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4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2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84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4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0年4月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份回购用途及比例的议案》,截止2018年12月19日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47,839,206股,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4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中核钛白股票已于2019年4月25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证券账户名称: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3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47,839,206股,占总股本的3.0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2019年4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性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4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名单的范围等,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只能出售所有股份的50%)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