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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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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地产及旅游综合项目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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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不适用

  (7)融资途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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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房地产项目跟投情况

  本公司自2016年开始探索尝试项目跟投。2019年12月,公司推出新版项目跟投管理办法,创新文旅综合项目的跟投激励,要求公司投资的项目均实施跟投,旨在激发核心人才与公司共创、共担、共享,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报告期内,本公司开展的跟投项目中,跟投认购总额3410万元,跟投主体的收益分配与实际投资保持匹配,因项目尚未进行结转,具体收益尚未分配,项目各股东暂无退出计划,截至2019年年底,跟投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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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披露主要项目

  不适用

  6、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否

  7、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不适用

  8、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否

  9、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10、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不适用

  11、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今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修订)》。

  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影响列示如下: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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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使用2019年1月1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所用的加权平均利率为3.81%--6.38%。

  ①首次执行日的衔接处理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②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A、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对所有其他租赁采用此方法。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③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除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外,本集团及其他下属子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香港华侨城及其所属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及其他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下列项目:A、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C、其他流动资产;D、财务担保合同;E、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②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情况

  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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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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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务报表列报变更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号)的规定编制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①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②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③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④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⑤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和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修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此外新增了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修订)》(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债务重组中涉及的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

  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年未发生需要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37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58户,减少20户,详见第十二节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0-2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2021年度

  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公司参控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77.82亿元的借款担保。需担保的借款包含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2021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法定代表人为刘升勇,注册资本为11.79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68.69亿元,负债总额210.9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0亿元,流动负债141.61亿元),净资产为57.7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1.44亿元,净利润为6.57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国开行的1.74亿元银行借款、农业银行的6.56亿银行借款、民生银行的3亿元银行借款和交通银行的7.2亿元银行借款,工商银行的4亿元银行借款,以及与华泰资产管理公司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本金35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都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和谐路1号商铺,法定代表人为刘升勇,注册资本为6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对酒店行业的投资及开发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5.92亿元,负债总额24.0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20.77亿元),净资产为11.83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19街坊(和平大道1540号)钰龙时代中心17-26层23层办公室A06,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6.3亿元,负债总额16.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6.3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被担保人武汉华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540号钰龙时代中心17-26层21楼B035,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3.21亿元,负债总额33.2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33.21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被担保人武汉天创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洪山区武汉火车站东广场综合办公楼(白云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顺国,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0.0001亿元,负债总额产0.000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0001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六)被担保人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云天路566号,法定代表人为郭振宇,注册资本为40亿港币,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景区策划、设计、施工、管理与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38.14亿元,负债总额102.2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5.40亿元,流动负债87.07亿元),净资产为35.9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4.01%。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63亿元,净利润为1.90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建设银行的4.86亿元银行开发贷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七)被担保人郑州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3 月,注册地为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办 210 号,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家居装饰;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企业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招标代理等。该公司 2019 年末总资产 21.08 亿元,负债总额 15.03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0.15 亿元),净资产为6.0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截止 2019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八)被担保人青岛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1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9年 11月,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泉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春,注册资本为2亿元,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商业、服务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济贸易咨询;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家具、五金交电、照相器材、通讯器材、工艺品、日用品、花卉销售;展览展示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业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儿童游乐服务;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等。该公司 2019年末总资产 0元,负债总额 0元,净资产为0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元。截止 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九)被担保人北京华侨城斋堂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5 月,注册地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定代表人为王轩,注册资本为 3 亿元,主营业务为开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中心区 1 号地 ZT-01 地块的房屋;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等。该公司 2019 年末总资产 3.40亿元,负债总额 0.8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0.07 亿元),净资产为2.58 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09 亿元。截止 2019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 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被担保人华侨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7年 11 月,注册地为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泰和大厦1008室,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 26 亿元,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商业、服务业进项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等。该公司 2019 年末总资产 58.63 亿元,负债总额 32.44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26.44 亿元),净资产为26.1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15亿元,净利润为0.35亿元。截止 2019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7.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一)被担保人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地为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度假区(天津市东丽湖旅游开发总公司大楼内),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2019年末总资产53.10亿元,负债总额36.7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5.13亿元),净资产为16.3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70亿元,净利润为-2.18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的0.3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除该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亿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二)被担保人天津华侨城泽沣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地为天津市西青区,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项目建设投资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6.73亿元,负债总额5.7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43亿元,流动负债0.29亿元),净资产为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三)被担保人济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 月,注册地为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圣园社区沿街房,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 18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游乐园服务等。该公司 2019年末总资产41.34 亿元,负债总额23.47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9.94亿元),净资产为17.86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亿元,净利润为0.53亿元。截止 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 7.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四)被担保人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31日,注册地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东部华侨城,法定代表人为贾涛,注册资金为22亿元,主营业务为:从事生态旅游项目的投资建设、开发经营(包括高尔夫运动中心、观光茶庄、生态旅游区)等。该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31.62亿元,负债总额22.3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亿元、流动负债17.04亿元),净资产为9.26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01亿元,净利润-0.28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 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房地产”)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0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2楼,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947.39亿元,负债总额565.1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19.28亿元,流动负债437.10亿元),净资产为382.23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96.35亿元,净利润为96.16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3.47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六)被担保人佛山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地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建设、开发、运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8.20亿元,负债总额27.2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57亿元,流动负债23.64亿元),净资产为0.9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0.0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七)被担保人东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虎门镇,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7.36亿元,负债总额7.06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7.06亿元),净资产为0.3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八)被担保人东莞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寮步镇,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9.25亿元,负债总额8.95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8.95 亿元),净资产为0.3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九)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滨海大道200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主营业务为旅游、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50.20亿元,负债总额45.4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99亿元,流动负债34.15亿元),净资产为4.73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54亿元,净利润为1.12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9号三楼313,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5.82亿元,负债总额3.8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3.82亿元),净资产为2.0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一)被担保人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地广东省鹤山市古劳镇,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开发、管理;旅游工艺品生产、销售;景区门票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96亿元,负债总额1.9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96亿元),净资产为1.0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二)被担保人茂名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办海城二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杨云飞,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经营、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主题公园、创意文化园、酒店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6.66亿元,负债总额0.6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66亿元),净资产为6.0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19亿元,净利润为0.0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三)被担保人广东深汕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同心楼首层第2号场地,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新型城镇化、产业园区及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土地整理;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园林、花木设计及开发;基础设施与市政建设运营;产业发展服务;从事综合旅游度假区的投资建设及开发经营;投资兴办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商业、观光农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8.08亿元,负债总额0.7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54亿元),净资产为7.34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3785亿元,净利润为0.00025亿元。截至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四)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水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7年0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部工业区B5栋一、二楼,法定代表人为谢建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供电、供水管理及维修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90亿元,负债总额1.9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元,流动负债1.99亿元),净资产为0.9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91亿元,净利润为0.27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0.3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五)被担保人佛山市南海区华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白沙村教育路自编5号六楼622室,法定代表人为李卿,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资本投资服务(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1.47亿元,负债总额11.4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1.47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桥和路313号A302a,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投资兴办实业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0.11亿元,负债总额0.0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01亿元),净资产为0.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21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七)被担保人中山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石歧区,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公园管理;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0.1026亿元,负债总额0.001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0019亿元),净资产为0.100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038亿元,净利润为0.0008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八)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彩生活大厦1002-2,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99.79亿元,负债总额79.3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9.47亿元,流动负债0.24亿元),净资产为20.4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6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3.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九)被担保人惠州帝豪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注册地为广东省惠州市河南岸大朗肚规划编号HNA23-4、5,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0.7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5.58亿元,负债总额5.0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2.22亿元),净资产为0.53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2019年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被担保人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林湖路888号、林绿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袁静平,注册资本为4.44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景区管理、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的咨询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旅馆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 70.94亿元,负债总额66.4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1.03亿元,流动负债4.35亿元),净资产为4.4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5.03亿元,净利润为0.41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工商银行的11.03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质物名称:上海佘山欢乐谷旅游度假区项目门票收费权,质押物评估值:35.58亿元,质押期限:2019年1月2日至2028年12月28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9.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一)被担保人无锡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地为无锡市梁溪区五星家园258号502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19年末总资产38.47亿元,负债总额37.6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76亿元,流动负债34.16亿元),净资产为0.8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2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平安银行的1.76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二)被担保人南京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实业”)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地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A3栋4层,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19.13亿元,负债总额99.8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9.80亿元,流动负债34.49亿元),净资产为19.2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0.15亿元,净利润为4.13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交通银行的4.80亿元银行借款,中国银行的5.00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三)被担保人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中段2588号,法定代表人为袁静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咨询信息服务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81.25亿元,负债总额70.3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80亿元,流动负债65.53亿元),净资产为10.9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58亿元,净利润为1.23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招商银行的4.80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四)被担保人宁波滨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滨海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阳光海湾展示中心,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咨询信息服务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5.83亿元,负债总额5.8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4.92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五)被担保人杭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酱园弄9号305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建设、开发、运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文化创意服务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2.52亿元,负债总额13.1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3.19亿元),净资产为-0.6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为-0.4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六)被担保人杭州兰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兰侨置业”)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临丁路697号1幢207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文化创意设计;酒店、公寓管理;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游乐园项目开发;广告服务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69.47亿元,负债总额69.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2亿元,流动负债69.45亿元),净资产为-0.1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7亿元,净利润为0.06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0.20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七)被担保人温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18年08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旺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运根,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9.34亿元,负债总额29.4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亿元,流动负债5.03亿元),净资产为-0.0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8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2.00亿元银行借款,建设银行2.00亿元履约保函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八)被担保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礼仁街59号,法定代表人为姚军,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2019年末总资产151.19亿元,负债总额137.9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21亿元,流动负债94.87亿元),净资产为13.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8.57万元,净利润为2.65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3.96亿元、交通银行的1.85亿元、农商银行4.74亿元,中国银行3.65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6.59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九)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滨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兴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谢滔,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景区管理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75.2亿元,负债总额56.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7.0亿元,流动负债27.8亿元),净资产为19.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3亿元,净利润为-0.4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1亿、建设银行2亿、平安银行20亿的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十)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西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号前海颐大厦万豪酒店2F,法定代表人为谢滔,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景区管理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5.5亿元,负债总额14.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4.6亿元),净资产为0.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十一)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瑞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号前海颐大厦万豪酒店2F,法定代表人为谢滔,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景区管理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9.4亿元,负债总额28.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8.0亿元),净资产为1.4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1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十二)被担保人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31日,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注册资本为港元110.05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和实业经营结合,业务涉及文化旅游产业以及进出口贸易等领域。该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572.96亿元,负债总额355.1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78.06亿元),净资产为217.8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8.53亿元,净利润为4.27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十三)被担保人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丁未明,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0.34亿元,负债总额10.81亿元(其中长期借款总额2.55亿元,流动负债8.26亿元),净资产为19.53亿元,资产负债率35.55%。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23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四)被担保人武汉当代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地为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中路88号金银湖科技园3号楼2层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华,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5.09亿元,负债总额34.4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5.3亿元,流动负债4.60亿元),净资产为0.6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003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平安银行武汉分行7.73亿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3.4号楼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物价值2.87亿元,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五)被担保人淄博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政通路135号高科技创业园D412室,法定代表人为吴春,注册资本为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9.57亿元,负债总额7.28亿元,净资产为2.2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28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六)被担保人华侨城涿州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地为河北省涿州市,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特色项目小镇的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等。2019年末总资产0.059亿元,负债总额0.00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004亿元),净资产为0.05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0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七)被担保人太原侨冠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7%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84号(海唐之星)1幢2层201号,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 0.1 亿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该公司 2019 年末总资产18.24亿元,负债总额 18.2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0亿元,流动负债13.75 亿元),净资产为 -0.06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0.01亿元,净利润为-0.06亿元。截止 2019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八)被担保人潮州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9日,注册地为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橡埔村别峰山山脚边办公楼首层101房,法定代表人为贾涛,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旅游综合开发,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该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1.27亿元,负债总额1.1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12亿元),净资产为0.1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047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九)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低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 年04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吉祥三路25号401,法定代表人为周平,注册资本为1.2亿元,主营业务为整村利益统筹项目的房地产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21亿元,负债总额1.01亿元(其中股东借款1亿元),净资产为1.2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5万元。截止 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被担保人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地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民委员会欢乐大道1号欢乐海岸广场蓝楹湾公馆1栋212号铺,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71.32亿元,负债总额48.0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48.01亿元),净资产为23.3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9.55亿元,净利润为7.14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一)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原恒祥基公司,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鼎新大厦西座1408室,法定代表人为汪文进,注册资本为1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合并总资产71.59亿元,负债总额50.6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26 亿元,流动负债42.58亿元),净资产为20.9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61亿元,净利润为0.48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65亿元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二)被担保人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鼎新大厦西座8楼806室,法定代表人为区冠明,注册资本为1.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12亿元,负债总额2.0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亿元,流动负债0.02亿元),净资产为1.1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为该公司1.53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三)被担保人深圳市协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社区工业西路龙胜时代大厦写字楼1603,法定代表人为区冠明,注册资本为6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5.30亿元,负债总额29.3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3亿元,流动负债16.31亿元),净资产为5.9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002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为该公司10.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四)被担保人东莞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地为东莞市黄江镇,法定代表人为胡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5亿元,主营业务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投资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0.77亿元,负债总额0.67亿元,净资产为0.0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为该公司1.0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五)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9.5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地为广州市海珠区,法定代表人为胡月,注册资本为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养老产业开发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0亿元,负债总额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为该公司0.8905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六)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文旅小镇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增城区派潭镇白水仙瀑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景区运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6.44亿元,负债总额0.3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35亿元),净资产为6.0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38亿元,净利润-0.07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七)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鲍思高),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7.62亿元,负债总额37.6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37.62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5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十八)被担保人海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03月16日,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21号工业大厦三楼308房,法定代表人为张鸿智,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土地整理及开发;物业管理及服务;房地产租赁业务;旅游、房地产及相关文化领域内的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与经营;酒店投资开发;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花木、装饰材料、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家具、建筑五金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和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家居装饰服务;酒店管理建设及经营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厂房租赁及销售;写字楼租赁与销售;商铺租赁与销售;土地租赁与转让代理;养老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健康咨询服务;医疗保健信息咨询服务;清洁服务;服装干洗;餐饮管理;洗浴服务;KTV娱乐及服务;按摩及推拿服务;健身休闲娱乐服务;福利代理与销售;体育代理与销售;旅游景区、园林及房地产的规划、设计、施工与经营;景区、主题公园及相关联产业建设开发及运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旅游景区、主题公园大型演艺项目托管和经营、实景演出服务;铁路旅客运输、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路旅客运输;水上旅客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水上运输辅助活动;航空旅客运输、通用航空服务;艺术表演场馆经营;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开发及管理;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策划;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室内娱乐经营;生态环境保护;饮料及冷饮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20.91亿元,负债总额20.5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8462亿元、流动负债18.26亿元),净资产为0.3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5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6.1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九)被担保人深圳市华侨城新玺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兴隆街汉唐大厦21-22楼,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物业租赁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26.09亿元,负债总额124.4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亿元,流动负债28.08亿元),净资产为1.6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49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7.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被担保人江门侨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注册地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同德三路19号105自编之三,法定代表人为宋磊,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项目开发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7.03亿元,负债总额6.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6.03亿元),净资产为1.0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一)被担保人昆明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8.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龙城街道石龙路438号,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2.5亿元,主营业务为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整理;房屋拆迁,征收服务;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市政道路、绿化工程建设;企业咨询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主题公园;投资。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0.43亿元,负债总额0.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03亿元),净资产为0.4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为该公司4.336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二)被担保人东莞保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为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嘉宾路11号312室,法定代表人为李卿,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酒店管理。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4.99亿元,负债总额14.9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4.99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三)被担保人潮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地为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北桥路石牌村路段17号铺面,法定代表人为李卿,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游乐园经营;土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0.43亿元,负债总额10.4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0.46亿元),净资产为-0.03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8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四)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文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三路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9栋A座11楼1108,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公园、创意文化园、游乐园、室内游乐设施的开发、建设、管理;从事广告业务;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化艺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首饰、户外用品的设计、开发;为酒店、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6.54亿元,负债总额25.5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25.51亿元),净资产为1.03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18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桥和路313号A302b,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会展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27.01亿元,负债总额116.9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16.95亿元),净资产为10.0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7.42亿元,净利润为2.37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南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城北路香年广场南区主楼A栋1902A,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0.1亿元,主营业务为城市更新项目策划;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投资;物业管理;经营电子商务。2019年年末总资产1.52亿元,负债总额1.5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50亿元),净资产为0.0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3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七)被担保人深圳市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纵路373号坪山汽车总站八楼,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城市更新项目策划;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投资;物业管理;经营电子商务;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019年年末总资产9.34亿元,负债总额8.5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亿元,流动负债4.54亿元),净资产为0.8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因银行借款质押担保在平安银行。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华侨城南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59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八)被担保人丽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江花园二期尚水居34栋4-2,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0.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48亿元,负债总额3.4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3.44亿元),净资产为0.4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096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53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九)被担保人肇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9.9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为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创客商务中心D单元7室一楼105室,法定代表人为杨云飞,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及管理;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5.62亿元,负债总额5.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50亿元,流动负债5.11亿元),净资产为10.0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32亿元,净利润为0.005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872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被担保人肇庆华侨城小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9.9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为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创客商务中心D单元7室一楼105室,法定代表人为杨云飞,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及管理;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3.96亿元,负债总额4.61亿元(其中长期应付款总额0.63亿元,流动负债3.97亿元),净资产为9.3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915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一)被担保人肇庆华侨城小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9.07%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为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创客商务中心D单元7室一楼103室,法定代表人为文红光,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文化旅游项目规划、设计及施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42亿元,负债总额0.56亿元(其中长期应付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0.56亿元),净资产为0.86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744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二)被担保人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彩生活大厦10层1002-3,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1亿元,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需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代理;建筑装饰装修(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会所管理;会所场地出租;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中、西餐制售(含沙拉、凉拌菜、点心制售、不含其他须特别申报的许可项目)(《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1日);面向社会开放的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和综合体育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49.92亿元,负债总额38.16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贷款总额21亿元,流动负债17.16亿元),净资产为11.76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1.16亿元,净利润为5.67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三)被担保人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新岸路32号大院内2号楼4楼,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1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42.07亿元,负债总额30.1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亿元,流动负债28.15亿元),净资产为11.9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7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置业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8.1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四)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十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北二街26号之一二层207室,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咨询服务;养老产业投资、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文化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0亿元,负债总额0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53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五)被担保人上海天祥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华侨城”)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6.12%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陈南路22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运根,注册资本为7.1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百货、建材及相关设备的销售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55.30亿元,负债总额22.8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2.85亿元),净资产为32.4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69亿元,净利润为2.08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六)被担保人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康金”)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地为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155号205室,法定代表人为冯军,注册资本为0.3亿元,主营业务为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开发、销售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54亿元,负债总额1.2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24亿元),净资产为0.3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0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七)被担保人常熟沙家浜华侨城文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华侨城”)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地为常熟市沙家浜风景区商贸街E栋,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及其配套开发及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82亿元,负债总额2.0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02亿元),净资产为0.8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八)被担保人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置地”)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地为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98号三单元1001室,法定代表人为袁静平,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主题公园、体育公园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与都市休闲娱乐项目相配套的酒店、会所、公寓、商业、餐饮、娱乐、酒吧、电影院的经营管理以及演出经营、演出经纪、零售音像制品、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的经营管理,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68.52亿元,负债总额152.3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52.37亿元),净资产为16.1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49.79亿元,净利润为10.46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20.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九)被担保人南京威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威丰”)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注册地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号,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为21.4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46.48亿元,负债总额25.3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5.37亿元),净资产为21.1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被担保人南京尚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尚宸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地为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33-1号,法定代表人为沈明锋,注册资本为6.0亿元,主营业务为包括房地产开发(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园林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花木种植(限分支机构);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策划;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9.26亿元,负债总额24.3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 24.36亿元),净资产为4.9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一)被担保人宁波市赫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江置业”)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为钱平,注册资本为0.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40.04亿元,负债总额40.3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40.30亿元),净资产为-0.26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26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二)被担保人扬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华侨城”)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地为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扬州市长春路1号8,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开发、运营,旅游信息咨询;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景观工程、雕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物业服务、公园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0.94亿元,负债总额27.0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3.01亿元),净资产为3.8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0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该公司与扬州万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提供7.62亿元的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三)被担保人合肥华侨城环巢文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文旅”)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6.1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地为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巢大道与北外环路交口西北侧、岠嶂山路以南,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为4.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景区策划、设计、施工、管理与经营;演出艺术场馆管理服务;园林、园艺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体育场馆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剧场、舞台、服装的设计和制作;住宿、餐饮服务、会展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2.29亿元,负债总额8.29亿元(其中流动负债8.29亿元),净资产为4.0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6.1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四)被担保人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6.1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国际机场东南侧、玉兰花路东通关服务中心及展示中心508室,法定代表人为袁静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新型城镇化投资及开发运营;产业园区开发、招商及运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及开发运营;一级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酒店、餐饮项目的投资与开发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5.10亿元,负债总额5.10亿元(其中流动负债5.10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五)被担保人陕西华侨城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4日,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西街42号2号楼三楼,法定代表人为张靖,注册资本为4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4.51亿元,负债总额10.8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0.83亿元),净资产为3.6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3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8258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六)被担保人西安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94%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地为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法定代表人为谢梅,注册资本为5.89亿元,主营业务为购置房产用于出租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7.83亿元,负债总额12.5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2.57亿元),净资产为5.26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90亿元,净利润为0.25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6.388473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七)被担保人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1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自贸产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张靖,注册资本为50亿元,主营业务为内娱乐项目经营(不含许可项目),游乐园经营等。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63.55亿元,负债总额6.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6.61亿元),净资产为56.94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7.1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58889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八)被担保人鄠邑原乡小镇项目(暂无公司名)为公司控股公司,该公司2019年处于筹备期,截止到2019年底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75913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九)被担保人渼陂湖项目(暂无公司名)为公司控股公司,该公司2019年处于筹备期,截止2019年底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65699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被担保人灞桥项目(暂无公司名)为公司控股公司,该公司2019年处于筹备期,截止到2019年底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40408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一)被担保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3.13%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广场西路四号广电中心2307室,法定代表人为孔祥杰,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5.65亿元,负债总额16.1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90万元,流动负债16.14亿元),净资产为9.4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33亿元。截止到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117983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二)被担保人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法定代表人为姚明华,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5.79亿元,负债总额30.9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0.95亿元,流动负债9.79亿元),净资产为4.8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13亿元,净利润0.3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61387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三)被担保人成都洛带华侨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法定代表人为姚明华,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游乐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游乐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机械设备设计、销售、安装;舞台设计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9.19亿元,负债总额9.2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9.23亿元),净资产为-0.04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03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197839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四)被担保人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侨城”)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 该公司成立于2007 年12月,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汤池街道, 法定代表人为程大厚,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云南华侨城的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住宿及餐 饮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会展服务;水上娱乐及休闲服务等。该公司 2019 年末总资产30.02 亿元,负债总额 20.17 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融资13.56亿元,流动负债 6.67 亿元),净资产为9.85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0.13 亿元,净利润为7.00 亿元。截止 2019 年底, 公司为该公司在广发银行的7.50 亿元、上海银行 1.58 亿元、国开行 1.99 亿元、招银租赁2.5亿元的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 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 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五)被担保人华昌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94%股份。成立于2015年7月17日,注册地点中国香港地区,主营从事投资控股业务;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约70.85亿元,负债总额约68.08亿元,净资产约2.77亿元,2019年实现年度利润约为3.18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拟为该公司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九十六)被担保人湖北交投襄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周会敏,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0.73亿元,资产负债率0.81%。2019年实现利润总额-0.06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6.37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七)被担保人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3%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法定代表人为刘田,注册资本为2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80.34亿元,负债总额57.6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0.93亿元,流动负债36.76亿元),净资产为22.65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0.58亿元,净利润为1.66亿元。截止2019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广发银行武汉分行9.43亿元的银行借款按其股比提供担保3.11亿元,公司为该公司在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1.5亿元的信托贷款按其股比提供担保3.795亿元,另外,公司为该公司就招商银行3.5亿元供应链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向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1.155亿元,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八)被担保人北京中铁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铁华兴”)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0%股份。北京中铁华兴成立于 2016 年 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旧忠路 12 号院 9 号楼二层 1 门,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5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19 年末总资产 75.6 亿元,负债76.41亿元,净资产为-0.8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57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九十九)被担保人天津华锦万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万吉”)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60%股份。华锦万吉公司成立于 2017年 7月11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万卉路3号新城市中心写字楼B座1808,法人胡承恺,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房;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该公司 2019年末总资产 62.89 亿元,负债总额 62.69 亿元,净资产为0.2 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25 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被担保人天津嘉运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地为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16室,法定代表人为杨杰,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等。2019年末总资产14.54亿元,负债总额14.6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亿元,流动负债13.62亿元),净资产为-0.0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3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一)被担保人太原侨晋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6幢202,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 0.1 亿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该公司 2019 年末总资产16.59 亿元,负债总额 16.50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0亿元,流动负债 6.74亿元),净资产为 0.10 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0亿元,净利润为 0亿元。截止 2019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二)被担保人潮州华碧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9%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7日,注册地为潮州市东山路高级技工学校内潮中产业创新创意园1号产业创新中心第4层403房(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为姚舒扬,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旅游综合开发,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5.18亿元,负债总额4.6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4.69亿元),净资产为0.49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005亿元,净利润为-0.017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6.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三)被担保人江门鹏悦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今洲路29号中科创新广场2座A区1501,法定代表人为李晋扬,注册资本为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4.01亿元,负债总额11.0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11.01亿元),净资产为3.0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四)被担保人广州保顺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为广州市荔湾区南岸公路18号后座自编8号二层第215房,法定代表人为袁俊,注册资本为0.4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装修;停车场经营;酒店管理。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6.38亿元,负债总额36.3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36.39亿元),净资产为-0.0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五)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尖岗山广深高速公路东北侧招商华侨城曦城(A122-0297)会所1-a~j,法定代表人为聂黎明,注册资本为15.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218.68亿元,负债总额200.5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7.9亿元,流动负债142.6亿元),净资产为18.17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5.23亿元,净利润为3.39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六)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黄金台商业大厦六层,法定代表人为聂黎明,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81.91亿元,负债总额80.8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80.89亿元),净资产为1.01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068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七)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国际会展运营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1号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行政办公9号楼101,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0.1亿元,主营业务为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及运营管理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1.21亿元,负债总额2.3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44亿元,流动负债1.87亿元),净资产为-1.1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27亿元,净利润为-0.85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八)被担保人成都天府华侨城湖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67%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注册地为成都市金牛区沙西线1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伟生,注册资本为0.1亿元,主营业务为企业咨询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文化交流组织策划;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3.21亿元,负债总额3.11亿元(流动负债3.11亿元),净资产为0.10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026亿元,净利润为0.005亿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347764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一百零九)被担保人西安招商嘉时房地产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公司控股公司华侨城(西安)发展有限公司将对其进行增资扩股,若增资完成,公司预计将持有该公司24.99%股份。该公司2019年处于筹备期,截止到2019年底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0-2021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796039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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