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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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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58,020,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

  ①服装辅料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中高档服饰辅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钮扣、拉链、金属制品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服装、鞋帽、箱包、家纺、户外及体育用品。公司产品目前主要用于国内外各类中高档品牌服装,系纺织服装行业的配套行业。公司经营采取以单定产的方式,产品通过销售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以及一些综合性的贸易公司直接或间接销售给全球的品牌服装厂家和服装加工厂。

  ②卫星导航业务

  控股子公司中捷时代专业从事高端军用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产品包括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各类导航终端设备以及核心部件(卫星导航接收机、天线、抗干扰处理器等),主要应用于无线通信导航系统、机场防卫卫星定位系统、制导雷达、预警机、无人机、空地导弹、制导炸弹及民用导航等领域。中捷时代通过直销的方式为军方、大型军工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定向承制各类卫星导航产品及无线通信导航系统。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其经营模式均未发生变化。

  (2)行业发展状况

  ①服装辅料

  作为纺织服装的配套产品,服装辅料具有品类丰富、体积小、单价低等特点,为非标准化产品,季节性、时尚性特征明显,主要依托服装企业集群分布;规模企业较少,经营较为分散,集中度偏低,市场竞争激烈。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对中高档品牌服装的需求不断加大,产品品质好、品牌美誉度高、规模和研发实力强的服装辅料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市场机遇,市场竞争优势也较为明显。

  ②卫星导航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是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定位与通信系统,应用领域按照使用主体分为军用市场、行业市场和消费市场,其中军用市场和行业市场的专业性最强、进入壁垒最高,而消费市场的发展空间最大、竞争程度也最激烈。北斗导航系统在逐步技术升级,未来占领高端卫星导航业务市场,需要具有战略眼光,构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前沿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

  (3)行业地位

  ①服装辅料

  公司作为国内服装辅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国内外建有五大工业基地,现已形成年产钮扣100多亿粒、拉链5亿多米的生产能力,是国内综合规模最大、品类最齐全的服装辅料企业;现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CNAS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是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钮扣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拉链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单位,中国钮扣、拉链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主编、参编了11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同时,旗下“SAB”品牌在业内享有盛誉,是中国服装辅料的领军品牌,也是全球众多知名服装品牌的战略合作伙伴。

  ②卫星导航

  中捷时代一直专注于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在国防领域的应用,在高灵敏度军码快速捕获、抗大功率快时变干扰、高动态稳定跟踪等方面有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伴随北斗导航系统的技术升级,还需要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前沿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以适应未来的市场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52,297,666 [(758,020,428-7,630,350)+7,630,350*3/12]股计算,2018年、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44,667,316 [(583,092,637-11,739,000)*1.3+7,630,350*3/12]、737,477,178 [(448,532,798-12,900,000)*1.3*1.3+5,031,000*3/12]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减速至近几年新低。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由“加息”“缩表(QT)”转向了“降息”“扩表(QE)”,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经贸摩擦不断,经济全球化逆行,地缘政治不稳定性增强;英国脱欧以及多地上演的民粹主义等为全球经济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运行虽然基本平稳,经济增速保持在目标区间,但经济结构正发生重大变化,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出口受阻,投资与消费低迷,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

  在此背景下,中国纺织服装行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受中美贸易战升级、人工成本高企以及环保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纺织服装产业正在加速向更低人力成本、更多政策优惠的国家和地区迁徙;同时,随着网上零售的快速崛起,线上、线下消费渠道趋于融合,消费者的话语权提升,行业需求端变化加大。服装企业经营压力倍增,被迫向上下游传导,使得服装辅料企业面临更多来自成本与需求变化的压力;加之国际品牌本土化采购政策,服装辅料市场竞争进一步白热化,行业调整、洗牌的力度持续加大。

  北斗作为中国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目前正处于第二代向第三代技术升级过程中,加上行业周期性以及军队体制编制改革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军用北斗应用市场订单减少。

  报告期,公司经营面临着严峻的市场挑战,并遭遇了竞争对手强力阻击,虽然未能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但依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紧扣转型升级和投入产出分析主线,弘扬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多策并举,不断调整优化,激发内部动能,强化产业布局,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地,逆势实现稳健发展。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7%;利润总额3.4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②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ⅰ.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ⅱ.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

  ⅲ.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

  ⅳ.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③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11月15日分别在意大利和新加坡新增设立SAB欧洲有限责任公司和伟星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同时公司以1.41亿元的价格收购潍坊中传79%股权,并于2019年11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报告期上述三家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因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四名;董事章卡鹏先生、侯又森先生及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毛美英女士和周岳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董事长因未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三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该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现金流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2020年的投资发展规划、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以及合理回报等因素,董事会提议以总股本758,020,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303,208,171.20元。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聘任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的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改条款对照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9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

  ■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能系统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通知规定,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之外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要求的格式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来明确规定。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4、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截止目前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业务,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020年度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28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诚信记录情况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诚信记录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并对其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做出评价,出具《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就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公司续聘其担任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就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成本控制、互惠互利的原则,2020年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将发生合计不超过2,900.00万元的劳务服务、商品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2019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427.62万元。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蔡礼永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董事沈利勇先生担任伟星集团监事;董事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董事,上述五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回避了表决。

  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伟星集团成立于199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36,2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住所为临海市尤溪。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26,855.22万元,净资产为1,044,969.7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305,848.30万元,净利润186,519.26万元。

  (2)伟星新材成立于1999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金红阳先生,注册资本157,311.2988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伟星新材总资产为482,467.31万元,净资产为388,681.3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66,406.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324.93万元。

  (3)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洪义华先生,注册资本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塑材科技总资产为10,030.74万元,净资产为5,938.3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9,356.68万元,净利润4,091.65万元。

  (4)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伟星建材”)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洪义华先生,注册资本32,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6号,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临海伟星建材总资产为33,213.74万元,净资产为8,060.7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1,629.56万元,净利润3,060.76万元。

  (5)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临海市巾山东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510.91万元,净资产为8,548.7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9,545.48万元,净利润585.82万元。

  (6)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23楼。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29.49万元,净资产为1,071.4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39.36万元,净利润90.88万元。

  (7)杭州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实业”)成立于1999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加民先生,注册资本4,000万元,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二十三层,主营批发、零售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杭州实业总资产为3,268.57万元,净资产为2,422.3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5.86万元,净利润-104.17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除伟星新材、塑材科技和临海伟星建材外,其他公司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伟星新材、伟星建设、伟星文化、杭州实业同为控股股东伟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塑材科技、临海伟星建材系伟星新材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伟星集团、伟星新材、塑材科技、临海伟星建材、伟星建设、伟星文化、杭州实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发生的劳务服务、商品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对外劳务服务或房屋出租所发生交易的上述关联方,从其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电镀加工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收取。

  2、水电费结算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临海市电力公司工业用电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电量×电价+基本电费分摊金额。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收取。

  3、产品采购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4、房屋租赁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支付方式缴纳。

  5、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块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6、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全资子公司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电镀”)专业从事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业务,装备优良、技术精湛,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同时,与伟星新材及其子公司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对其产品加工业务较为熟悉。因此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可靠的保证。

  (2)因公司临海拉链分公司所处的大洋工业园紧邻伟星新材临海工业园,共用一个电力账户进行电费结算,有利于双方减少相应的电费支出,降低平均成本;同时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伟星建设因房屋租赁,也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有效保障。

  (3)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及分公司与伟星集团、伟星新材、伟星建设、杭州实业等发生的房屋租赁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4)伟星建设是一家具有承接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的综合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市政、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土石方、体育场地设施等施工领域,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其对公司的经营要求和工业园的规划部署比较了解,有较强的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

  (5)伟星文化专业从事企业文化管理,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及咨询服务经验,基于其对伟星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理念极为熟悉,品牌推广能力较强,咨询管理服务到位,公司与其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的持续合作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6)公司各工业园在园区建设过程中,零星采购伟星新材的管材、管件产品,为正常的市场采购行为,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2,900.00万元的劳务服务、商品采购、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上述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已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伟星集团、伟星新材等关联方相关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定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审议议案2、6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伟星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项婷婷、黄志强       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    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03”,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内填写对应股数。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持股性质: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活动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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