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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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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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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SK海力士株式会社(简称“海力士”):

  注册住所:大韓民國京畿道利川市夫鉢邑京忠大路2091;代表理事:李锡熙;经营范围:DRAM、NAND Flash 和 CIS非存储器为主的半导体产品。

  关联关系:SK海力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第二大股东,持股45%,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2)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海力士中国”):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K7地块;法定代表人:李锡熙(LEE SEOK HEE);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4717855313B;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8英寸和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主要产品为0.11微米及以下线宽的存储器、消费类产品、SOC芯片,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半导体设备的销售、租赁(不含融资租赁)。

  关联关系:海力士中国为海力士在中国的控股子公司,参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3)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重庆)有限公司(简称“海力士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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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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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托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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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太极国贸与江苏太极之间的关联交易

  购买工业丝与帘子布系公司子公司无锡太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太极国贸”)向关联方江苏太极采购,太极国贸采购江苏太极的产品并进行销售,是太极国贸原有的日常经营业务之一。由于公司于2018年12月将持有的江苏太极100%股权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给了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因此,2019年太极国贸与江苏太极之间的原有的交易变成关联交易。

  2、海太半导体关联交易

  2015年4月,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针对二期合作签订《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约定自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海太继续为SK 海力士提供后工序服务。海太半导体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将由海力士代为采购一部份原辅材料用于生产实际,同时海太将在日常生产中形成的含金废弃物(如基板、电路板)出售给海力士回收处置。因为上述交易的交易方海太半导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力士为海太半导体第二大股东(持股45%),海力士中国为海力士的全资子公司,海力士重庆为海力士在中国实际控制的企业,因此海力士、海力士中国、海力士重庆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十一科技关联交易

  子公司十一科技向日托光伏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主要是十一科技下属光伏电站公司的北汽越野车二期4.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基于业务需要采购日托光伏的单晶组件原材料,通过市场询价比价后,采购了日托光伏的单晶组件原材料导致。

  子公司十一科技向江苏太极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主要是十一科技下属光伏电站公司扬州惠元的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7.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基于示范项目需要向江苏太极采购玄武岩材质的光伏支架导致(相比铝合金支架,玄武岩支架在强度和重量上更有优势)。

  子公司十一科技向江苏太极售电的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主要是子公司十一科技下属光伏电站公司扬州惠元的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7.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系在公司剥离江苏太极股权之前建成,由于公司于2018年12月将持有的江苏太极100%股权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给了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因此该电站售电给江苏太极的业务变成关联交易。

  (二)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海太半导体关联交易

  海太半导体的关联交易系海太半导体执行与海力士签订的后工序服务协议以及与此相关的系列原材料采购销售、机器设备出售租赁等业务导致,属于海太半导体的日常经营业务行为。

  2、太极国贸与江苏太极发生的关联交易

  太极国贸采购江苏太极的产品并进行销售,是太极国贸原有的日常经营业务之一。由于公司于2018年12月将持有的江苏太极100%股权对外公开挂牌转让给了公司控股股东产业集团,因此,2019年太极国贸与江苏太极之间的原有的交易变成关联交易。

  3、十一科技与江苏太极的关联交易

  由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下属光伏电站公司扬州惠元的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7.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经营期限为20年,在项目期限到期前,售电给江苏太极每年都会发生,为日常关联交易。

  4、十一科技与日托光伏的关联交易

  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十一科技依托其在光伏电站设计和总包领域建立起来的品牌、技术优势,于2014年开始逐步形成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业务。在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中,需要采购单晶组件原材料,通过市场询价比价等因素,本年度需采购日托光伏单晶组件原材料。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海太半导体关联交易

  海太半导体为海力士提供的后工序服务价格参照双方签署后工序服务合同进行定价。机器设备和原辅材料的采购根据市场价确定,出售含金废弃物给海力士的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

  (2)太极国贸向江苏太极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价格系根据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市场询价或比价价格确定。

  (3)十一科技关联交易

  十一科技向日托光伏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价格系根据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市场询价或比价价格确定;十一科技向江苏太极采购玄武岩光伏支架的关联交易价格系根据商品成本确定;十一科技向江苏太极售电的关联交易价格系根据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市场询价或比价价格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市场询价或比价价格确定或参考协议约定,交易发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490.64万元。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宜。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太极本部”、“太极实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490.64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4,490.64万元。相关情况如下: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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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19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了11,389.95万元的减值准备,其中高科技工程总包和光伏发电业务板块计提11,335.55万元,主要是收入大幅增加,应收账款原值也相应增加,以及账龄结构发生变化;半导体及其他业务计提54.40万元,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账龄增加。

  (二) 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一般模型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程度,将其坏账准备划分为三个阶段中的一个,不同的阶段对应不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式。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二;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并且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划分为阶段三。

  2019年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274.61万元,其中工程技术服务和光伏发电业务板块1,154.63万元,半导体及其他业务119.98万元,主要是部分往来款自初始确认后,账龄变长,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三) 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2019年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无锡海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425.80万元,主要是由于产品升级,新设备导入,老旧设备逐渐淘汰,资产损坏等不同原因,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四) 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2019年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341.58万元,主要是半导体板块对待报废原材料和库龄较长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五) 应收票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损失率5%计提减值准备。

  2019年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期末应收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损失率5%计提减值准备58.7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4,490.6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太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太极国贸”)、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太极半导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预计拟为子公司太极国贸新增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的担保;公司拟为太极半导体新增提供3.3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新增事宜经批准后,公司给予太极半导体的担保总额控制为5亿元,给予太极国贸的担保总额控制为5,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给太极国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公司为太极半导体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3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1、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太极半导体提供最高1.7亿元担保额度并实行总额控制的议案》,同意给予太极半导体1.7亿元的担保额度并进行总额控制。截至目前,太极半导体已使用1.31亿元的担保额度,剩余的担保额度无法满足太极半导体业务开展的正常需要。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基于封测产能扩大和产品等级提升的战略需求以及日常设备技术升级需要,向公司申请增加3.3亿元的担保额度以满足其日常经营业务需要。

  本次担保额度新增事宜经批准后,公司给予太极半导体的担保总额控制为5亿元。

  2、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太极国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极国贸及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给予太极国贸的担保额度为2,500万元,2019年度太极国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子公司太极国贸基于新增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申请公司2020年为其提供新增不超过2,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将用于包括银行借款担保、业务合同履行担保、工程项目合同采购投标保函担保等实际业务需要,该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新增事宜经批准后,公司给予太极国贸的担保总额控制为5,000万元。在不超过5,000万的额度内,根据太极国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可以对太极国贸的担保额度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了本次担保预计的事宜,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担保预计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太极半导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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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太极国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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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担保事宜系基于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和太极国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的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暂不涉及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预计,系公司根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太极国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基于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太极国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82,905,798.92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34%;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51,377,581.06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9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2020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太极实业”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和资金来源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十一科技)2020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为购买保本、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且公司和十一科技之间在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十一科技财务部办理相关事项,本次预计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综合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

  1、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十一科技管理层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十一科技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审计监察部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理财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针对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人员(“经办人”)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经办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经办人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本项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0年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该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灵活度高,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委托理财可能受到市场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低风险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货币资本保值增值的能力。该事项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截至目前,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公司委托理财授权额度总计3亿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190,000,000.00元(包括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100,000,000.00元以及子公司十一科技委托理财的余额90,000,000.00元),目前公司理财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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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8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00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每股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0,000万元。由于公司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本次实际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4.98元/股,认购数量为414,859,4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65,999,99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45,915.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954,075.92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月13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7]B007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89,389,978.29元(剔除2019年象山光伏发电项目因缩减项目投资规模,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9,585,000.00元)。其中:2017年度,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685,198,027.69元,募投项目支出752,149,918.3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0,000,000.00元(已于2018年10月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直接支出32,838,439.94元;2019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支出588,788,592.31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1,682,005.58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62,564,097.63元,差异9,117,907.95元,原因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与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项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7年2月12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及十一科技项目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2017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增资十一科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对十一科技进行单方增资。2017年3月30日,公司、十一科技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增资行为目前已完成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7-009、临2017-015、临2017-016号公告。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集中归集到十一科技交通银行专户(账号:511617010018800005512),并于2019年6月底将其余的募投专户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3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685,198,027.69元。2017年3月31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17]E1200号),对上述事宜进行了核验,认为太极实业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7年3月30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2017年4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85,198,027.69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其中,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太极实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3,67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基于以上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使用不超过43,67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科技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22日,实际使用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额度为38,000万元。截至2018年10月22日,十一科技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部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象山25MW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规模由原25MW变更为目前已建成并网的10.12MW并结项,并终止本项目剩余14.88MW部分的实施;同意终止乌兰察布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针对上述变更的项目,连同结项的巩义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红牧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九十九泉20MW光伏发电项目、巴音二期35MW光伏发电项目、胜利20MW光伏发电项目、巴拉贡10MW光伏发电项目、高新技术工程中心、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等,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用)全部用于十一科技承债式收购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100%股权。截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2019年4月26日),上述涉及的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合计610,188,151.05元,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本年度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120.54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对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本次拟对收购青海蓓翔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进行结项,并拟在完成结项后连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后净额)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的流动资金。详情如下表:

  ■

  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乌兰察布50MW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已完成对项目1、2、4、5、6、7、8、9、10的结项;已终止项目3的实施;已完成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及其自2019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全部用于十一科技承债式收购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8号)核准,同意太极实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00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每股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0,000万元。由于公司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本次实际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4.98元/股,认购数量为414,859,4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65,999,99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45,915.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954,075.92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月13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7]B00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19年6月底完成了十一科技招商银行无锡分行锡惠支行专户(账号:128903297310709)、十一科技江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专户(账号:29010188000189824)、太极实业招商银行无锡分行锡惠支行专户(账号:510900001210102)、太极实业江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专户(账号:29010188000187872)、太极实业浦发银行无锡分行专户(账号:84010154500001616)共计5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并将剩余募集资金集中归集到十一科技交通银行成都成华支行专户(账号:511617010018800005512)。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1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5,195.41万元;

  注2: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89,389,978.29元(剔除2019年象山光伏发电项目因缩减项目投资规模,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9,585,000.00元)。其中:2017年度,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685,198,027.69元,募投项目支出752,149,918.3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0,000,000.00元(已于2018年10月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直接支出人民币32,838,439.94元;2019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支出588,788,592.3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1,682,005.58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62,564,097.63元,差异9,117,907.95元,原因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与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2017年4月1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85,198,027.69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9)。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3,67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18年10月,十一科技已将其使用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资金380,000,000.00元归还完毕。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7)及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0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及变更情况

  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概述”部分。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十一科技,青海蓓翔100%股权已于2019年5月变更登记至十一科技名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875.0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209.53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因尚未满足约定的付款条件未支付的股权转让尾款。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120.54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47%)。其中巩义项目结余3,606.88万元,高新技术工程中心项目结余304.13万元,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结余3,209.53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为了更合理的分配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本次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120.54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用于十一科技日常业务经营,并在完成资金转入十一科技账户后及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在完成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达到预期效益的募投项目结项、使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补流资金,有利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此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积极推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设,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和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认为:太极实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太极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佳颐女士的辞职报告,李佳颐女士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佳颐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职务。

  李佳颐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治理、合规运营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向李佳颐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认真审核、考察,并经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孙大伟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八十二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良好,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养。

  截至目前,孙大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孙大伟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孙大伟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孙大伟,男,汉族,30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毕业于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和基金从业资格证。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担任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江苏聚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法务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至今先后担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公司律师兼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副部长。

  电话:0510-85419120

  传真:0510-85430760

  电子邮箱:tjsy600667@163.com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

  邮编:214000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孙大伟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孙大伟先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第6、7、8、9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伟文邮政编码:214000

  电话:0510-85419120  传真:0510-85430760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董事范晓宁先生、董事王博宇女士、独立董事于燮康先生、独立董事丛亚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9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0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165,813.10元,截止2019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3,915,609.66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311,716,146.34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199,463.32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2019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执行。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8、《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赵振元、孙鸿伟、丁奎、杨少波、王明荣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490.6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2、《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基于封测产能扩大和产品等级提升的战略需求以及日常设备技术升级需要申请公司增加3.3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太极国贸基于业务经营需要申请公司增加2,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同意后公司对太极半导体的担保总额度控制为5亿元,对太极国贸的担保总额度控制为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预计,系公司根据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太极国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13、《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公司经营业务规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十一科技拟使用自有的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根据业务需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十一科技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共计3亿元,在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十一科技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共享及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并进行循环滚动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4、《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对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进行结项。为了更合理的分配公司资源,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结项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用于十一科技日常业务经营。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计划2020年度投资16,729万元用于年度设备技术升级及相应辅助类基建;子公司太极半导体2020年计划使用10,778万元用于新增设备技术升级及相应辅助类基建以及战略性业务开拓(其中,Nand Flash_3D Nand封测能力建立及产能提升项目拟投资6444万元,本年度拟投入1212万元);子公司十一科技计划使用87,905万元用于光伏运营业务发展、非光伏类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设计总包类业务的发展。上述项目在年度投资计划及年度预算范围内授权上市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子公司具体实施,但新建(新购)的非主业经营性投资项目、战略性投资项目、年度光伏运营投资(除光伏电站改造外)项目、涉及股权投资仍需依据国资监管政策及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近日接到董事会秘书李佳颐女士的辞职报告,李佳颐女士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经认真审核、考察,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0年5月20日13:30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2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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