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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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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3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标准

  董事长薪酬总额为130万元/年,副董事长薪酬总额为130万元/年,其中80%为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20%为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发放。具体如下表:

  ■

  (二)董事津贴标准

  董事津贴标准按12万/年,按季度平均发放;兼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津贴不设固定标准,在其薪酬体系中一并考虑。

  (三)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此津贴为税后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作为公司经营层面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着公司价值创造的主体责任,其薪酬总额不仅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另增加了激励薪酬。

  1.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标准

  ■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发放。

  2.激励薪酬

  激励薪酬是以公司年度经营结果为依据,在年度效益奖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激励薪酬总额。

  激励薪酬考核程序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总裁激励薪酬所占薪酬激励总额的比例(40%~60%);

  (2)总裁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薪酬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包括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层。

  (3)公司人力行政部具体实施。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

  (二)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更的,按任职时段发放当年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薪酬。聘任到新岗位,薪酬收入从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发放当年的激励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薪酬。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3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推动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营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0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拟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580,000万元融资总额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担保等。公司将对此次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新光南路3号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成立时间:2003年3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1476442069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与有效资质证书同时使用)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604,392.30万元,净资产118,693.54万元,总负债485,698.76万元,营业收入46,861.58 万元,净利润-1,715.57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604,288.73万元,净资产121,492.24万元,总负债482,796.49万元,营业收入4,501.55万元,净利润-97.92万元。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2、公司名称: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世贸大道16、18号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成立时间:2003年7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51913636U

  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市场开发管理、商铺租赁、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信息中介,装饰工程设计,设计、策划、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古玩经营(不含文物)。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273,603.49万元,净资产-46,321.09万元,总负债319,924.58万元,营业收入11,982.21万元,净利润 -73,396.77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289,694.81万元,净资产-35,217.71万元,总负债324,912.52万元,营业收入1,604.37 万元,净利润-7,638.82万元。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3、公司名称: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义乌市江东青口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成立时间:2010年6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5575416722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8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481,893.89万元,净资产221,769.11万元,总负债260,124.78万元,营业收入31,506.87万元,净利润-8,805.56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481,656.89万元,净资产225,109.15万元,总负债256,547.74万元,营业收入1,993.10万元,净利润-3,619.04万元。

  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4、公司名称: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1195#校区内东北角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成立时间:2009年9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693892856X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6,042.62万元,净资产783.26万元,总负债35,259.36万元,营业收入1,918.54万元,净利润 1,761.57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4,995.34万元,净资产-92.83万元,总负债35,088.17万元,营业收入381.48万元,净利润-140.03万元。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5、公司名称: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399号3栋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MW4QH07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回转支承、机械设备、锻压设备;销售金属制品、建材;技术咨询服务;劳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104,140.98万元,净资产81,653.54万元,总负债22,487.44万元,营业收入58,559.73万元,净利润6,129.46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105,226.77万元,净资产84,024.58万元,总负债21,202.19万元,营业收入16,139.09元,净利润2,472.65万元。

  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AA-。

  6、公司名称: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福路4号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成立时间:2008年6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4L104E9J

  主营业务:轴承、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的制造;有色金属的销售;机械配件加工;机械配件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4.85%)。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总资产 8,844.37万元,净资产6,547.13万元,总负债2,297.24万元,营业收入5,680.29万元,净利润380.38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总资产9,133.33万元,净资产6,839.82万元,总负债2,293.51 万元,营业收入1,579.76万元,净利润181.70万元。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BBB+。

  7、公司名称: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钱森力

  成立时间:2008年6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675869169F

  主营业务:生产、制造环件、锻件、机械设备、液压设备及机械加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68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70.7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276.94万元,净资产4,583.32万元,总负债 10,693.62万元,营业收入12,507.03万元,净利润322.79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3,693.81万元,净资产4,773.92万元,总负债 8,919.89万元,营业收入3,423.27万元,净利润261.57 万元。

  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担保期限内,上述各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的的担保借款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会审批签署。

  在不超过人民币5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可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事宜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未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10,607.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3,365.63万元的比例为186.7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98,497.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3,365.63万元的比例为36.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33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3,365.63万元的比例为123.2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3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浙江新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物业”)、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饰品”)、关联自然人虞江浩、虞江威、虞方定等发生餐饮住宿、家具装修、物业服务、物业出租、物业承租等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924.27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44.06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406.17万元,接收关联人提供的劳务1765.6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111.6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128.26万元,合计金额为2455.77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新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因新光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较多,难以一一列示,故与新光集团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餐饮住宿类关联交易,均以其实际控制人新光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新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因新光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较多,难以一一列示,故与新光集团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餐饮住宿类关联交易,均以其实际控制人新光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

  关联自然人虞江浩、虞江威、虞方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

  2、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将随时关注关联方履行能力,若发现不能履约现象将随时依据合同中止合作,以维护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虞江浩、虞江威等签署的《装修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义乌世茂

  乙方:虞江浩、虞江威等

  (1)双方确认截至签订本协议之日,所购房屋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还应当承担的装修款项合计25,153,454.17元。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25,153,454.17元的家俱(已经扣除部分房屋装修的费用453万元),乙方委托虞云新对家俱的型号、质量、数量等进行验收确认,在所购家俱的清单上面签字确认视为乙方全部人员的确认。

  2、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光物业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万厦房产

  乙方:新光物业

  (1)物业名称:万厦御园,建筑面积130256.53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用:暂定总价4327028元。

  (3)合同期限: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签订新服务合同日止。

  3、义乌万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新光物业签署的《绿化养护委托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新光物业

  乙方:万厦园林

  (1)养护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自2019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19日;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养护地点及养护面积:东阳欧景花园,养护面积为9643平方米;东阳欧景名城,养护面积为15000平方米;金华欧景花园,养护面积为45824平方米,花箱80个;义乌新科花园,养护面积为27000平方米;义乌欧景花园A区,养护面积为45666平方米;义乌欧景花园B区,养护面积为24039平方米。

  (3)费用与支付:养护的基本费用是11.14元/平方米/年,花箱养护单价36元/个,养护总价分别为107423元、167100元、513359元、300780元、508719元、267794元。合同期内,如约定的服务范围或工作量出现增减,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服务。

  4、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与新光物业签署的《新光汇日常保洁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义乌世茂

  乙方:新光物业

  (1)服务期限:2019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3日

  (2)保洁服务费:保洁服务费的标准为4425元/月(人,合同编制82人,保洁服务费为362850元/月,服务期限内保洁服务费合计4354200元/年。乙方每天出勤人数不得高于合同约定人数,甲方每月根据乙方的实际出勤人数据实结算每月服务费。

  5、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与虞方定签署的《东阳国际建材装饰城商位使用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产权人):新光建材城

  乙方(使用人):虞方定

  (1)商位地址:分别位于东阳国际建材装饰城A1区一楼101、102、103号商位,计费面积716.41平方米; A1区二楼201-209、218-222、228-232号商位,计费面积1405.41平方米;A1区四楼428-432,计费面积516.80平方米。

  (2)商位使用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商位使用费:总使用费分别为273680元、351200元、63050元。

  (4)物业服务费:上述商位中A1区四楼商位物业服务费按6元/平方米(年收取,其余商位物业服务费按20元/平方米(年收取,按实际面积计收。

  6、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万厦房产、新光圆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新光饰品

  乙方:万厦房产、新光圆成

  (1)位置与面积:义乌青口通宝路115号房屋,位于二期一栋,第一层西边、东北后、第二层东半边,共882平方米;义乌青口通宝路115号房屋,位于二期一栋,第二层,共590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租金与押金:年租金分别为127008元、84960元,年物业综合管理费分别为112190.4元、75048元,总计分别为239198.4元、160008元,押金分别为20000元整、10000元整。

  (4)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卫生、水、电、气费由乙方支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能充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及服务。

  2、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4、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3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因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将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新光”变更为“*ST新光”,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147”,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ST 新光”变更为“*ST新光”;

  3、股票代码仍为“002147”;

  4、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5、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29日开市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426,615.14元,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84,652,258.20元。由于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董事会意见: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出现连续亏损,主要受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事项的影响,公司陷入债务违约困境,生产经营面临流动性不足、可售商品权属受限、孽生财务负担加重等困难,未能正常实现经营业绩。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主要措施:

  (1)持续强化内部控制,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强化印章管理与使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强化内部控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2)督促落实共益债方案,收回违规占用资金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在实施破产重整过程中,制定了《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共益债务形式新增借款方案》,拟以共益债务方式新增借款用于归还公司上述违规占用资金,该方案已获新光集团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12月4日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目前,该方案尚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推进方案的有效实施,归还占用资金,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3)研究债务重整方案,消除担保事项的影响

  公司违规事项发生后,在应对债权人诉求的同时,积极寻求战略合作方,研究解除担保事项的解决方案。鉴于公司被冻结、查封的存量商品房主要在浙中地区的中心地带,具备市场刚性需求及实现商品价值的基础,部分债权人在沟通中亦认可该等冻结、查封资产的商业价值,并积极认同采用债务重整方式是解除担保事项的双赢模式。公司正积极努力与债权人协商、或通过引进战略合作方等方式,研究整体债务重整方案,以期通过债务重整等方式解除担保事项的影响,恢复公司运营正常化并及时处置存量商品房,努力实现经营业绩。

  (4)努力实现开源节流 ,保障内部运营正常化

  2020年,公司将集中处置存量商品及部分对外投资项目,努力实现开源;通过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减员增效等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积极通过司法程序解除违规担保减少损失,切实做到节流,保障内部运营正常化。

  (5)继续做好资源配置,保障精密制造业务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同比10%以上增幅,2020年有望继续保持良好经营趋势。公司将继续做好资源配置与相关服务,进一步推进精密制造业务的稳定发展,努力实现经营业绩。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若业绩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399号

  2、联系电话:0555-3506900

  3、传真:0555-3506930

  4、电子邮箱:dsh@masfy.com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4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4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4,652,258.20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833,725,973.06元,母公司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2,425,908,109.90元。

  鉴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性质,以及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节约资金成本,维持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3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监事于2020年4月26日在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余梅祖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对生产经营主要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的控制,《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如下:监事津贴标准按8万/年,按季度平均发放;兼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不设固定标准,在其薪酬体系中一并考虑。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3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20年4月26日14:30在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仇向洋、黄筱调、宋建波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9,298.28万元,同比减少2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465.23万元,同比减少2,293.60%。房地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9,381.61万元,同比减少36.04%。机械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69,916.68万元,同比增长14.52%。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9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层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虞云新董事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6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晓光、虞云新、周义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4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20年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4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09:15—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09:15—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选举虞江威先生为董事

  9.2选举刘佳先生为董事

  上述待审议案9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待审议议案9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详见2020年3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余待审议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待审议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黄筱调、仇向洋、宋建波所作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新光圆成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妮娜   汤易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电子邮箱:dsh@masfy.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新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

  注:本次提案10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均分予打“√”的候选人。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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