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审议通过《关于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9 年度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与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交易额不超过1,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及票据质押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4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8,000.00万元(本额度包含已审议通过、已取得的额度),申请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
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申请授信之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部分子公司在其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9,000万元(包含前期已审批,在履行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本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形如下:
二、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具体情况
■
三、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临江市三公里 临江市森工街学府路 39 号
3、法定代表人:陈晓光
4、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90%,自然人陈发强持股 10%。
6、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液、酊剂、浸膏剂、煎膏剂、滴丸剂、散剂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进出口贸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2 年 08 月 03 日
8、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 29,498.99 万元,负债总额为19,935.7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5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563.25 万元,营业收入为10,231.61 万元,利润总额为-1,003.6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5.49 万元(单体)。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30,076.31万元,负债总额为20,753.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322.56万元,营业收入为989.16万元,利润总额为 -186.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7.40 万元(单体) ,信用等级AA-。
(二)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 85 号
3、法定代表人:黄正军
4、注册资本:3007.317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65%,黄正军等 18 位自然人持股 35%。
6、经营范围: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硬胶囊剂、糖浆剂、煎膏剂(膏滋)、搽剂、露剂、酒剂、酊剂(内服)、合剂、洗剂、喷雾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溶液剂(外用);原料药生产;生产液体消毒剂、抗(抑)菌制剂(液体)(净化);糖果制品(糖果)生产;中药材收购(不含甘草、麻黄草收购);饮料的生产、销售;固体饮料、代用茶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际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药品服务推广、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2 年 09 月 20 日
8、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 55,218.66 万元,负债总额为22,931.9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2,286.67万元,营业收入为67,324.42 万元,利润总额为17,587.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900.91万元(单体)。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63,210.43万元,负债总额为26,954.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255.67万元,营业收入为10,529.18万元,利润总额为 2,023.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2.12万元(单体) ,信用等级SAA。
(三)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 27 号
3、法定代表人:关彦玲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99.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持股 0.1%
6、经营范围:生产胶囊剂、软膏剂、栓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水蜜丸)、颗粒剂、合剂(口服液)、片剂、散剂、滴丸剂、中药提取、软胶囊剂(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1998.06.05
8、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5,862.95万元,负债总额为34,007.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1,855.58万元,营业收入为103,935.33万元,利润总额为33,465.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348.40万元(单体)。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9,279.64 万元,负债总额为 42,734.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6,544.79 万元,营业收入为23,257.20万元,利润总额为7,654.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06.79万元(单体) ,信用等级AA。
(四)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衡水开发区滏阳四路东侧、新区六路以南ZB-0001号
3、法定代表人:龙陵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95%,自然人刘海港持股2%,龙陵持股1.5%,李洪建持股1.5%
6、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散剂、口服混悬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提取物;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4.08.02
8、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5,986.59万元,负债总额为16,600.7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385.86 万元,营业收入为26,281.83万元,利润总额为7,042.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40.91万元(单体)。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28,476.21万元,负债总额为7,923.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553.18万元,营业收入为5,867.61万元,利润总额为1,592.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1.97万元(单体) ,信用等级SA+。
(五)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衡水市冀州区永兴西路588号
3、法定代表人:龙陵
4、注册资本:7,608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颗粒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栓剂.软膏剂.乳膏剂(激素类)生产、销售(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1.04.27
8、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5,086.83万元,负债总额为11,577.6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509.19 万元,营业收入为13,743.98 万元,利润总额为1,293.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6.17万元(单体)。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24,469.62万元,负债总额为10,238.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8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231.56万元,营业收入为3,473.34 万元,利润总额为1,008.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1.02万元(单体) ,信用等级SA+。
(六)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山街 88 号
3、法定代表人:吕东波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6、经营范围: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糖浆剂、散剂(含 外用)、酒剂(含中药提取)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律、 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1998 年 09 月 09 日
8、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911.16 万元,负债总额为4,305.1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605.97 万元,营业收入为10,385.63 万元,利润总额为2,378.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87.46 万元(单体)。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122.05万元,负债总额为3,031.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090.77万元,营业收入为1,629.66 万元,利润总额为646.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4.79万元(单体) ,信用等级BBB+。
(七)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乌苏里江街 91 号
3、法定代表人:吕东波
4、注册资本:2,126.4 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6、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丸剂、原料药生产。对外贸易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14 日
8、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202.92 万元,负债总额为3,518.0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684.84 万元,营业收入为16,227.13 万元,利润总额为3,206.7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81.94 万元(单体)。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2,385.21万元,负债总额为3,856.0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529.19万元,营业收入为3,159.91万元,利润总额为993.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4.35万元(单体) ,信用等级BBB+。
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相关子公司小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公司与相关子公司小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程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经营状况良好,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部分子公司在其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89,000万元(包含前期已审批,在履行的担保额度),本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公司对本次担保能够进行有效风险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法律文件签署的相关情况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担保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633.92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分别为对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担保4,633.92万元、对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对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为6.09%。
本次公司预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9,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为27.60%。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6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增加收益。
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进一步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流动性好、短期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
授权情况: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27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6.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33,3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712,2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8,632,750.00元。本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及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1.36亿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披露,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1) 五常葵花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扩产项目 18,935.53
(2) 重庆公司“退城入园”搬迁扩建项目 26,317.87
(3) 伊春公司扩产改造项目 11,123.65
(4) 佳木斯公司异地建设项目 13,562.58
(5) 唐山公司现代生物制药项目 25,562.35
(6) 研发中心项目 4,881.62
(7)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10,905.90
(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600.00
合 计 124,889.50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995.82万元,总计产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3,641.9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总计人民币12,509.40万元。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之全部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吉林省健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5-074)。
2.上表中8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含公司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补流资金9,753.90万元。此次结余资金补流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投资品种;并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针对或有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投资品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并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葵花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东海证券同意葵花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7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及与合作金融机构办理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质押业务,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情况概述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业务。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商业票据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票据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公司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2、业务主体: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3、合作机构: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视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4、实施额度: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有效期限及授权:上述票据池业务开展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票据质押、信用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票据质押业务概述
1、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额度内与合作银行开展票
据质押业务,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2、质押方式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物,最高额质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
2、有利于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解决购销活动中收付票据期限以及金额错配问题,减少货币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的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质押业务,可能存在应收应付票据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票据池专用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可能会造成暂时性流动性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采用以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量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做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
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障质押票据的额度充足,尽力防范追加保证金的风险发生。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审计部门将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审批程序
本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经对本议案审议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票据统筹管理,盘活票据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
备查文件:
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本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交易额不超过1,5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关联董事关玉秀、关彦玲、关一、刘天威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葵花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彦斌、刘天威、张权、吴淑华需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
■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交易过程中货物交付及时,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合同执行、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发生日常交易,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行业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交易行为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员工福利管理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升公司员工归属感和满意度;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在认真了解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后,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价格基础上进行协商,交易公允、公开、公平,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与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发生交易额不超过1,500万元。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9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葵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葵花集团”)函告,获悉葵花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葵花集团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备查文件:
1、葵花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研究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注销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YXK2Q7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木星科技发展中心(木星)、1区3楼2号
5、法定代表人:王辉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8日
8、营业期限:2018年05月28日至永久
9、经营范围: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消毒用品。【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11、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46.34万元,负债总额为6.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39.57万元,营业收入为2.21万元,利润总额为-56.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94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962.35万元,负债总额为27.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35.05万元,营业收入为0.54万元,利润总额为-4.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2万元。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研发工作开展的基础上,从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出发,对现有研发系统进行资源整合,本次注销事项有利于公司精简组织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
本次注销完成后,重庆研究院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备查文件:
5、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情况如下:
合并口径: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422,018.7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701,506.08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85,566,243.89元。
单体口径: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417,015,060.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701,506.08 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38,602,590.26元。
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8,602,590.26元。
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股东回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注: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将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 。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75,157股,按公司总股本584,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582,424,84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582,424,843元(含税),未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2,762,481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的比例为3.76%。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既定分红规划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现金流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未来12个月内如发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议和信息披露。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维护广大投资者长远利益的同时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2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佟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佟宇先生简历:佟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本科学历。历任齐鲁石化组织部副科干事,国美电器集团绩效经理,中粮五谷道场人力资源总监,中国食品商学院院长,中国远大集团组织人事部副总经理,经营管理学院负责人,中国远大医药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2.佟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佟宇先生不具有下列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经公司查询,佟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详情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一)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4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9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15:00 – 17:00 在全景网举办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关玉秀女士、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金明先生,董事会秘书田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5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13时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会议召开信息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3时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3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年5月13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07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9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议案详细内容均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特别提示
1、议案 5、议案6、议案8、议案9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其结果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2、股东大会就议案6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03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0年5月18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150078,信函请醒目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艳
联系电话:0451-82307136
联系传真:0451-82367253
联系邮箱:khyygroup@163.com
联系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18号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编:150078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备查文件:
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7。
2、投票简称:葵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0 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9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维护广大投资者长远利益的同时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重要、重大缺陷。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在认真了解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后,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价格基础上进行协商,交易公允、公开、公平,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公司对本次担保能够进行有效风险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票据统筹管理,盘活票据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九、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佟宇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佟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规划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着眼于未来发展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提高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2,633.92万元(分别为对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4,633.92万元、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8,0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3.92%。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633.92万元(分别为对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4,633.92万元、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6.09%,上述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此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
经过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十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并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林瑞超 李华杰 崔丽晶
2020年4月27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27号文《关于核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3,345,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68,667,2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4,677,75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45,000.00元后,实际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8,632,750.00元,于2014年12月23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第01670020号”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863.28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630.61万元,产生理财收益3,011.33万元,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106,241.9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53.9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509.4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1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药路支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27亿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2,621.74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01670013 号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2,621.74 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2015 年5 月12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62,621.74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重庆公司‘退城入园’搬迁扩建项目”、“伊春公司扩产改造项目”、“唐山公司现代生物制药项目”、现已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5,901.41万元、1,216.16万元和2,636.33万元,合计9,753.90万元。资金结余原因是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建造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项目的工程成本较预算有所下降;同时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控制了成本。
经保荐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根据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9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753.90万元(本次转结金额仅为结项项目本金,不含账户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报告期资产、经营及现金流量总体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30,929.03万元,总负债为187,964.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22,411.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40%。
2019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437,141.36万元,营业利润为76,041.1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42.20万元。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132.7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368.70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781.59万元,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3,992.43万元。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
(二)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
详细数据请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