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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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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专注于互联网电视机主板、智能电子标签和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巩固传统制造业务的同时,加大在信息集成和通讯与信息终端产品生产制造,从物联网硬件设备提供商转型为物联网运营商,构筑一个以物联网为载体的智慧产业生态, 致力于成为以先进通讯技术为核心,聚焦通讯及信息终端、卫星互联网、软件系统应用和平台运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

  主要产品有非接触式智能卡、智能电子标签、互联网电视主板、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为用户提供卫星终端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等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年度报告附注。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蔡小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7,564,860股股份,占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23.51%,蔡小如先生与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6年9月25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珠海植远将其持有的公司87,630,890股股份(占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8.00%)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蔡小如先生行使。因此蔡小如先生在公司实际表决权为31.51%。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形势延续着2018年的错综复杂,贸易纠纷继续变化不定,全球经济贸易增速显著放缓,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一定压力,同时公司流动性在本年度已有改善,但依然面临着一定的危机,在福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下,公司上下一心,克服困难,公司聚焦主业,深耕实体业务,有序完成了各项工作;公司2019年完成了润兴租赁的剥离工作,降低了公司负债的同时,收回公司投资款项;公司持续进行精益管理、管理体系和运营流程优化,提高人均产出效率,通过管控降低了公司费用支出,进一步挖深公司内部管理能力;公司继续秉持产品差异化策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快速响应,丰富业务产品线,在品牌、产品以及用户体验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夯实了国内外行业前列地位。

  作为我国首批以实体投资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民企,公司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塞浦路斯等国,已获得通讯牌照及运营实体,并购拥有两条稀缺的Ka高通量卫星轨位,可发射政府、民用、商业类卫星,己成为工信部、科工局等国家部委及国内多个省份军民融合卫星应用领域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天地一体”卫星通信系统,公司将通信能力覆盖“一带一路”及海峡两岸,为沿线国家、地区提供海上通信服务和运营,并融合全球先进技术经验,提供卫星终端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全力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8,432.86万元,同比下降20.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2.47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

  公司去金融化进展顺利,出售联营公司润兴租赁股权,实现投资收益,盘活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所持上市公司新媒股份的股权按新金融工具准则核算,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按评估师估值确认公允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以上是公司2019年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受贸易战持续影响,及国内外市场经济疲软,公司业务增长乏力,订单不足,收入减少;资金紧张影响市场拓展及竞标项目开展,公司业绩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部分子公司为软件企业,项目减少,存在严重亏损及资产减值;公司资金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善,公司融资规模依然较大,融资成本及融资费用较高,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大,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但为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持续为未来业务增长做铺垫,增加研发投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期利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去金融化进展顺利,出售联营公司润兴租赁股权,实现投资收益,盘活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所持上市公司新媒股份的股权按新金融工具准则核算,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按评估师估值确认公允价值并计算当期损益,对公司当期损益有重大影响;其他无重大变化。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注: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变化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2月公司收到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董事的《解除一致行动声明》,同时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书》将其共计55%表决权委托给另一股东行使。上述事项导致本公司丧失对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权。

  2、北京九方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9月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出售北京九方畅通70%,且不再委派董事,公司对其不具重大影响,因此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广东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清算注销。

  4、阿拉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清算注销。

  5、深圳市创广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日清算注销。

  6、赣州腾龙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清算注销。

  7、北京广锐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清算注销。

  8、北京融佳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清算注销。

  9、广东达华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清算注销。

  10、福建青少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转让。

  11、深圳市思创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转让。

  12、福建达华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清算注销。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2019年度报告》“第四节”。

  二、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19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会计报表》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19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19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岑赫先生、刘杰先生、郭毅可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2,284,328,590.57元,其中营业收入2,282,668,017.1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24,706.35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2,284,328,590.57元,其中营业收入2,282,668,017.1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24,706.35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讨论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备案,同时告知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及禁止内幕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执业经验丰富,为更好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从整体上看,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完整、合理、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进一步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强化内控制度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鉴证,并出具《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达华智能: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 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变更后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行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0年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20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各控股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226,055.42 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6,900.00 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公司章程〉修订案》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关于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锐显硬件制造及全资子公司新东网软件开发能力,加强公司内部融合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的加载新东网应用的硬件产品,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与辖地政府达成的合作,利用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加快公司政务智慧商业显示终端产品的落地。公司特拟出资6,000万元与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出资4,000万元)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福建万加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加显”暂定名)。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工商登记等事宜。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关于拟出售新媒股份股权的议案》

  截止目前,公司持有新媒股份(300770) 562.5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4.38%。为了保障公司流动性,公司拟出售持有的新媒股份股权,在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出售事宜。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股权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达华智能:2019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达华智能:2019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2,284,328,590.57元,其中营业收入2,282,668,017.1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24,706.35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2,284,328,590.57元,其中营业收入2,282,668,017.1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24,706.35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17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董事提交《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严格履行了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达华智能: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在 2020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达华智能: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华在担任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公司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三)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其中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2018年承接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5,000家,其中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240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宁彬,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朱文岳,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

  2、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且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2019年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体情况

  根据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4,134.15万元。具体如下(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19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合计24,134.15万元,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34.15 万元,相应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134.1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

  单位:万元

  ■

  2、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2019年度拟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816.03万元。

  3、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

  4、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九、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1)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21日《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变更后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3、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2017年修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行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0年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20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各控股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01,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51.30%,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36.75%。近十二月累计审批对外担保为201,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51.30%,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36.75%。公司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219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61.89%,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 万元)的15.03%%。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具体额度为: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锐显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方江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 26,9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7,731.74万元、负债总额 100,076.49 万元、净资产57,655.25 万元,资产负债率63.45%;营业收入181,444.39 万元,净利润3,556.17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新东网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5、注册资本: 45,55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保险、期货咨询服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对外贸易;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网上经营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69,469.58 万元、负债总额 19,029.23万元、净资产50,440.35 万元,资产负债率27.39%;营业收入      13,642.85 万元,净利润-7,928.47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中山恒达

  1、公司名称:中山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91442000338177911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

  5、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6、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0日

  7、注册资本: 2,92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非接触IC智能卡、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接触式智能卡、计算机周边设备、电子遥控启动设备、家用小电器;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27,620.95 万元、负债总额4,452.92 万元、净资产23,168.03 万元,资产负债率16.12%%;营业收入      17,250.84 万元,净利润-1,691.58 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武汉金桥

  1、公司名称:武汉世纪金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675831785B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6号

  5、法定代表人:曹锋

  6、成立日期:2008年7月3日

  7、注册资本: 2,1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安全系统、智能卡的开发、研制及技术服务;视频安全监控系统研究开发、销售;互联网增值服务产品开发;计算机图形设计、制作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网络工程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4,004.27 万元、负债总额 2,655.15万元、净资产1,349.12 万元,资产负债率66.31%;营业收入1,894.16 万元,净利润-6,592.58 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五)青岛融佳

  1、公司名称: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163576880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李仙庄社区

  5、法定代表人:欧杰

  6、成立日期:1978年11月07日

  7、注册资本:5,434.78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银行票据、存折、信用卡、智能卡、信封的制造;电脑打印纸销售;金融机具制造、销售;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对外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652.00 万元、负债总额 4,978.75 万元、净资产6,673.25 万元,资产负债率42.73%;营业收入5,679.83 万元,净利润-693.92 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六)达华保理

  1、公司名称: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8JD12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A之九

  5、法定代表人:上官步燕

  6、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5日

  7、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从事商业保理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553.82 万元、负债总额 9,801.69 万元、净资产4,752.13 万元,资产负债率67.35%;营业收入       3,911.81 万元,净利润-70.22 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七)厦门欣达华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欣达华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2Y5YWN3D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7号1002室D单元

  5、法定代表人:上官毅霖

  6、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8日

  7、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五金零售;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五金产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建材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料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黄金现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珠宝首饰零售;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软件开发;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专业化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棉、麻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农牧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肉、禽、蛋批发;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281.32 万元、负债总额 11,372.09 万元、净资产2,909.23 万元,资产负债率79.63%;营业收入       3,080.83 万元,净利润-8.50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MA32YLCG4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5、法定代表人:王中民

  6、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1日

  7、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零售;产品销售代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2万元、负债总额 32.23万元、净资产-27.21万元,资产负债率642.15%;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7.71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福州青年创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10%。

  (九)福建达华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达华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MA33QHKK48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5号研发楼

  5、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6、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4日

  7、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制造;广播电视专用配件制造;其他未列明的应用电视设备及广播电视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其他未列明产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通讯设备批发;广播影视设备批发;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软件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10%,张双文持15%,程晋勇持15%。

  (十)福建万加显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万加显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KY6Q8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三层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4日

  7、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视机制造;其他未列明的应用电视设备及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的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的电子设备制造;其他数字内容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其他通讯设备批发;广播影视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40%。

  (十一)厦门东东东

  1、名称:厦门东东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2884411F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号2601单元

  5、法定代表人:曹贞

  6、成立日期:2014年7月16日

  7、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保健食品批发;保健食品零售;糕点、糖果及糖类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酒、饮料及茶叶类散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糕点、面包类散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酒、饮料及茶叶类散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零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动画、漫画设计、制作;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家用视听设备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服装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房地产租赁经营。

  9、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21,380.13 万元、负债总额22,973.31万元、净资产-1,593.19万元,资产负债率107.45%;营业收入1,219.46万元,净利润-3,924.68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在上述经批准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家或一家以上)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或经过公司同意的其他担保方式。

  3、公司将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实际需要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担保额度,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

  3、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在每年在额度范围内使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贷款、收款等,此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01,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51.30%,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36.75%。近十二月累计审批对外担保为201,00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151.30%,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万元)的36.75%。公司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219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851.61万元)的61.89%,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546,996.91 万元)的15.03%%。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26,055.42 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6,900.00 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姓名:蔡小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9XXXXXXXX

  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257,564,86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51%。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蔡小如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方二

  姓名:陈融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1041970XXXXXXXX

  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61,329,09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0%。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关联交易情形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蔡小如先生之间的交易: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向蔡小如先生借款57.05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71,055.42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9,900万元。蔡小如先生与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陈融圣先生之间的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9,900万元。陈融圣先生与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全资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帮助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26,055.42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6,900.00万元,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8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本次议案8、9均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四)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北路68号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841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进行公告。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0年5月18日下午 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梁锦桦

  联系电话:0760—22550278

  联系传真:0760—22130941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2;

  2、投票简称:达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一,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议案设置:

  ■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

  3、本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 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融圣先生、独立董事岑赫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张高利先生、财务总监蔺双女士、投资总监庄英铭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4月28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在福建福州设立控股子公司。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工商登记等事宜。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新设立公司及其他出资人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暂定名:福建万加显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三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注册资本的60%,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占注册资本的40%

  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生产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数字新媒体;其他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通讯设备批发;产品销售代理;对外贸易;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制造;广播电视专用配件制造;其他未列明的应用电视设备及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基础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其他出资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三层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景雨

  生产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金锐显硬件制造及新东网软件开发能力,加强公司内部融合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的加载新东网应用的硬件产品,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与辖地政府达成的合作,利用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加快公司政务智慧商业显示终端产品的落地。

  2、存在的风险

  该子公司设立尚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还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 控制等方面的风险。该子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 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业务布局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暂不会对公司当前 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确定,决策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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