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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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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821,119,91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000股后821,099,9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炊具研发制造商,中国厨房小家电的领先品牌,是中国炊具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公司创立于1994年,总部设在中国杭州,共拥有5大研发制造基地,分布在玉环、武汉、杭州、绍兴和越南胡志明,总共12,000多名员工。

  法国SEB集团与苏泊尔公司战略合作关系始于2006年,现SEB集团是苏泊尔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末SEB集团持有苏泊尔81.19%的股份。SEB集团拥有超过160年的历史,是世界知名的炊具研发制造商和小家电制造商,每年约有3.5亿件产品行销全球150多个国家。

  苏泊尔的主要业务包括明火炊具、厨房小家电、厨卫电器、生活家居电器四大领域:

  (1)明火炊具品类主要产品:炒锅、压力锅、煎锅、汤奶锅、蒸锅、陶瓷煲、水壶、刀具、铲勺、保温提锅、水杯、厨房工具、保鲜盒等;

  (2)厨房小家电品类主要产品: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豆浆机、电水壶、榨汁机、电炖锅、电蒸锅、电火锅、料理机、煎烤机、面包机、面条机、电炸锅等;

  (3)厨卫电器品类主要产品: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净水机、嵌入式蒸烤箱等;

  (4)生活家居电器类主要产品:空气净化器、挂烫机、吸尘器、电熨斗等。

  公司生产的炊具及电器产品,通过法国SEB集团销往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但是得益于国内消费升级和海外SEB订单的持续转移,公司内销和出口业务均实现稳步增长。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达到19,853,477,882.97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22%,利润总额达到2,273,457,833.79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3%。基本每股收益2.347元,同比上升14.99%。其中,炊具主营业务全年实现收入6,139,116,531.65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9%;电器主营业务实现收入13,524,375,233.08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98%。内销主营业务全年实现收入14,571,549,991.86元,同比增长12.44%;外贸主营业务全年实现收入5,109,929,961.99元,同比增长7.75%。

  1、报告期内国内销售情况

  (1)产品战略

  报告期内,苏泊尔以产品创新为核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深入洞察消费者需求,不断推出创新智巧,能带来健康营养烹饪功能的创新产品;同时结合中国传统烹饪和饮食习惯,满足年轻消费群体的需求,不断丰富和扩充产品品类。

  炊具方面,根据GFK监控的中国30个重点城市炊具市场份额数据显示,2019年苏泊尔炊具七大品类的市场份额全年累计达到47.8%,依然保持绝对的领先地位。在新产品开发上,公司持续加快新产品的开发上市和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升:首先,苏泊尔在2019年推出了全新的火红点钛金刚系列无油烟炒锅,上市X晶盾不锈钢系列炒锅,带动中高端炒锅品类销售增长;面向年轻消费群体,推出复古风格的迷色系列和北欧风格的Woodson系列产品;同时开发新品类小馋猫系列辅食锅,为宝妈人群打造专业型辅食锅产品。其次,新品类厨房用具继续通过对水杯品类的持续创新升级与品牌推广,实现了线下零售渠道和线上电商渠道的双增长。

  电器方面,苏泊尔不断推出创新产品,引领行业发展,“低糖电饭煲”、“双阀电压力锅”、“可拆静音破壁机”、“可升降蒸汽煎烤机”、“COCO-IH多功能料理锅”等创新产品上市后,受到市场的一致好评;同时不断丰富和扩大现有品类,开发了电烤箱、电热饭盒、母婴系列、充电随行果汁机等新品类,以培育新的品类增长点。根据市场调研公司中怡康监控数据显示,苏泊尔在电饭煲、电压力锅、电磁炉、电水壶、豆浆机、榨汁机、搅拌机、电饼铛、电炖锅九大品类的合计线下市场份额全年累计达到30.1%,稳居行业第二。生活家居电器业务持续保持健康发展,2019年苏泊尔持续拓宽挂烫机、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的产品线,根据市场调研公司中怡康监控数据显示,苏泊尔挂烫机品类线下市场份额全年累计达到30.9%,成为行业第一。

  (2)渠道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互联网发展趋势,线上线下均衡发展,始终坚持以卓越的产品品质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以强劲的新品拓展能力和优秀的服务获得经销商与零售商支持的经营战略。

  在三四级市场开拓方面,苏泊尔继续积极推动并进一步深化三四级市场发展战略,在人员布局、产品研发、市场资源、渠道客户扶持等方面加大投入,不断提升终端覆盖率、覆盖密度及单店销售产出。

  在电子商务渠道建设方面,苏泊尔持续加大电子商务建设,并开发网络直播,进入社交电商,电商渠道在苏泊尔整体销售中的占比持续提升。在天猫双十一大促活动中,苏泊尔多个品类单品获得所属类目销售排名第一。根据奥维监测的市场份额数据显示,2019年苏泊尔厨房小家电九大重要品类合计市场份额稳居行业第二。

  (3)品牌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坚守“品质”和“创新”的品牌价值,不断推进品牌建设,品牌主体知名度和偏好度继续领跑行业。同时,公司通过代言人张钧甯,助力水杯、生活家居电器和厨卫电器等潜力品类认知度的提升。此外,公司通过搭建苏泊尔会员中心平台,实现品牌自有用户的经营和管理。

  根据尼尔森2019年度研究报告显示,公司在厨房小家电领域主品牌无提示知名度和明火炊具无提示知名度保持行业第一,小家电无提示知名度继2016年首次成为行业第一后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同时苏泊尔连续7年上榜BrandZ《中国最具价值品牌榜100强》,品牌价值增速达40%。

  2、报告期内外贸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国际市场贸易摩擦不断,但是得益于SEB集团订单的持续转移,公司外贸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实现同比增长7.75%。

  3、报告期内SEB融合项目推进情况

  报告期内,SEB融合项目顺利推进,双方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双方在研发、设计、制造等方面的融合进一步深入,公司整体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全文“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2名,参加通讯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Frederic BERAHA先生、Xiaoqing PELLEMELE女士、Hervé MACHENAUD先生及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53.48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2%;利润总额2,273.46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19.91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7%。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99,724,133.8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注: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50,295,609.89元,减去2019年5月24日派发2018年度现金红利837,668,839.20元和2019年10月25日派发2019年半年度现金红利211,848,936.78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0,501,967.72 元。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821,119,91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000股后821,099,910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92,062,880.30元人民币。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Harry TOURET 先生、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Nathalie LOMON女士及戴怀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32,550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30%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共计1,213,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Harry TOURET先生、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Nathalie LOMON女士、戴怀宗先生及苏显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Hervé MACHENAUD先生、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及陈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八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2,550股;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一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500股,合计36,050股。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821,119,910股减至821,083,860股;注册资本将由821,119,910元变更为821,083,860元。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法国国籍,1954年生,Paris ESCP管理学硕士及特许会计师。现任SEB S.A.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历任集团副总裁、CALOR公司董事长,CROISIERES PAQUET首席财务官和执行董事,Coopers & Lybrand 审计经理等。

  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Harry TOURET先生:法国国籍,1955年生,管理学及组织发展学双硕士学位。现任SEB S.A.人力资源高级执行副总裁,历任Aventis CropScience公司人力资源执行副总裁。

  Harry TOURET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Harry TOURET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法国国籍,1965年生,毕业于ESSEC高等商学院(巴黎)。现任SEB S.A.首席运营官,历任达能集团高管、三得利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欧洲)总裁。

  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Nathalie LOMON女士:法国国籍,1971年生,毕业于诺欧商学院。现任SEB S.A.财务总监,历任法国安智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力拓加铝公司财务主管等。

  Nathalie LOMON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Nathalie LOMON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苏显泽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生,中欧EMBA,工程师。现任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瑞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泊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苏泊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苏泊尔热水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0年3月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苏显泽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公司764,243股股份。苏显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戴怀宗先生:英国国籍,1960年生,香港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现任SEB S.A.亚洲区执行副总裁,历任苹果(大中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伊莱克斯电器公司业务营销总监,上海赛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及本公司总经理等。

  戴怀宗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戴怀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Hervé MACHENAUD先生:法国国籍,1947年生,毕业于巴黎政治大学。现任宏马咨询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总裁、《Paris Innovation Review》(《创瞰巴黎》)主席、法中投资基金达道资本合伙人,历任法国电力集团中国总代表、法国电力集团执行副总裁、集团工程设计与发电部DPI总经理兼亚太区总经理。

  Hervé MACHENAUD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Hervé MACHENAUD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法国国籍,1947年生,工商管理博士、政治科学硕士。现任法国博智过渡合伙人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B&A投资银行高级合伙人、法国美兴集团中国公司监事会主席、法国BAOBAB监事会副主席、法国对外贸易顾问委员会董事会成员。历任法国巴黎银行董事长中国顾问、法国巴黎银行中国高级顾问、法国巴黎银行行长(亚洲多国)、法国对外贸易顾问委员会中国区荣誉退休主席。

  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俊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全球创业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现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陈俊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2名,参加通讯会议的监事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Philippe SUMEIRE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Philippe SUMEIRE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监事会一致认为此关联交易遵循了三公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32,550股。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30%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共计1,213,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10位激励对象享有合法有效的解除限售资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Philippe SUMEIRE先生公司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Philippe SUMEIRE先生:法国国籍,1959年生,毕业于Aix-en-Provence法学院,私法学和比较法学博士学位。现任SEB S.A.法务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曾在PEUGEOT S.A.和ATOCHEM等大型上市公司任职,历任CLUB MED、GIAT INDUSTRIES、 MOULINEX S.A.法律总顾问和董事会秘书。

  Philippe SUMEIRE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Philippe SUMEIRE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在2019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武汉总所成立于1987年,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武汉总所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目前拥有从业人员61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28人。武汉总所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3、业务信息

  (1)2018年总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审计业务收入:103,197.69万元。

  (3)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

  (4)2018年审计公司家数:13,022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维,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期货业务15年,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曾为多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7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辉,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期货业务5年,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曾为多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到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满意,我们同意继续聘其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SEB S.A.(以下简称“SEB集团”)及其关联方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最大的海外OEM采购客户。2020年,公司将继续依托SEB集团在全球的营销网络进行产品销售,促进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因此,公司与SEB集团及其关联方签署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718,360,000.00元,2019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834,584,631.16元。

  2、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SEB S.A.签署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五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

  董事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Harry TOURET先生、Nathalie LOMON女士、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及戴怀宗先生。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SEB INTERNATIONALE S.A.S (以下简称“SEB国际”)。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SEB集团

  法定代表人: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注册资本:50,169,049欧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按法国公司法组建)

  企业住所、注册地址:112 Chemin du Moulin Carron Campus SEB 69130 Ecully, France

  经营范围:在各类企业中控股、参股及对其进行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2019年12月31日,SEB集团全资子公司SEB国际持有本公司81.19%的股份,基于以上原因,SEB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81.1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SEB集团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SEB集团已在泛欧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其在小型家用设备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并通过其出众的品牌组合在近150个国家开展业务,旗下品牌包括AIRBAKE、ALL-CLAD、ARNO、ASIAFAN、CALOR、CLOCK、EMSA、IMUSA、KRUPS、LAGOSTINA、MAHARAJA WHITELINE、MIRRO、MOULINEX、PANEX、ROCHEDO、ROWENTA、SAMURAI、SEB、TEFAL、T-FAL、UMCO、WEAREVER、WMF和苏泊尔等。作为多面专家和全线供应商,SEB集团在炊具和小型家用电器领域从事业务,具体涉及厨房电器(用于烹调和制作加工)及个人和家庭护理电器(个人护理、衣物护理和家庭护理)等。SEB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实施采购并销售其各类产品,2019年实现销售73.54亿欧元,归属于母公司利润3.80亿欧元,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1)向SEB集团销售产品

  根据公司与SEB的OEM合同条款约定,公司从SEB 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的毛利润应相当于公司及其关联方制造的产品的FOB转让价格的18% (如果一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为人民币82元,则其FOB转让价格应为人民币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2)向SEB集团采购原材料

  上述交易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采购价格。

  3)向SEB集团采购WMF、Lagostina等品牌产品

  上述交易将根据SEB集团向公司采购OEM产品的定价机制的对等原则,按SEB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的毛利润为18%的基础确定,特殊情况除外。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炊具、电器、橡塑产品、原材料及WMF、Lagostina等品牌产品

  2、合同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交易条款与条件: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交货期限、数量、运输、付款条件、装运通知、包装资料等条款,以双方具体协议为准。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且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公司与本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选择与其交易,对扩大公司的海外市场销售及开拓国内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

  2、关于产品销售与采购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OEM采购成交价格依照双方OEM合同条款约定;采购原材料的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购WMF、Lagostina等品牌产品采用OEM采购机制的对等原则。上述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SEB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海外市场销售及开拓国内市场。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三公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

  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继续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及保证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流动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品种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公司拟投资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债券、委托理财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境内投资行为。公司投资的债券应为中国国债或信用评级国际A或中国AA+的标准债券。委托理财应为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公司理财产品一般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允许公司提前一周内赎回。

  为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仅可投向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其监管的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评定的风险级别低于二级(含)的产品。

  本公司只委托符合国际A级或中国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此外,公司在任一金融机构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授权总投资金额的30%。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

  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何时点,可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率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理财产品在投资期内金融机构有权提前终止的,则公司存在理财产品提前到期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情况拟定购置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部需于每月末后第十个工作日前向审计委员会成员提交月度投资报告,及所有相关投资合同,该合同需尽可能详细地列明投资的性质。同时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的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为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加强对外币资产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具有国际A-或同等信用等级以上的大型商业银行。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目前公司面临的主要是美元汇率波动风险,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和互换等产品。单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3、拟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限

  公司拟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一年期限内滚动使用。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资金部、财务共享中心、审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评估、交易操作、交易记录和监督。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工作小组决策实施应急止损措施。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款、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金额较大,随着外汇市场波动日益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逐渐加大。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水平。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13,0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4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30日,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1月16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17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初步核实。

  3、2017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7年11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181名激励对象387.4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2月4日,授予股份上市日为2017年12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7、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18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进行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7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月3日上市流通。

  8、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3,650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18年6月26日完成。

  9、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六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9,150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50名激励对象426,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8月30日,授予股份上市日为2018年11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11、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84,9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73,500股,预留部分回购注销11,400股。

  12、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22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进行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0,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024%。其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2月30日上市流通;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1月15日上市流通。

  13、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一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500股。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考核均合格且符合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10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共1,213,050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1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于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前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手续。

  六、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苏泊尔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获授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为合法有效。

  七、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30日,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1月16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13,0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48%,其中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093,650股,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19,400股,分别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总量的30%和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总量的3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210名,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6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5名;

  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一栏中已剔除因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67,700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500股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2,550股。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2,550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孟繁威、徐芸、易志方、张超、陈刚强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湛佩珊、夏中勇、王飞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须对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1元/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2017年首次授予部分:孟繁威、徐芸、易志方、张超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股票总量的70%,陈刚强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股票总量的40%;本激励计划2018年预留授予部分:湛佩珊、夏中勇、王飞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的预留部分股票总量的80%)。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550股。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

  注:“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一栏中已剔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因离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500股。

  综上,公司拟以授予价格1元/股对32,5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注:上表前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500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孟繁威、徐芸、易志方、张超、陈刚强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湛佩珊、夏中勇、王飞发生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1元/股的价格予以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2,550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苏泊尔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回购的数量、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的通知和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4:00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Philippe SUMEIRE先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12.01 选举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 选举Harry TOURET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 选举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 选举Nathalie LOMON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  选举戴怀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 选举苏显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选举Hervé MACHENAUD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 选举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 选举陈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8日下午5: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                  方琳

  电  话:0571- 8685 8778          传  真:0571- 8685 867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邮  编:31005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2”,投票简称为“苏泊投票”。

  2.填报意见表决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将于2020年5月7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苏明瑞先生、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财务总监徐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继德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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