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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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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4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096,135,25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1,266,664.7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中华企业是上海地产集团旗下市场化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平台,是上海解放后第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公司以中高端商品住宅开发为核心,同步发展商用地产、资产运营、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相关产业。公司聚焦住宅、商办以及存量资产三条产品线的开发和运营,着力打造具有海派建筑风格和中企特色的精品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深耕上海市场的同时布局环沪及长三角区域,辐射昆山、镇江、苏州、杭州、江阴、无锡、合肥等重点城市。

  公司成立65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开发与城市开发建设经验,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资产效益,做深社区服务,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扩大中企品牌影响力,为城市开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如今,面对市场新形势,公司积极探索改革路径,优化企业发展模式,形成经营管理优势,进一步完成从单一住宅产品提供商向房地产开发及综合服务商的转型,正逐步形成以开发建设为业务切入点、以资产经营为利润增长点的盈利新模式,力争成为上海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在建项目有尚汇豪庭、中企滨江悦府、中企环球世纪大厦、中企国际金融中心、中企滨江智慧广场等。

  (二)行业情况

  2019年的房地产市场以“稳”为主基调,呈现宏观政策调控收紧、土地市场趋于理性、行业竞争更为激烈的态势。在“房住不炒”的定位下,房地产市场政策面仍然趋紧,房企资金风险加大。全年全国共计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600余次。两会期间“一城一策”的提出意味着房地产调控更加细化。7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成为政策导向。融资方面,房企融资环境进一步收紧。银保监会重拳出击整治地产融资乱象,强调不得向未达标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并对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开展重点检查。与此同时,城镇化建设目标更加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市更新与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加快等新政的出台则为城市开发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总体而言,2019年房地产市场是本轮调控效果体现的一年,通过因城施策的方针稳供求、稳价格、稳预期的“三稳”方针,众多城市从土地获取、预售标准、销售价格、销售方式等都得到了高度的规范化,地价和房价也形成了较为良性的关系。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头部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而中小企业面临优胜劣汰的结局。可见房地产行业正呈现出稳中求进的新竞争格局,如何调整经营模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所有房企亟待思考的问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16中星01”完成回售的实施,有效回售金额为2.11亿元,债务余额为34.89亿元。2019年3月16日,公司上调该期债券票面利率,在2019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5日的存续期内,票面利率由3.20%上调为4.10%。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星集团已按时兑付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金额和应付利息;

  2019年3月4日,公司已按时兑付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金和应付利息;

  2019年3月18日,公司已按时兑付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金和应付利息;

  2019年10月14日,公司已按时兑付2013年公司债券本金和应付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2019年2月19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根据公司2018年年报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019年6月11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6月14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资评”)根据中星集团2018年年报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8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1.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3.40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77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94%。报告期内压缩带息负债约3.70亿元,期末资产负债率为68.6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说明请详见临2020-008号公告。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04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7,734,467.23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6,135,2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41,266,664.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95%。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1、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05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截至2019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下属子公司)总额0元,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

  一、担保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0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50亿元,其中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5亿元。有效期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并按规定履行公告,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各子公司(含新设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结构:我公司占87.5%的股权,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占12.5%的股权;住所地为上海市虹桥路1438号1幢300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凌晓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兴建代建代理租赁及相关业务,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的经营,兴办与古北新区开发相关的工业、贸易、商业、旅游及文化娱乐业的配套设施,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项服务性项目,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2019年12月31日,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分别是 454,553.68万元、287,815.20万元和166,738.48万元;2019年全年,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是113,138.45万元和15,430.42万元。

  2020年3月31日,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分别是447,581.58万元、281,500.16万元和166,081.42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是10,620.06万元和-790.36万元。

  2、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结构:我公司占100%的股权;住所地为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56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卢云峰,经营范围:建设基地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产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装潢,建材加工,技术咨询,附设分支机构。

  2019年12月31日,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分别是3,400,009.55万元、2,298,279.69万元和1,101,729.86万元;2019年全年,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是1,046,411.13万元和278,415.22万元。

  2020年3月31日,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分别是3,229,938.96万元、2,099,765.30万元和1,130,173.66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是119,053.76万元和27,193.0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视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下属子公司)总额0元,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

  五、董事会意见

  为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总额拟不超过50亿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0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未来投资发展需要,参照公司2019年度融资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确定公司2020年度新增对外融资总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一、融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贷款、股权融资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CMBS)等方式。

  二、融资额度

  根据公司情况,预计新增融资总额不超过150亿元。

  三、担保方式

  (一)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实物资产和股权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由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三)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四)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四、融资主体范围: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

  五、授权委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融资事宜。

  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07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度,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及其控股公司/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朱嘉骏、王斌、严明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具体办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备注1: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是指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后至本公告披露日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

  备注2: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主要范围如下:1、大华(集团)有限公司;2、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上海达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4、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5、上海集汇置业有限公司;6、上海融绿睿江置业有限公司;7、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并结合公司2020年的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期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80亿元。

  ■

  备注: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主要范围如下:1、大华(集团)有限公司;2、无锡市滨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上海达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4、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5、上海集汇置业有限公司;6、上海融绿睿江置业有限公司;7、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 关联方介绍

  公司主要关联方简介如下:

  ■

  (二)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8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在编制2020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20年期初数调整明细:                           单位:元

  ■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09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2019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进行了梳理,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根据销售计划、目标成本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报告进行了减值准备测试。经测试,2019年四季度公司需对无锡中城誉品商业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本次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无锡中城誉品商业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可售面积2.64万平方米。

  (2)计提情况:根据预计的销售策略,经比较周边市场、结合项目产品特点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调研评估,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要求,对无锡中城誉品商业进行减值测试。

  截止2019年末,无锡中城誉品商业预计总成本为7.05亿元,预计销售收入(不含税)6.25亿元,销售费用及税费约0.43亿元,无锡中城誉品商业需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本次需计提减值准备1.23亿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该项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88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19年度对上述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10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根据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林盛宇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磊明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晨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11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金和股份总数都相应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0,112,710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96,135,252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现公司股份总数为5,080,112,710股,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现修改为“现公司股份总数为6,096,135,252股,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改内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12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9号)等有关规定,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华企业”)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中华企业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持有的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100%的股权,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置地控股”)、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不动产”)2名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2017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7年第7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3、2018年1月3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号)。

  4、2018年4月17日,公司与地产集团签署了《标的资产交割确认书》,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8年4月23日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2057F),中星集团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5、2018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根据交易协议约定及经审计的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情况,向地产集团支付了调整后的现金对价。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为保障中华企业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企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与交易对方地产集团签署了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进行了约定,本次重组的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标的资产过户登记完成)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度)。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地产集团承诺的扣非归母净利润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6]第1099号)载明的测算值确定。按照上述原则,地产集团承诺中星集团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04,126.39万元。

  三、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221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249号),中星集团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6,875.54万元、213,705.04万元,已完成三年业绩承诺总额的79.46%。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13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或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则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询价协商确定。

  (六)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全部或部分采用担保等具体的担保方式及对价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决定。

  (七)发行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及/或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置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具体条款安排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

  (十一)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根据本次发行工作的需要,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届时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担保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条款、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

  公司代码:600675                                                  公司简称:中华企业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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