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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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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1、 受行业发展波动影响业绩下降的风险

  受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等因素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自2019年下半年起出现了同比下降的情况,并至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同比下降幅度进一步扩大,此前保持了多年持续、快速增长的行业发展趋势出现显著波动。在该行业背景下,动力型三元锂电池行业存在市场需求增长放缓的情况,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存在增长放缓甚至同比下降的风险;同时,受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部分整车厂商的资金周转出现压力,并逐渐向上游动力锂电池厂商传导,公司存在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因此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此外,随着多家行业企业陆续投入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与量产,行业产能供应逐步扩大,加之下游动力电池厂商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降本压力增强,公司如未能保持产品技术领先优势,产品市场份额与毛利空间存在下降的风险,并将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 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比克电池(指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单项计提较大金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财务管理中心定期复核客户历史回款情况,及时会同营销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于出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客户,及时采取保障措施、加大催款力度,减少公司潜在坏账损失。公司将进一步健全、落实客户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等管理办法,控制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公司产品的用户主要是国内外较大规模的动力电池制造厂商,交易金额较大,受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付款周期较长的影响,公司客户普遍存在超过信用期付款的情况,致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虽然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发生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的情况,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此外,2020年1月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及偿付能力的不确定性加大,公司存在进一步加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风险。公司已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分情况按账龄或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未来若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相应增加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将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 行业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锂电池、燃料电池等技术路线,锂电池又可分为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技术路线。目前,国内动力电池技术体系以锂电池为主,并以三元锂电池居多。但随着新材料的开发应用与产品结构的设计改进,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存在持续发生变化的可能,如下游客户大批量切换至磷酸铁锂技术路线,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新的技术材料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风险外,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其他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00,814.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3,285,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95,71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45.64%。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NCM523、NCM622、NCM811、NCA等系列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三元正极材料主要用于锂电池的制造,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研发、制造与销售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实现盈利。

  1、 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包括采购策略和供应商管理两大环节。在采购策略方面,对于镍、钴、锰、锂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与格林美、天齐锂业、赣峰锂业、BHPAG、嘉能可、雅宝、FMC等国内外知名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与品质稳定。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在与国内外大型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具有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了原辅料供应的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

  2、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需求预计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在生产组织方面,销售部门根据近期销售情况、交货订单、客户需求预测及市场开发进展,预估下月的产品销售量并形成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则根据月度销售计划、成品实际库存、安全库存量、上月出货量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在当期实际操作时,生产部门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在品质控制方面,生产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3、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外大型、知名的锂电池厂商。公司所主要面向的动力锂电池研发周期较长,从项目立项到批量供货的开发时间较长,需要锂电池厂商与正极材料等上游企业通力合作。首先,公司经过客户的调查评估、验厂考察、样品测试等认证程序,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或目录,并根据客户需要,签署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为满足部分新型材料的生产,工程部门会根据新产品的特殊需求,优化产线布局和设备结构。此外,公司在提供材料样品的同时,会根据客户电池产品开发情况,给出建议使用条件,协助客户完成电池体系的定型,共同促进产品应用市场的开拓。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下游应用市场的变化,锂电池正极材料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受消费电池驱动,正极材料以钴酸锂为代表;第二阶段,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放量,磷酸铁锂销量快速增长;第三阶段,受新能源乘用车对长里程需求与国家政策的推动,三元材料已逐步成为市场需求主导。目前,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正处于三元材料主导的第三阶段。

  现阶段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存在如下基本特点:

  (1)正极材料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根据GGII数据,2015至2019年我国正极材料出货量从11.3万吨增长到40.4万吨,年复合增长率38%。正极材料市场的快速增长,主要因为国内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等终端应用市场的快速发展。

  (2)三元材料占比不断提高,高镍化趋势明显

  根据GGII数据,2015至2019年三元材料占正极材料的比例从32%提高到48%,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目前为占比最高的正极材料。2018年高镍占三元材料出货量的占比为9%,2019年占比为12.5%。由于高镍三元材料的能量密度更高,可以实现更长的续航里程,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所以尽管高镍材料目前只占三元材料较小的比例,但其近两年来市场占有率快速增长。从各国动力电池技术路径规划来看,动力电池电芯能量密度普遍将达到300Wh/kg以上,在现有技术体系中,高镍三元电池是最可行的商业化方案之一,因此高镍三元材料的市场占比有具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存在着较高的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行业规范及技术壁垒两方面:

  行业规范方面,为加强锂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锂电池产业健康发展,工信部于2015年8月制定《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严格控制新建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电池行业项目。对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专利、产能、工艺先进性及检测能力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

  技术壁垒方面,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过程控制严格,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国内各大厂商均已形成了自己的工艺技术,如原材料的选择、各类材料的比例、辅助材料的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的设置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其中,NCM811、NCA等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技术门槛较高,在制备工艺、设备以及生产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明显高于常规三元正极材料,大规模量产的难度也较高。基于安全性考虑,车企或动力电池企业对于NCM811、NCA产品的认证测试程序更为复杂,时间也更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基于行业经验及前瞻性的市场判断,公司管理层提前布局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产品研发及工艺革新。经过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不懈努力,公司于2016年率先突破并掌握了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关键工艺技术,于2017年成为国内首家实现高镍NCM811大规模量产的正极材料企业,公司所产NCM811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率先被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目前,公司已推出第三代高镍NCM811产品,NCM811产品技术与生产规模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未来随着市场的快速增长、技术的不断迭代,正极企业的市场集中度会进一步提升。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19年国内三元正极材料产量超过1万吨的企业数量达到9家,其中本公司产量增幅显著,国内出货量排名第一。同时,公司在高镍NCM811领域继续保持了领先优势,根据GGII数据,公司2019年高镍材料出货量占中国高镍材料出货比例超过60%,居国内第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都在提升性能、改进技术,以降低综合成本,提高新能源汽车竞争力,其中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链主要通过改进电池材料、电池成组技术两方面来实现这一目标。

  正极材料是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直接决定电池的能量密度及安全性,影响电池的综合性能。三元材料中镍含量的提高、钴含量的降低可以提高电池能量密度、降低电池单位成本。因此,相比于采用常规三元材料的锂电池,高镍三元电池可以达到更长的续航里程、更低的综合成本。随着未来电池技术的进步及人们对续航里程需求的提高,三元材料会不断向更高镍方向发展,以实现更长的续航里程和更低的综合成本。因此高镍材料成为众多企业布局的方向,基于这一判断公司目前正在进行超高镍(镍含量高于90%)三元材料、NCMA多元材料等新产品的开发。

  在电池成组技术上,电芯企业在开发无模组技术,如比亚迪的刀片电池技术和宁德时代的CTP(CellToPack)技术,随着技术的成熟,将从电池组的角度减少成本,增加新能源汽车的竞争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出现净利润金额大幅下降并亏损的情况,主要系公司在该季度及期末对比克动力等下游部分动力电池厂商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较大金额坏账准备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966.91万元,同比增加37.76%;受公司本期对部分客户单项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出现较大程度的同比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41.66万元,同比下降58.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644.09万元,同比下降72.16%。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等会计政策。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容百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容百公司)和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容百公司)、宁波容百锂电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贸易公司)、JAESEEnergyCo.,Ltd(以下简称JS株式会社)、EnergyMaterialTechnologyCo.,Ltd.(以下简称EMT株式会社)等6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及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其中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16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有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此外,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

  其中,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及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二)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三)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

  截至2019年末,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JAESE Energy Co., 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股权的比例合计为88.9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Energy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股权的比例为88.96%,为其控股股东,因此全部由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小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16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8.8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赠,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00,814.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3,285,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95,71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45.6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提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白厚善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2019年度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0年公司经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符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2019年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公司所作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标准符合公司2019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标准符合公司2019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董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公司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同意补选董事张慧清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慧清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 2017年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十三、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十四、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公司所作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拟定的2020年度薪酬标准符合公司2019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监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审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 2017年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登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5月20日17:00,邮件中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三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15400

  联系电话:0574-62730998

  电子邮箱:ir@ronbaymat.com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005                                                  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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