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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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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自愿增加业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收到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和海工”)相关股东郑文俊及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一重工”)出具的《本人/本公司对〈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资之盈利预测补偿的补充协议〉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 郑文俊的承诺情况

  “本人郑文俊作为《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资之盈利预测补偿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的乙方,补充协议约定,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累计不低于12,000万元。现特此补充承诺: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累计金额增加1,000万元,即累计金额不低于13,000万元。除此之外,补偿方式等其他所有规定,继续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 零一重工的承诺情况

  “本公司南通零一重工有限公司作为《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资之盈利预测补偿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的丁方,补充协议约定,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累计不低于12,000万元。现特此补充承诺:尚和(上海)海洋工程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累计金额增加1,000万元,即累计金额不低于13,000万元。除此之外,补偿方式等其他所有规定,继续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次承诺为郑文俊及零一重工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但如到期未达到本次承诺净利润累计数13,000万元,将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以13,000万元承诺净利润累计数计算补偿金额和补偿股权。

  三、 本次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诺增加了尚和海工相关股东的业绩承诺金额,保障了公司的长远利益,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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