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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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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78,327.14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8,059,461.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805,946.12元,扣除2019年已实际派发2018年度现金红利80,0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6,921,470.83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1,174,985.93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制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600.00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关于确认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审议了《监事会主席林镇喜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林镇喜回避表决。

  2、审议了《监事郭明亮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郭明亮回避表决。

  3、审议了《职工代表监事黄绚绚的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绚绚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0〕4281号《关于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通纪元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1.14万元,低于原2,900万元的承诺数1,818.86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的37.28%,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控股子公司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章、印鉴等被原总经理莫源、副总经理六颖康等人非法侵占,擅自重新刻制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公章、财务章等违法行为,公司对上述公章等印鉴失去控制,公司无法掌握上相关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及其子公司账册凭证、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面临的重大风险,无法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行使作为控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已事实上面临失去对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完全控制状态。

  针对莫源、六颖康等人的非法行为及由此造成的对公司重大损失,公司将依照法律,视情节严重追求其法律责任,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0年3月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江苏联通纪元公司原股东,要求其回购相关股权,不再依赖从江苏联通纪元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根据公司对江苏联通纪元公司目前面临失控的现状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决定将江苏联通纪元公司自2020年3月1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相关措施,努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对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0、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11、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2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78,327.14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8,059,461.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805,946.12元,扣除2019年已实际派发2018年度现金红利80,0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6,921,470.83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1,174,985.93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制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600.00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因此,我们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2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1,8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086,971.68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6,085,943.86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8,591,000.00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7,494,943.8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35,646.65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38,992.68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925.0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9,224,936.5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77,571.7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65,663.4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年,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包装印刷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对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扩建,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中高档烟标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升级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9年度完工,尚有零星工程尚未完工。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7年度完工,尚有零星工程尚未完工。

  [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说明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所述。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2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提交公司2019年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28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或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5、投资期限及授权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理财业务,做好低风险理财产品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理财收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等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时,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2、《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议案》

  14、《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上述提案中,提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5、10、11、12、13、14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 2020年5月18日 9:30- 18: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电话:0755-23498707

  传    真:0755-82910168

  电子邮箱:xiamz@newglp.com、zhendai@newgl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3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肖海兰女士,独立董事黄伟坤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明珠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艳萍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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