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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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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2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由于上述通知的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更正后: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更正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普通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提案10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9和提案11、12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1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01120(信函上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30会议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联系人:吴淦夷

  (四)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五)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六)传    真:023-67153222-8903

  (七)电子邮箱地址:wugy1@chinaexpressair.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二: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8”,投票简称为“华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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