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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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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实施从设计开发、工程建设到市场销售,由集团主控、分项目管理的经营模式,主要以住宅开发销售为主,辅以配套商业。经过在珠海区域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楼盘已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综合实力的日益壮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房地产市场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继续秉持着“房住不炒”的调控基调,总体保持平稳运行。3月,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称坚持“房住不炒”,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重申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194亿元,比上年增长9.9 %,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0.1%,上年为增长1.3%。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59,725亿元,比上年增长6.5%,增速比上年回落5.7个百分点。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82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1.4%,上年为增长14.2%;土地成交价款14,709亿元,比上年下降8.7%,上年为增长18.0%。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有小幅上升外,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额、土地购置面积、土地成交价款增速均有所回落,且部分指标较上年下降。由此可见,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成效日渐显著,房地产市场逐步趋稳,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珠海是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所在城市。自珠海市政府于2016年10月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起,历经2017年4月的再次调控加码,至2019年底,本轮房地产调控已历时30余月,调控韧性较强,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珠海房地产调控政策仍未松绑。

  珠海市自2017年末至今相继出台了《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海英才计划”本科毕业三年内“先落户后就业”办事指南》、《关于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细则》、《关于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细则》等降低落户门槛的政策及公积金规则改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珠海楼市调控的影响。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该规划纲要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纲要提出,“支持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城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的重要节点城市。”珠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城市之一,上述纲要的发布及施行,为珠海房地产市场带来利好。

  2019年11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研究推出一批惠港、惠澳政策措施。会后,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多项普及惠民及便利香港专业界别到大湾区发展的措施,其中包括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的政策,即“香港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获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使香港居民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紧接着,据澳门日报报道,中央政府将再度推出一系列惠及澳门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澳门居民在大湾区购房享内地居民待遇”的政策。该政策的发布,不仅便利港澳人士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就业和居住,同时提升了与港澳在经济交流和人员交流关系密切的区域楼市的购买需求及购买力,而对于毗邻港澳的珠海,成为了受惠城市之一。

  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开发经营,深耕珠海西区区域房地产市场,开发项目拥有较高的口碑和质量,保持着有力的区域竞争优势,随着珠海市发展空间西拓进程的深化,同时受益于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多项对冲政策及粤港澳大湾区区域优势,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良好,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情况保持平稳。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

  注:1、计容建筑面积为项目整体计容建筑面积;2、可售面积为项目各业态分别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总可售面积。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融资途径

  ■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参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1,957.62万元,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此项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且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的情形。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部分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附注五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1:于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140,000,000.00元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前年度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因此该部分金额从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于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9,999,999.77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的合同条款规定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额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因此该部分金额从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于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5,200,000.00元的以前年度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取得的该权益工具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且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的目的是非交易性的,因此该部分金额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银栋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拟不进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4,464,729.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1,406,433.86 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6,446,472.92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404,547,816.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64,876,874.11元。

  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2,223,428.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70,412,465.08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6,446,472.92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404,547,816.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71,641,604.87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19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364,876,874.11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以及历年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处于继续推进大健康产业及积极探索多元化布局之路的重要发展时期,考虑到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国内外经济下行,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公司销售及回款产生较大影响,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及收益

  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将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规定,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总裁陈银栋先生,财务总监汪礼宏先生、董事会秘书严文俊先生,独立董事刘阿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2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甲方: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甲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向乙方采购混凝土、管桩、预拌砂浆。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500万元人民币(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不超过13,300万元人民币,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本项交易经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本项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兆丰混凝土成立于2005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2,309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管桩、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等,法定代表人为吴曲舟,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港源路18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兆丰混凝土总资产为33,987.55万元,净资产为14,044.9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50,682.53万元,净利润1,396.1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兆丰混凝土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梁家荣先生,梁家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兆丰混凝土属于区域内规模较大的混凝土、管桩、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公司采购量只占其销售总量的一部分,其生产、供应能力完全可以保障公司需求。兆丰混凝土之前均能及时供应公司所要求的材料,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甲方于2020年度向乙方采购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预拌砂浆,预计采购总额不超过13,500万元人民币。

  2、定价原则为市场定价。乙方供应甲方的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预拌砂浆销售价格由双方参考周边市场同类商品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且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预拌砂浆销售价格不能高于珠海市造价站发布的当期斗门区同类型商品信息价下浮2%以后的价格;对信息价中无相关参考价格的特殊型号的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预拌砂浆的销售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款项原则上按月结算。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交上月的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预拌砂浆对账清单给甲方。甲方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及时支付材料款。如因原材料供应趋紧等原因,双方可另行协商结算方式。

  4、若甲方因资金周转等原因致部分材料款不能及时支付,在甲方给予明确承诺的情况下,则乙方不能以材料款未支付为由而中止供货,若因乙方突然中止供货影响甲方施工连续性从而影响到施工质量,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5、甲方根据乙方的配合情况、供应能力、产品质量、产品价格高低等,随时有权停止向乙方采购相关产品并终止合作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混凝土、管桩、预拌砂浆属于建筑施工中的主要材料,从生产到使用具有较强的时间性限制,运输成本也比较高,因此其生产和销售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兆丰混凝土与本公司建设项目距离最近,有利于满足商品混凝土凝结时间对运输距离的要求,同时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和提高供应速度。

  2、兆丰混凝土服务质量良好,供货服务高度配合公司建设项目的用料需求,有力保障公司建设项目施工速度。

  3、兆丰混凝土能充分满足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产品质量有保障。

  4、兆丰混凝土的货款结算时间充裕,材料款原则上按月结算,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在交易中拥有主动权,不会形成对任何单一供应商的依赖。

  2、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能充分保证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将相关材料送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就该项交易涉及的有关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且定价、结算方法公允合理,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在该项交易中拥有充分的主动权,亦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在董事会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3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为提高融资效率,2020年度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4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83%)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拟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27.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06%)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贸易”,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拟对世荣实业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32%)的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荣兆业”)

  被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世荣兆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6亿元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世荣实业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世荣兆业(广州)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世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6亿元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中荣贸易对世荣实业的担保

  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

  授权期限: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被担保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三、具体担保情况

  2020年度,根据各子公司的预期需求情况,制订担保计划如下:

  1、世荣兆业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

  2、世荣实业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

  3、中荣贸易为世荣实业提供担保的额度

  ■

  4、其他说明

  (1)上述担保额度已包含此前仍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世荣兆业对子公司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世荣实业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为抵押担保,中荣贸易对世荣实业的担保为最高额抵押担保;世荣实业对其他子公司的担保是在世荣兆业作连带责任保证的基础上进行的抵押担保,实质上为双重担保。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授权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借款金额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被担保方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均受公司的绝对控制,是公司发展业务和获取利润的关键主体,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获取融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上述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3,500万元(包含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其它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投入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86%,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的流入与流出存在时间上的短期差异,会造成资金的短期性闲置。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范围

  该项投资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投资的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

  上述拟购买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规定。

  4、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均为保本型收益类产品,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其次投入资金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种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理财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月汇总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投资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且通过低风险投资理财活动,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5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债务重组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3、收入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债务重组准则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收入准则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收入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收入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2)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3)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余东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静峰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主要人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东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峰,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收到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按计划完成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审计业务,履行了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0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3,500万元的商品混凝土、管桩、预拌砂浆,由于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梁家荣先生,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五、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3,500万元的商品混凝土、管桩、预拌砂浆,由于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梁家荣先生,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融资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金额在15亿元以下(含15亿)及全年度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融资事项。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45.6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级)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27.6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级)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41亿元的融资担保;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授权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投入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冯荣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8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冯荣超先生简历

  冯荣超,男,1965年1月出生。1991年1月-1996年6月在珠海市白藤湖建材有限公司担任经理职务;1996年7月-1999年6月在珠海市白藤湖园林装修有限公司担任经理职务;1999年7月-2012年4月在珠海市白藤湖旅游城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助理总经理职务;201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职务;2013年11月-2016年3月担任本公司监事。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冯荣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荣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冯荣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冯荣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第5至8项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法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文俊、郭键娴

  联系电话:0756-5888899    传真:0756-5888882

  联系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法部

  邮政编码:5191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16,投票简称为“世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股东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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