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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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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联系人:陈康  王楚

  电 话:0512-62650502;    0516-88920479

  传 真:0516-88923712

  联系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邮 编:2214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362513;投票简称:蓝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1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在苏州苏化科技园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晨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编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8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合理额度内向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融资效率,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夏蓝丰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宁夏蓝丰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1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8日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29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蓝丰生化”变更为“*ST蓝丰”。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由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蓝丰生化”变更为“*ST蓝丰”;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513”;

  (四)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4月29日;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0年4月28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4月29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一)农化业务

  (1)拓展细分市场,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争取更大效益。努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精准市场定位能力和抢抓机遇的能力,在同质化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做好小品种中的大文章。提升成药的市场份额,提高剂型产品的销售比例,提升盈利能力。

  (2)强化生产服务功能,以销定产,产销互动,努力探索适合公司发展的营利模式。做好经济稳定运行与提质降耗增效工作,密切配合好销售提升细分市场产品的保供能力。

  (3)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努力提升本质安全度,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用、突出实效”的原则来全面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确保环保设施稳定经济运行,探索源头减废新路径,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4)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精准施策,拓宽企业提质增效发展空间。

  (二)医药业务

  (1)集中精力,创新变革,主动适应新政策、新环境。把药品招投工作做为公司产品经营重中之重,以学术推广为手段,以市场实际为依据,打造区块重点市场,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产品销量。

  (2)强化内部管理,推动各级各类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持续加大 “降本增效”力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内控管理的执行力度。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与公司交流,同时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联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1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与关联方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御化工”)、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化工”)、苏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科技”)、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华”)、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欣”)、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方舟投资”)、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宝”)、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方舟置业”)、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等关联单位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533万元,去年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126.32万元。

  本事项经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振华、梁华中、耿斌、范德芳、杜文浩、王方舟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股数为135,067,433股。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未含研发中心租赁摊销费用163万元。

  (三)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及2019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说明

  1、与华御化工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华宝枸杞、新方舟投资、新方舟置业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2、公司2013年9月与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苏化工业园D栋D1楼用于实施研发中心项目,承租面积2,436.00㎡,承租期限10年,租金预付总额1,630.00万元,每年摊销163万元,截至2019年末尚余603.54万元待摊。由于农化行业政策趋紧、地方对农化新建项目的准入限制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的转变,公司有意整合研发中心,集约管理,拟将原租赁D栋D1楼一到四层物业变更为D栋D1楼第四层,年租金由原163万元降低,变更后年租金预计约50万元。

  3、由于近两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公司融资能力及信用规模降低,公司资金面偏紧。为支持公司的平稳运行,除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外,2019年度内,公司向苏化集团累计借入30,650.07万元,陆续归还8,900万元,应付借款利息581.31万元,借款年化利率约5%,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平均利率约为6%,向苏化集团支付的借款利率低于公司向专业金融机构融资利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一)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投资企业,且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35,0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煤焦化苯)加工试生产;危险货物运输(仅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

  (二)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之控股孙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三)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文浩;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营业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及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应用及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住所:苏州园区通园路208号。

  (四)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四大股东参股并由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房地产投资、自有房屋出租、停车场经营、仓储服务等;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五)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六)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小兵;注册资本:450万元;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实验室试剂的研发;销售非危险性化学品;提供相关技术及产品售后服务;从事医药中间体、非危险性化学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苏化科技园D2栋4栋。

  (七)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4306.666670万元;主营业务:枸杞系列产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植物提取物的销售;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城枸杞加工城内。

  (八)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

  (九)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

  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租赁、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其投资咨询;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8号世纪方舟大厦301室。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宁夏蓝丰向华御化工采购原材料邻硝、对硝、液碱等;本公司向金运化工采购原材料硫磺等;本公司向英诺欣采购设备;本公司向黑马科技采购生产现场等监控系统及软件并实施安装维护;本公司研发中心及子公司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租赁苏州恒华房产并支付配套物业管理、水电费用等;本公司向苏化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方舟制药向宁夏华宝采购枸杞;新方舟投资、新方舟置业租赁方舟制药房产;本公司向苏化集团借款支付借款利息。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保证价格公允,不会向关联方进行利益倾斜。关联交易以现金及商业票据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有序,保证生产经营秩序,扩展公司品牌效应,推进工艺改进和技术革新,加快公司发展进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和产品,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和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向苏化集团借款,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各项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公司利益最大化。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实施,不存在交易非公允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2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2019年度拟对商誉、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8,842.24万元。计提金额如下:

  ■

  说明:公司前次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前次减值计提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计提减值为公司委托的专业机构评估和审计后的结果,与前次测算有差异,且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商誉减值准备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购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方舟制药”)100%股权,收购价款为11.8亿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方舟制药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值为3.83亿元,扣除评估增值部分计算的递延所得税665.74万元,购买日方舟制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76亿元。因方舟制药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2016年追溯调整增加购买日方舟制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7.69万元。最终计算的公司收购成本高于方舟制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额形成商誉80,270.4万元。2018年度经评估,计提方舟制药资产组有关商誉减值准备57,303.08万元,2018年末商誉账面价值减记至22,967.31万元。

  2019年,方舟制药受宏观经济和深化医药改革影响,在药审改革、一致性评价、“4+7”带量采购、新医保目录、处方外流等多项政策影响下,经营业绩未达预期。

  公司2019年末委托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及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 9028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方舟制药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为13,500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34,281.51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781.51万元。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如下:

  ■

  (二)固定资产、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19年,公司农化业务受安全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农化业务部分装置停产、限产,开车不足,产能利用率下降,方舟制药养胃片经营效益不佳,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委托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9024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对有关工程物资及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算;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资子公司方舟制药原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王宇,违规将方舟制药银行资金划转至与王宇相关的单位或自然人账户,形成对本公司资金的违规占用。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等违规占用资金余额34,017.68万元。

  2018年8月20日,方舟制药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陕西禾博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存款21,096.8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经组织和安排人员对前述查封资产和冻结股权进行了解、调查和测算,截止2019年12月31日,所涉的查封资产和冻结股权,如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拍卖,估计可以收回18,241.27万元,预期损失15,776.41万元。根据谨慎性原则,按王宇占用资金的预期损失计算,本期新增计提坏账准备12,391.25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5,776.4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842.24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8,842.2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计提后更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9024号《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评估)

  4、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 9028 号《资产评估报告》(商誉及资产组评估)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2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2020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条款以公司与借款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如下表

  ■

  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仅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上述被担保公司所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含被担保公司在此期间发生的新增债务、展期债务和循环使用额度而累计发生的债务),单笔融资期限以被担保公司与融资机构签署的融资协议的约定为准。担保额度不得循环使用,具体的担保责任、保证期间等内容以各方签署《担保合同》为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本公告所规定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5月27日

  (2)公司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周晓辉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5)经营范围:邻苯二胺、3,3-二氯联苯胺盐酸盐、氢气、脱叶磷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7月28日);多菌灵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化工技术交流和推广服务;机械设备(不含小轿车)、五金产品销售。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2)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3)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销售:危险化学品(按照苏(苏)安经字00038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农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建材、五金制品;农业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年3月13日

  (2)公司住所: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彭村工业小区

  (3)法定代表人:刘宇

  (4)注册资本:人民币778.49万

  (5)经营范围:原料药、片剂、胶囊剂、中药饮片、化妆品、卫生用品类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植物提取物(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研发、代加工、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纺织品、医疗器械(1类、2类)的销售,普通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化学合成药物及医药中间体(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等专控类除外)的研发、代加工、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被担保公司及借款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商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子公司发展,解决其拓展市场、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末,公司为宁夏蓝丰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2,455万元,为蓝丰进出口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为方舟制药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3,400万元,为方舟制药以BT方式建设新厂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为22355万元。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2019年初在对方舟制药进行2018年度审计时,发现方舟制药存在涉及与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的两宗诉讼,上述两宗诉讼均涉及方舟制药对外向关联股东控制的公司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相关担保协议签署于公司并购方舟制药之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与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之诉讼已审查终结,方舟制药不承担保证责任;与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之仲裁申请已经撤销。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2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 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公证天业已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并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执行公司审计业务由公证天业苏州分所承办。公证天业苏州分所注册地址为苏州市新市路130号宏基大厦5楼,其前身为苏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新证券法实施前是全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末,公证天业现有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346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76人,近一年新增注册会计师16人,现有从业人员776人。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公证天业业务总收入28,446.33万元,其中:审计收入25,041.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838.80万元,2019年末净资产3,006.6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5,227家。最近一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55家,审计收费4,162.08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66.40亿元,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公证天业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4、执业信息。

  (1)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组信息

  ■

  5、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拟签字会计师整体诚信记录良好,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计,公证天业曾受到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之行政监管措施1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及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证天业执业水平良好,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2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文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根据财会 [2019]16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 [2019]16号文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收入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 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会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按照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财会〔2019〕16号文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收入准则修订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 动,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合并资产负债表增加了“使用权资产”、“合同资产”等行项目;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合并利润表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2、收入准则修订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新会计政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数据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非公司自主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2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宁夏蓝丰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夏蓝丰增资的议案》,为优化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资本结构,公司拟以母公司对宁夏蓝丰债权转增权益资本的方式,增加宁夏蓝丰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2、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5月27日

  (3)公司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周晓辉

  (5)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6)经营范围:邻苯二胺、3,3-二氯联苯胺盐酸盐、氢气、脱叶磷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7月28日);多菌灵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化工技术交流和推广服务;机械设备(不含小轿车)、五金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增资方式

  截至2020年3月31日,母公司应收宁夏蓝丰债权总计66,639.9万元,本次增资以母公司应收宁夏蓝丰债权45,000万元转增权益资本的方式,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8,000万元。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债权转增宁夏蓝丰注册资本,能够改善宁夏蓝丰的资本结构,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该项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当期的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2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债务和解协议

  暨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宇占用方舟制药资金一案进行和解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与王宇及相关方的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原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王宇,违规将方舟制药银行资金划转至与王宇相关的单位或自然人账户,形成对本公司资金的违规占用。2018年8月4日,方舟制药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陕西禾博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八名被告(以下简称“本次诉讼”)。2018年8月8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暨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二、拟签署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加快推进本次诉讼,尽快解决资金占用,方舟制药拟与相关方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本案原告):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本案被告):

  乙方一(被告一):陕西禾博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二(被告二):王宇

  乙方三(被告三):秦英

  乙方四(被告四):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五(被告五):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六(被告六):陕西禾博天然产物有限公司

  乙方七(被告七):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八(被告八):陕西彭祖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乙方六、乙方七和乙方八合称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就乙方二通过乙方一占用甲方210,968,012.32元资金一案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签署本协议之日,乙方一占用甲方资金的本金为210,968,012.32元,利息为18,354,217.07元(计算至2020年4月12日),与本案相关的诉讼费111.2326万元、律师费150万元、保全费5000元,上述债务合计231,939,555.39元。

  (二)乙方一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偿还应付甲方的债务231,939,555.39元,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乙方六、乙方七和乙方八对乙方一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偿还全部债务:

  1、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甲方偿还2000万元;

  2、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偿还3000万元;

  3、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四个月内,乙方向甲方偿还5000万元;

  4、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乙方向甲方偿还6000万元;

  5、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乙方向甲方偿还7193.96万元。

  (四)如果乙方在第三条规定的任一时间节点内没有足额偿还债务,则乙方的行为构成违约。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乙方应付甲方的所有债务即刻到期,甲方有权利立即要求乙方偿还全部债务,且乙方有义务以231,939,555.39元的债务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甲方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本协议需经法院制作调解书后生效。

  三、拟签署和解协议的原因

  本次诉讼距立案时间较长,被告单位较多,为了避免被告在法律诉讼过程中通过上诉等方式拖延案件审判的可能,从而导致债权数额无法确定,不利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本公司及相关方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等方案的实施,在王宇等八名被告全部认可占用资金的本金、利息、诉讼费、律师费和保全费的前提下,双方就上述债务的偿还事宜达成了共识,拟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并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在《调解书》生效后,公司可启动债权转移或者强制执行程序。

  四、本次拟签署和解协议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拟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须经法院制作签署,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不会导致公司前期对王宇及相关方资产的保全的解除。《调解书》生效后,方舟制药实施的资产保全措施继续有效。

  2、《债务和解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债权的部分或全部放弃。《调解书》生效后,若被告违约,方舟制药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债务和解协议》的的签署有利于债权数额的确定,有利于资金占用的实际解决,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方舟制药拟与王宇及相关方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是在法院主持和监督下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不会导致公司权利流失及利益受损,且有助于债权数额的确定,加快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消除不确定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债务和解协议》和《调解书》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0-02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9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总经理耿斌先生,独立董事陈翔先生,董事会秘书陈康先生,财务总监郏拥军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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