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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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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165,813.10元,截止2019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3,915,609.66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311,716,146.34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199,463.32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2019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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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业务、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具体如下:半导体业务依托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和太极半导体开展,其中海太半导体从事半导体产品的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业务;太极半导体从事半导体产品的封装及测试、模组装配,并提供售后服务。

  工程技术服务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经营方式为承接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保健,市政与路桥,物流与民用建筑,电力,综合业务等业务领域。

  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十一科技依托其在光伏电站设计和总包领域建立起来的品牌、技术优势,于2014年开始逐步形成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半导体业务

  半导体生产流程由晶圆制造、IC设计、芯片制造、芯片封装和封装后测试组成。制作工序上分为前工序和后工序两个阶段,前工序是指在晶圆上形成器件的工艺过程;后工序是指将晶圆上的器件分离并进行封装和测试的过程。公司半导体业务即是为DRAM和NAND Flash等集成电路产品提供封装、封装测试、模组装配和模组测试等后工序服务。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IDM模式,即由国际IDM公司(IDM公司指从事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及产品销售全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型公司)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封装厂,作为公司的一个生产环节;另一类是专业代工模式,专业的集成电路封装企业独立对外经营,接受集成电路芯片设计或制造企业的订单,为其提供专业的封装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太极半导体属于上述第二类专业代工的运营模式,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的经营模式则与上述两类经营模式皆不同。根据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的《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自2015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海太将以“全部成本+固定收益(总投资额的10%)”的盈利模式为SK海力士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半导体后工序服务。合同同时约定了海太半导体有权开发非memory领域新客户;对于memory领域客户的开发,需得到SK海力士的事先同意。

  半导体业务经营模式具体如下:A 采购:海太半导体及太极半导体在经认证的供应商间通过招标方式最终决定采购价格。两公司通过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议价调整采购价格,但也有部分产品(如金线)的价格随市场行情产生波动。公司采用订单方式签订采购合同,通常锁定1年价格,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年终进行议价。太极半导体通过借鉴海太半导体的采购模式,优化自身供应商体系,来降低采购成本。B生产:海太半导体按照《第二期后工序服务合同》的约定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太极半导体采取市场化订单式生产模式。C销售:海太半导体后工序服务产品全部销往SK海力士,产量即销量。太极半导体市场化经营,独立挖掘国内外优质客户资源。

  2、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工程技术服务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经营方式为承接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保健,市政与路桥,物流与民用建筑,电力,综合业务等业务领域。具体而言:(1)项目承揽十一科技的工程技术服务客户主要来源于四类:①十一科技在工程领域服务数十年,与长期服务的客户建立了良好互信合作基础,在既有项目合作的基础上,客户将后续项目直接委托或意向委托给十一科技;②十一科技依托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广泛搜集项目信息,主动推荐,争取市场机会;③十一科技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通过客户相互之间的推荐,或客户自主了解、联系,获得项目机会;④通过政府、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方式,经过投标、方案比选获得项目机会。(2)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工程总承包业务由工程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形式,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同时设置设计、施工、采购、控制、安全等岗位,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现场管理,涵盖了招标、施工管理、进度管理、试运行(开车)、质量监督、检验、费用控制、安全环境等各环节,确保项目正常施工开展及验收。

  (3)工程设计业务模式

  十一科技的设计业务的流程主要分为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十一科技通过在设计输入、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输出和设计确认等环节上的把控,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输入阶段,由总设计师负责协调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输入资料的验证评审及记录;设计评审阶段,由设计评审会议或小组讨论方式,对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重点方案、重大调整进行评审,对设计结果是否满足质量要求作过程检查,形成优化方案;设计验证阶段,对设计文件、图纸按规定逐级校审,以消除差错,确认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设计输出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输出为设计说明和图纸,施工图设计输出为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含施工安装说明)、设备材料表和计算书等文件组成;设计确认阶段,将成品发放给客户,由客户或主管部门对设计进行确认,并对反馈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及更正。

  (4)工程咨询业务模式

  在顾客对十一科技进行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工程咨询服务委托后,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接洽,签订服务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咨询项目的组织、技术接口及输入输出控制类似工程设计的设计作业控制。

  (5)采购模式

  十一科技针对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包的供方/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和采购产品进行控制。由合同执行单位、总设计师/项目经理、主管领导分别对签订合同、验证及批准进行负责,同时通过建立合格供方/分包方名单,对供方/分包方的选择、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十一科技确定供方/分包方一般根据所需外包工作项目性质、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直接委托或招标选择合格供方/分包方;总承包项目按照《设备、材料采购控制程序》、《施工项目分包控制程序》的规定,并遵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项目分包的合格供方/分包方。

  (6)结算模式

  十一科技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的结算一般进度为:签署设计合同支付20%,初步设计支付至50%,施工图完成后支付至90%-95%,5%-10%尾款在工地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结算节点及金额比例可能根据与客户协商情况有所调整。总承包合同一般进度约定为:发包人签署合同的一定时间内,支付合同一定比例的工程预付款;承包人按照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核验工程量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在竣工验收后,支付部分尾款;留少量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时支付。

  3、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集中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开展,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十一科技电站运营的下游客户为各地电力公司,通过十一科技下属电站项目公司与地方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可以获得脱硫标杆电价的电费收入。光伏电站电费收入由脱硫标杆电价及补贴电价构成。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2)投资模式

  十一科技电站投资的下游客户是指潜在的市场收购方,十一科技通过出售自持的光伏电站获取利润,至今公司尚未出售过电站。

  三、行业发展状况与周期性特点

  1、行业发展情况

  (1)半导体封装测试行业半导体行业的产业结构高度专业化,按加工流程分为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封装测试企业。根据WSTS(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协会)统计,2019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额4121亿美元,同比下降了12.1%。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7562.3亿元,同比增长15.8%。其中,设计业销售额为3063.5亿元,同比增长21.6%;制造业销售额为2149.1亿元,同比增长18.2%;封装测试业销售额2349.7亿元,同比增长7.1%。根据海关统计,2019年中国进口集成电路4451.3亿块,同比增长6.6%;进口金额3055.5亿美元,同比下降2.1%。出口集成电路2187亿块,同比增长0.7%;出口金额1015.8亿美元,同比增长20%。(数据来源:http://www.csia.net.cn/Article/ShowInfo.asp?InfoID=91411;)随着2014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出台以及《中国制造2025》,随后国家大基金的设立以及随之而来的各地不断设立集成电路基金,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而且解决了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国内集成电路发展面临广阔的发展机遇,但由受到全球半导体市场下滑影响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国内集成电路在迎接新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挑战。

  (2)高科技工程技术服务行业

  工程技术服务处于建筑行业的前端,提供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监理等内容的工程技术服务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正向关联,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及投资对行业影响较大。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2012年37.5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56.09万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我国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51478亿元,增长5.4%;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8%。根据住建部《2018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8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总计51915.2亿元。其中,工程勘察收入91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8%;工程设计收入460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9%;工程总承包收入26046.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0.2%;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收入657.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全年利润总额2453.8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企业净利润2045.4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另外,国家产业结构转型调整也引导工程技术服务行业逐步呈现结构化,传统行业对应的工程建设增速减缓甚至同比下降,而战略新兴行业(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的工程建设迎来了发展的好时机。

  (3)新能源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在很多国家已成为清洁、低碳、同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不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据行业统计,2019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同比下降31.6%,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1791万千瓦,同比减少22.9%;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220万千瓦,同比增长41.3%。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0430万千瓦,同比增长17.3%,其中集中式光伏14167万千瓦,同比增长14.5%;分布式光伏6263万千瓦,同比增长24.2%。(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http://www.nea.gov.cn/2020-02/28/c_138827923.htm;)2、行业周期性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历史情况来看,集成电路市场具有一定周期性,但近几年来,随着集成电路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与全球经济增长的联动性有所增强,行业自身的周期性特征逐渐弱化,未来增长率将趋向温和,更多表现出小幅波动的特征。

  随着2014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出台以及《中国制造2025》,随后国家大基金的设立以及随之而来的各地不断设立集成电路基金,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而且解决了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国内集成电路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由受到全球半导体市场下滑影响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国内集成电路在迎接新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工程技术服务业与工程建筑业的周期相关,而工程建筑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息息相关,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此外,子公司十一科技工程技术服务集中于战略新兴行业,如电子高科技(集成电路、液晶显示等)、新能源、生物制药等,该类细分行业的发展周期也和国家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和产业投资等因素成正向关联。光伏电站的建设受政策影响较大,而政策扶持力度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宏观经济环境有很大关联度。根据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光伏发电仍将保持一定增速。

  四、公司行业地位

  在半导体封装测试领域,2019年,海太半导体获得了以下荣誉:

  ■

  2019年,子公司太极半导体获得的重要荣誉如下:

  ■

  在工程技术服务领域,十一科技拥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可以涵盖全国所有21个行业,同时拥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十一科技在电子高科技与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与保健,电力综合业务等业务领域等细分市场的设计、EPC领域具备领先优势。

  2019年,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获得的相关奖项及荣誉如下: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3太极01”)已于2019年6月9日到期,公司已完成本息兑付工作及本期债券的摘牌事宜;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3太极02”) 已于2019年12月3日到期,公司已完成本息兑付工作及本期债券的摘牌事宜。

  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和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和《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相关公告索引如下: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5-30/600667_20190530_2.pdf;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11-26/600667_20191126_1.pdf。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9]031号),经东方金诚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太极实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3太极01”及“13太极02”信用等级为AA+。

  由于公司已完成“13太极01”及“13太极02”的本息兑付工作,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终止对太极实业主体及“13太极01”及“13太极02”的评级。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691,742.74万元,同比增长8.09%,其中,半导体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30,740.94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5.46%;工程总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023,207.74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60.48%;设计和咨询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86,056.73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1.00%;光伏发电业务完成营业收入40,480.61万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39%;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16.58万元,同比增长8.59%。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04,878.86万元,同比增长12.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82,751.44万元,同比增长6.0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执行。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士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19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0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165,813.10元,截止2019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3,915,609.66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311,716,146.34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2,199,463.32元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2019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执行。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490.6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同意对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进行结项。为了更合理的分配公司资源,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结项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用于十一科技日常业务经营。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证天业”)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太极实业”)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3,915,609.66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数2,106,190,1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716,146.34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0%。2019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11名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会计准则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该准则。

  3、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

  4、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上述规定执行。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对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在附注的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4、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主要变更内容为: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合并利润表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2、 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末,公证天业现有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34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76人,近一年新增注册会计师16人,现有从业人员776人。

  3、 业务规模

  2019年度公证天业业务总收入28,446.33万元,其中:审计收入25,041.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838.80万元,2019年末净资产3,006.6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5,227家。最近一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55家,审计收费4,162.08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66.40亿元,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证天业具备太极实业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并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过证券业务多年,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发生审计费用人民币172万元整(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7万元整(含税);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25万元整(含税)。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在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0年度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为公证天业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鉴于公司与公证天业一贯保持的良好合作关系及该机构较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根据《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等服务,聘期一年,审计及相关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可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证天业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本次聘请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证天业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太极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无锡太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社会责任、治理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担保业务、采购业务、生产与成本管理、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总包业务。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原料采购风险、资产管理风险、会计信息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报告期内发现的个别一般缺陷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等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本公司高度重视这些事项,已按要求建立健全制度流程,加强业务操作规范,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一般缺陷事项均已完成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靠内部控制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以发展战略为目标,以制度、流程为载体,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通过强化重大风险管控,以评价促建设、抓整改促提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日常监督,有效提升了全员内部控制意识,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2020年公司将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建设,健全风险预警体系,狠抓重大风险管控,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优化主要业务流程、突出工作协同机制,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赵振元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振元、孙鸿伟、丁奎、杨少波、王明荣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9年度,我们严格遵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日常业务往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事项是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因此,我们同意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确认

  ■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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