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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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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春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彦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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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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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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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变动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系疫情影响,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收降低;

  2、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系报告期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3、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系本期确认的应付工程款;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系上年年末公司根据业绩考核办法确定各所属单位考核奖金,于报告期末发放完毕;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降低系本期偿还“14连云债”本金及利息。

  ■

  ■

  变动情况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本期确认收入增加,增值税增加,导致相关的附加税增加;

  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降低系受疫情影响,参股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的客运收入下降;

  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系去年同期收到因铁路改造影响的补偿款,本期无此类项目;

  4、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降低系去年同期支付港建费征收劳务费,本期无此类项目;

  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控股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润增加;

  6、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控股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净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

  变动情况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本期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额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本期收到和购买理财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去年同期降低系去年同期支付股份回购款,本期无此类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0-030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升公司资金统筹管理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同时向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7800万元的专项贷款。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毕曼丽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做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0-03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毕曼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做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毕曼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9259

  电子邮箱:bimanli@163.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

  邮政编码:222042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毕曼丽简历

  毕曼丽,女,汉族,198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投资发展部主管、投资建设部副主任主管、投资发展部主任主管。

  现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毕曼丽女士于2019年7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代码:601008                                                  公司简称:连云港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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