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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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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92391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唯一拥有两大分接开关生产基地的专业厂家,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分接开关系统解决和装备供应商,有能力为各国电网及工业用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电力工程业务。同时公司为数控设备领域的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及服务。

  (一)电力设备业务

  公司的电力设备业务主要包括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和无励磁分接开关以及其它输变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的分接开关产品已经在全球近百个国家安全运行,成为电力系统、工业用户和重点工程主要选择的分接开关产品之一,近年来,公司有载分接开关产销量稳居行业龙头地位。

  分接开关是变压器的重要部件之一,分接开关又称变压器绕组的抽头变换装置,即在变压器绕组的不同部位设置分接抽头,调换分接抽头的位置,改变其变压器绕组的匝数,从而达到因负荷变化引起电压波动的调压作用,稳定电网电压。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电力部门将许多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网互相连接,来提升供电的可靠性和经济效益,由于分接开关具有可逆调压的特点,被电网公司普遍应用于各电网之中。改变联络变压器或移相变压器的分接开关位置,能按需取长补短,调节负荷潮流,大大增加电网调度的灵活性,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35kV以上的电力变压器必须安装调压分接开关。

  公司的直接客户是下游的变压器厂,但最终用户是电网公司和其他变压器用户(如大型工矿企业)。由于国内电网公司采购变压器时普遍采用招投标方式,变压器厂在参与投标时选用的分接开关需适配变压器的技术参数并满足电网公司的具体要求,因此电网公司对变压器厂采用的分接开关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国产分接开关技术创新的突破,华明已经开发出一批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将产品的电压等级完整覆盖至1,000kV,这不仅代表了分接开关的性能的提升,更标志着我国分接开关制造领域的国际先进水平。

  基于产品的高性价比和专业优势,变压器厂家成功中标后会同公司进一步落实电网公司和变压器厂的合同有效情况,并与变压器厂保持良好沟通,及时根据变压器厂的交货期落实生产排期情况。取得订单后,公司针对最终用户和变压器厂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经技术评审后安排生产,产品由公司安排物流送至变压器厂,或运至客户指定地点。

  随着公司麾下“华明”和“长征”两大分接开关品牌的市场认知度的提升,公司已从单纯的产品的供应商向一体化解决方案供应商进行转变,加大了对已有产品的维保力度,着力提升产品检修服务的能力和范围,进一步为各类型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二)数控设备业务

  公司主要数控设备业务,主要以光机电一体化智能钢结构数控成套加工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为主。作为“工业母机”的专业生产厂家,旨在快速跟踪国际新技术,通过数字化的操作程序,对型钢和板材进行钻孔、冲孔、铣削、切割、锯断、打标记、自动检测、自动上下料、自动码料等系列加工,能实现多功能、多工序的自动连续生产,充分体现了成套化、复合化、高效化、智能化等特点,充分体现了装备行业发展的智能潮流趋势。对于技术已成熟、市场需求大的专用数控成套加工设备,公司实行批量生产。而对市场需求较小满足单一客户要求的专用设备,以定制化生产为主。

  (三)电力工程业务

  公司的电力工程业务包括光伏电站承包业务和集成变电站承包业务。

  在光伏电站承包业务中,在确认光伏电站(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相关政策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公司与客户签订光伏电站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一般约定电站投资企业的股东需将该光伏电站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以确保公司回款安全。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公司成立相应的项目小组,并根据PC合同约定及电站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小组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物料采购,落实电站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工。收款安排上,部分光伏电站投资企业按进度付款,另有部分电站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考虑将其持有的该电站投资企业股权出售给第三方,在此情况下,公司一般会与电站投资企业及其股东、第三方签署相应协议,由第三方将公司应收取的合同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或经由电站项目公司账户汇入公司账户,如有余额,再支付给电站投资企业的股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经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审定,报告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18华明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2亿元,同比增加3.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减少7.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加7.57%;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2018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设备业务和数控设备业务。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结构继续优化,受长征电气整体业务合并以及主动缩减电力工程业务影响,电力设备业务营业收入规模以及营业收入占比都有大幅度的提升,电力工程业务营业收入继续减少,其中电力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5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9.12%,数控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6.15%,电力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只有0.2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有2%。

  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9.85%,较2018年上升6.33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率相对较低的电力工程业务规模下降所致。具体来看,2019年电力设备业务、数控设备业务和电力工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6.72%、24.1%和3.3%,贡献毛利润分别为53,969万元、4,681万元、79万元,其中电力设备业务占毛利总额的比重超过90%。

  总体来说,合并长征电气业务后,电力设备业务作为公司基石业务的地位更加稳定和突出,是上市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长征电气剩余20%股权的收购,分接开关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分接开关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同比增长46%。

  报告期内,为控制风险,公司主动收缩了电力工程业务,电力工程销售收入同比下降92%。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9家,与纳入本次合并财务报表的上年合并范围相比,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山东星球企业孵化有限公司1家,因新设增加HUAMING USA CORPORATION、遵义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家,因处置减少沈阳华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1家。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19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毅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杨迎建先生、冯正权先生、刘大力先生、陈栋才先生、崔源先生、张坚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肖毅先生所作《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39,388,767.3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38,876.73元,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97,733,490.33元,扣除2019年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32,647,274.7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536,106.15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759,239,13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1,888,043.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借款等融资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融资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期限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融资合作机构协商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与融资合作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在该额度范围内的具体融资项目,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肖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1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0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建成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759,239,13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1,888,043.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20〕022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交易对方: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简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该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000万美元。

  八、备查文件

  1、《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3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707.52万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13.91万元;本报告期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72.41万元;本报告期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431.48万元;本报告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02.9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的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737.46万元,占本报告期净利润的17.38%,占本报告期所有者权益的1.1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4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要求,公司决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执行期限要求开始施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收入

  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债务重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5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或“公司”)、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制造”)及孙公司上海华明高压电气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高压”)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拟与关联方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科技”)、实际控制人肖日明、肖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50万元。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肖毅回避表决。此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经营范围:工业空调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肖日明、肖申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明制造及华明高压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华明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肖日明、肖申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10.1.5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华明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相关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障碍,且2020年预计将产生的关联交易合同额占公司经营性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业务,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20〕026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2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投资方式

  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信用良好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购买其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70      股票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6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明装备”)于2020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制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华明高压电气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高压”)、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为华明制造上述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建设银行“e信通”业务可以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明制造提供供应链融资,华明制造参与该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在该业务下,华明制造供应商根据华明制造在该供应链金融平台确认的应付账款信息,可以随时向建设银行申请融资,提前回笼资金,公司为上述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华明高压、长征电气为华明制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3日

  注册资本:3911.22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除专项)(生产,销售,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制造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的基本内容:

  1、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本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4、保证期间:按银行办理的单笔融资业务分别计算,原则上不超过单笔融资业务签订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内。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的具体担保范围、担保金额、保证期限及其他条款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华明制造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华明制造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华明高压、长征电气为华明制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华明制造在建设银行的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优质供应商在建设银行的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99,499,100.00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0.7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8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明装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制造”)、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因数控”)、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遵义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华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为前述四家公司提供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尚需经过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解决华明制造、法因数控、长征电气及遵义华明因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同意为华明制造、法因数控、长征电气及遵义华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3日

  注册资本:3911.22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除专项)(生产,销售,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制造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公司名称: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6日

  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明武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222号附属用房301-325

  主营业务:数控机械设备、智能电子设备、液压气动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咨询;电子元器件的销售;机械设备配件的加工、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配件的销售;工业自动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因数控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公司名称: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12979.9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建民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电力设备、有色金属;电器元件及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对外贸易;机械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征电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公司名称:遵义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

  法定代表人: 肖毅

  注册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

  主营业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力设备、电器元件及电子产品的研制、设计、生产、销售;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铸造、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遵义华明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99,499,100.00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0.7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9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的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7项议案时,须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即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9项议案时,须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议案1、3-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6:00 。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纯立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邮编:200333

  传真:021-52708824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0”,投票简称为“华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30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肖毅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雷纯立先生、独立董事陈栋才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9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231,88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89.7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4,0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335,999,989.78元,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35,999,989.78元,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验资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954,23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045,757.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5JNA400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3,754,056.40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75,754,056.4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8,000,000.00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8,910,447.78 元,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325,850,000.00元,新增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该次募集资金金额为336,814,504.18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增资项目”。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遵义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项目”。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高压直流分接开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9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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