构的搭建;进一步明确了车辆事业集团内部乘用车事业部、商用车事业部和研究院的分工,同时基于规模效益及降低生产成本的考虑,将中山生产线按车型分别迁入芜湖生产基地和潍坊生产基地。集团资源整合的综合效益和发展潜力将逐步显现。报告期内,车辆事业集团两大业务板块发展情况如下:

  ①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车辆事业集团的深度业务整合,以汽车电驱动为依托,利用车辆事业集团的资源优势,整合技术、渠道、供应商等优质资源,进一步凸显了集团优势,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下降的情况下,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产销量的同比增幅均超过7%。

  A、动力总成系统业务情况

  a、应用于长城、雷诺等车厂的“二合一”电驱动总成以及为上汽集团开发的低电压平台电机控制器在报告期内均已实现量产;为上汽通用混合动力汽车配套的48V BSG总成产品在报告期内完成开发验证并实现量产,成功搭载于上汽通用别克英朗车型,成为上汽通用汽车首款搭载48V轻混技术的车型;此外,为小鹏纯电动汽车开发的高效、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在报告期内搭载G3车型完成开发验证并实现量产;

  b、应用于A/B级乘用车的集驱动电机、控制器和高速减速器为一体的“三合一”电驱动总成产品成功配套于长安汽车、塔塔汽车、奇瑞汽车、合众汽车等多个客户车型,并实现量产。在成功解决了NVH难题的同时,产品的重量、体积以及成本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c、第二代的“三合一”电驱动总成产品已完成规划,并先后获得塔塔汽车、现代汽车的定点;同时完成了为现代汽车开发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HSG电机的设计验证工作。上述新品预计将在2020年及未来2年内实现量产,持续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d、报告期内,公司商用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线得到了有效延伸,相关产品在专用车、工程车辆上均成功实现了搭载,成为卡特彼勒工程机械零部件供应商;双行星排混联动力总成系统也已成功在客车上搭载,并通过了整车耐久性试验。此外,公司还开发了应用于不同吨位电动物流车的高速电机与减速器集成的电驱动系统,推出了商用车第三代电机控制平台系列产品,在轻量化、集成化、标准化、可靠性方面均较上一代产品有大幅的提升,同时兼具成本优势。

  B、氢燃料电池系统业务情况

  在氢燃料电池业务方面,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形成了新的组织架构,加强了团队建设,专注于产品的研发,报告期内申请专利超过60项,其中近一半为发明专利。目前公司在氢燃料电池系统产品方面,已累计申请专利近百项,并获得专利授权32项。

  a、氢燃料电池模组开发情况

  2019年,公司完成了46KW燃料电池模组在客车及物流车上的搭载测试,并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2019年8月6日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9年第7批)》收录的中山市顺达客车有限公司燃料电池城市客车搭载了公司上述46KW的燃料电池模组;为积极响应国家鼓励主机厂采用更高额定功率电堆系统的号召,公司已着手62KW燃料电池模组的设计开发,完成了关键零部件的选型及相关设计,同时规划了100KW及更高功率的燃料电池模组开发计划。

  b、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自主研发的燃料电池控制器、DC/DC、中冷器、水泵、挡板阀、尾排氢浓度检测装置等核心零部件的调试验证工作,同时完成了空压机、回氢泵、加湿器、加热器、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的性能验证及应用。

  c、氢燃料电池产业战略布局情况

  公司持续稳步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出资参股嘉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氢实业”),获得该公司19%的股权,参与加氢站的投资与建设。公司先后与行业内优秀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如东风实业、中通客车、嘉氢实业等,进一步打通行业上下游渠道,包括加氢站运营、燃料电池系统研发、整车企业等相关环节,加快氢燃料电池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d、产学研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再次联合著名高校开展战略互动合作。2019年5月,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同成立“西安交通大学-大洋电机联合研究中心”,双方在新能源汽车(包括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领域的产品进行共同研发,有助于提高公司科研实力,同时达到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的目的。在此之前,公司与北京理工大学、江苏大学等高校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技术研发方面已开展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② 车辆旋转电器业务的发展情况

  车辆旋转电器业务主要依托子公司佩特来和杰诺瑞开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佩特来在技术、品牌、市场渠道、售后服务平台等方面的优势,结合芜湖杰诺瑞在成本控制及精益生产方面的优势,实施优势互补,凸显协同效应,促进车辆旋转电器业务的整合与发展,实现营业收入215,591.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8%。

  A、佩特来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佩特来通过对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客户服务等方面的一系列整改及提升,使得客户对其产品的信心进一步增强,有效提升了佩特来全球的的市场份额,全面配套于俄罗斯主机市场,如YAMZ(雅罗斯拉夫尔)、MTZ(明斯克拖拉机厂)、VW-GAZ(大众汽车与高尔基汽车的合资厂)等;以出色的质量、交付、服务和成本优势,连续两年获得纳威司达(Navistar)“钻石供应商”称号;积极向潍柴动力、玉柴动力、 康明斯、宇通客车、华菱等整机厂推广应用 多种发电机和起动机的新品,成为主流柴油机厂国六标准下的起发电机主流供应商;抓住国家针对防控“非洲猪瘟”提升牲畜运输防护的市场机遇,向牲畜运输设备公司推荐混合磁路大功率发电机配置,在提高利润水平的同时为下一步扩大销售奠定了基础。

  2020年1月20日,北京佩特来和印度佩特来在中山与塔塔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塔塔汽车零部件系统公司将增资印度佩特来。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双方将建立合资关系,公司车辆旋转电器和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将借助该合资公司进入发展潜力巨大的印度市场,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业务。

  B、杰诺瑞发展情况

  2019年,杰诺瑞稳步推进客户及市场拓展工作,在传统汽车行业产销量下降的情况下,杰诺瑞仍然实现了产销的逆势大幅增长;产品成功打入轻卡市场,进入俄罗斯GAZ配套体系,获得美国开立公司发电机市场准入,开始拓展国际OE市场;在去年成功进入全柴动力、华晨鑫源配套体系的基础上,报告期内获得华晨鑫源发电机及起动机产品认可,开始批量供货,并获得全柴动力国六项目起动机、发电机的开发权,取得全柴动力2019年度“合作共赢奖”;向吉利汽车批量供货多个型号的发电机,同时通过了起动机的准入审核,并获得吉利汽车A级供应商荣誉;奇瑞汽车第三代发动机用扁线发电机及起动机销量大幅提升,获得启停起动机配套资质,并开始向奇瑞汽车小蚂蚁车型批量供货新能源汽车电机及控制器;此外,杰诺瑞还完成了卡特彼勒潜在供应商审核,获得了上汽通用五菱48V BSG项目开发权,目前进展顺利。通过上述客户及产品的拓展,杰诺瑞将凭借其在成本控制及精益生产方面的优势,同时借助车辆事业集团的资源,将相关产品逐步延伸到轻卡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市场空间将得到进一步拓展。

  (3)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的发展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逐步实施业务模式优化。报告期内,公司车辆运营平台通过盘活车辆资产、优化项目结构及人员配置等相关措施,并陆续获得了部分运营车辆的财政补贴,现金流转正,缓解了运营压力。公司将持续探索新能源汽车运营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渠道资源,提高业务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实现营业务收入18,792.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595.30万元,营业成本653,506.52万元,营业利润11,526.66万元,净利润3,148.0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1.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降低5.69%,营业成本降低7.79%,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增长104.50%、101.31%、102.26%。其主要影响因素系:

  (1)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板块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提升生产效率,促使其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保持稳定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受国家补贴政策退坡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业绩未能达到预期;

  (3)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受车辆折旧及维护费用等成本增加的影响,报告期内仍未能实现盈利,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4)上海电驱动2019年度业绩继续亏损,根据其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收购上海电驱动形成的商誉计提了11,824.71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

  (5)报告期内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佩特来转让其持有的联营企业佩特来电驱动50%的股权,取得21,542.79万元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了公司盈利。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此外,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并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2019年9月28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情况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若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则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情况

  根据财会〔2019〕6号文和16号文有关规定,公司调整财务报表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3)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4)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利润表

  (1)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2)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号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无形资产摊销”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研发费用”项目;

  (4)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非货币资产交换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根据财会〔2019〕8号文有关规定,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6、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7、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四)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根据财会〔2019〕9号文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5、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6、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7、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8、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去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合并增加大洋电机巴地头顿、AMS、大洋电机海防共3家公司,因注销减少中山庞氏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山市领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大洋电机中盈制造有限公司、大洋电驱动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共4家公司,因股权转让减少中山德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微立实业有限公司共2家公司,因新股东增资导致股权稀释丧失控制权减少上海致控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2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余劲松先生、刘奕华先生、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595.30万元,同比降低5.69%,营业利润11,526.66万元,利润总额11,799.33万元,净利润3,148.08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1.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04.50%、105.05%、101.31%、102.26%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稳定增长,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深化车辆事业集团业务及资源整合,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市场渠道,加快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进程;提高新产品销售比例。预计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将保持稳定增长,计划实现营业收入83.85亿元,同比增长2.93%,预计营业成本66.49亿元,同比增长1.74%;计划完成净利润6,927万元,同比增长120%,计划完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90万元,同比增长17.30%。

  上述经营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同时鉴于目前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情况,公司以上经营预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9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1.6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50,516.16万元和-179,417.06万元。鉴于公司2019年度累计亏损尚未全额弥补,不满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该报告出具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详细说明了公司在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2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刊载于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审计费用拟定为220万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针对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提出的相关内控问题,公司已相应实施完成了整改工作。

  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2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决定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的通知,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附件1: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和《附件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说明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财会〔2019〕16号文件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以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2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制定的投资计划以及对资金分阶段、分期使用的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认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事宜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可以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2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 International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目前在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19位。

  信永中和深圳分所机构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深圳分所成立于2005年4月12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第一家分支机构,负责人为郭晋龙,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1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058986394H,已取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4701)。

  信永中和深圳分所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信永中和深圳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传云先生,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聪女士,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潘传云先生,质量控制负责人陈锦棋先生,签字会计师潘传云先生、刘晓聪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具体从业经历如下:

  拟任质量控制负责人陈锦棋,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自199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及IPO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审计经验。

  拟任项目合伙人潘传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自200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先后服务过的上市公司为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任签字会计师刘晓聪,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先后服务过的上市公司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过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完成整改,不影响目前执业。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形成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2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0年4月27日,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杨秀军、杨昕分别提供864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受让湖北庞曼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庞曼”)、中山宜必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必思科技”)的部分股权。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1、杨秀军

  (1)资助金额:人民币864万元。

  (2)期限:5年,自杨秀军收到公司提供的贷款资金之日开始计算期限。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利率:4.75%。

  (5)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用于受让湖北庞曼部分股权并履行出资义务。

  (6)保障措施:以本次资助资金受让取得的湖北庞曼股权质押给公司。

  2、杨昕

  (1)资助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2)期限:5年,自杨昕收到公司提供的贷款资金之日开始计算期限。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利率:4.75%。

  (5)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用于受让宜必思科技部分股权并履行出资义务。

  (6)保障措施:以本次资助资金受让取得的宜必思科技股权质押给公司。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杨秀军先生、杨昕先生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杨秀军,身份证号:13010319641007XXXX,自1985年至2019年就职于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职称,SAC/TC26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支撑专家,曾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发明专利8项。现为湖北庞曼管理团队核心。

  杨秀军先生从事电机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三十多年,具有丰富电机设计和实践经验,早在90年代就已研发成功NEMA premium超高效电机,形成了高效电机设计的专有设计技术和方法;在配套行业领域,如:压缩机、水泵、减速机、铁路等领域,可以根据配套设备的实际工况,从系统角度进行电机设计,研发的专用电机分别在压缩机、减速机、水泵行业,配套于世界跨国公司的前三强,获得良好的信誉;在其他电机技术领域,掌握增安电机、隔爆电机、伺服电机、高速电机、永磁同步电机、车载用电机、水冷电机、油冷电机、低速大转矩电机、DD直驱电机等设计关键技术和实践经验。

  2、杨昕,身份证号:51022619741230XXXX,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流体机械专业,对中低压风机有深入的研究和产品开发经验,领导并参与了16项专利申请,其领导的团队参与了国内空调行业部分空调风机系统的设计。杨昕先生曾任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裁和广东省空调风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现为宜必思科技管理团队核心。

  三、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用途

  (1)杨秀军先生将利用公司本次向其财务资助的864万元,带领其技术团队共同入股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庞曼,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湖北庞曼现有股东(除公司以外)持有的股权并履行实际出资义务等。

  (2)杨昕先生将利用公司本次向其财务资助的500万元,带领其技术团队共同入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必思科技,包括但不限于受让宜必思科技现有股东(除公司以外)持有的股权并履行实际出资义务等

  2、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任职的子公司情况

  (1)湖北庞曼成立于2017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湖北惠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8%,其主要业务为研发、制造整马力三相异步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产品符合各国政府对电机效率能效限制的规定,具有体积小、重量轻、低噪声和低振动的特点。湖北庞曼的产品和市场定位主要是公司整马力电机品种规格的延伸,电机功率1HP~500HP,包括中小型电机定义内全部功率段。低成本、高可靠性、高效率、轻量化、高速化、永磁化和绿色环保是未来电机制造技术的发展方向,湖北庞曼致力于暖通空调行业专用电机的研发,依靠技术创新,打造高性价比的产品竞争优势,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宜必思科技成立于2016年11月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9%,其主要业务为外转子风机和非标风机的订制,着重致力于为大数据中心、高铁轻轨、新风净化领域提供高可靠性、高效率、低噪声的通风产品。依托公司强大的电机、控制、空气动力学技术团队,宜必思科技在EC风机(采用数字化无刷直流外转子电机的离心式风机)领域打破了高端数据中心领域只用国外品牌风机产品的壁垒,开发的产品帮助客户在中国移动数据中心关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中以最高的技术分入围。随着国家“新基建”的快速推进,大数据中心、城际轨道交通等领域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宜必思科技的相关产品需求也将迎来快速增长,为宜必思科技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3、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上述两家子公司的业务,是对公司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事业部原有业务的有效补充,也是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事业部未来实现产品结构优化、提升产品附加值并有效拓展增量市场的重要途径。公司通过向优秀的技术管理人才提供财务资助,并将资助资金由受资助对象以受让股权的方式投入未来发展空间广阔的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将管理团队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绑定在一起,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经营层的激励力度,提高管理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吸引优秀的技术人才和技术团队加入公司,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良好的互补,达到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稳步增长的战略发展目标。

  此外,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杨秀军、杨昕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增强资助对象的股东意识,提高经营积极性,有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认为湖北庞曼和宜必思科技未来发展空间广阔,未来经营业绩向好,资助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且公司作为湖北庞曼和宜必思科技的控股股东,将持续加强对该子公司的管理,并对财务资助资金注入子公司及其后续使用进行全程监控,风险防范措施充分,此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杨秀军、杨昕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借款人所在的子公司业务发展前景较好,且公司对资助的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监控,风险防范措施充分,资助对象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偿债保障措施合法合规。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364万元(包括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0-02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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