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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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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后勤)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建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33,86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保安服务;餐饮(只限分公司经营);住宿(只限分公司经营);石灰岩开采和加工(只限分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电力设备检修、运行;技术培训;粉煤灰、石灰粉、石膏的开发利用与销售;机械配件、电力产品、建材五金、金属材料销售;园林绿化服务;小型工程修缮;设备维修、维护;装卸、搬运;高炉燃料销售;焦炭销售;石灰岩销售(只限分公司经营);灰渣综合治理;煤场与灰场的管理;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劳务分包工程(不包括劳务派遣);电石销售;电石渣销售;保洁服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镇八苏木村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力后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电力后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电力后勤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

  (二)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深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54,36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销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热力供应;电力供应。(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寺北里23号院蓝慧大厦6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源深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源深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源深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三)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电气)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昝荣师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电站、热力设备检修、维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站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材、医疗器械Ⅰ类、Ⅱ类、橡胶制品、润滑油、润滑脂;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康顺南路1号院483室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际电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国际电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国际电气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

  (四)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海电力)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乐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输煤服务;脱硫服务;除灰服务;制水服务;水处理服务;启动锅炉服务;燃油服务;脱硝服务;制氢服务;间接空冷服务;化验服务;防磨防爆、继电保护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房屋租赁;住宿服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镇八苏木村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兴海电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国际电气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兴海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兴海电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五)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检修)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乐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机械零部件加工。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修理;原材料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装饰;机械设备租赁;电力运行维护及设备检修和维护;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钢材、保温防腐材料、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销售;锅炉和压力管道安装、维修;技术服务。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六苏木镇八苏木村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检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国际电气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京能检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京能检修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六)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精煤)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立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67,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生产、销售;煤炭及制品批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力供应。一般经营项目:无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全和常村(高家梁煤矿)工业广场内行政办公楼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昊华精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昊华精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昊华精煤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

  (七)北京京西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西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葆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生产、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专业承包;会议服务;物业管理;花卉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双峪路1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西燃气热电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京西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京西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八)北京京能高安屯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安屯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大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76,051.2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力生产;物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检测、修理电力设备;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供热服务;会议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安屯燃气热电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高安屯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高安屯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

  (九)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庄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玉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76,800万元

  经营范围:热力供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物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电力供应。(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马坊村村委会院内西平房一间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庄燃气热电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上庄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上庄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人民币。

  (十)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燃气热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崔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29,189.86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专业承包、承装电力设施;供热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管理。(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取得行政许可,到区县市政市容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南区达华庄园西侧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未来燃气热电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京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京能未来燃气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京能未来燃气热电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人民币。

  (十一)京能东风(十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十堰)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胥成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厂运行、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热力产品供应、销售及服务;粉煤灰及其产品综合利用;压力容器运行、安装、维护、备件加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承装电力设施;煤炭销售;防腐保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68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风十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东风十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东风十堰的关联交易金额,供热服务为27,000万元人民币,检修服务为4,000万元人民币。

  (十二)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招标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綦惟恒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销售(含网上销售)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日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润滑油、润滑脂;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1-18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招标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京能招标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20年公司与京能招标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5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各项费用是根据有关政策及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电力后勤、国际电气、兴海电力、京能检修及京能招标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取得稳定、有序、专业化的采购、设备维修、生活后勤、租赁及稳定的燃料供应等服务。

  公司与昊华精煤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煤炭安全供应,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节约原材料采购成本。

  公司与源深公司的关联交易技术服务合同、设备模型系统研究与开发及节流优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可以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

  公司与京西燃气热电、高安屯燃气热电、上庄燃气热电、未来燃气热电及东风十堰的关联交易是为上述企业燃气机组提供检修维护、供热等服务,该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检修队伍专业优势,及供热能力优势,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上述公司2020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任启贵、孙永兴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24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于2017年7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于2019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基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上述文件,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3.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4.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5.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新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公司2019年1月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京能电力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

  

  京能电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

  (三)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依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报表项目无影响。

  (四)新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依据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报表项目无影响。

  (五)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无需调整2020年1月1日期初留存收益。

  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2020年1月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京能电力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

  京能电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执行,并对报表格式及有关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25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委托贷款额度:公司2020年度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4.1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

  ●具体委托贷款利率、委托贷款期限由公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协商确定;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20年度,公司根据资金实际情况,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4.1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以保证项目按期建设和正常经营。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拟向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30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30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80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05亿元的委托贷款;

  向内蒙古京能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50亿元的委托贷款。

  上述委托贷款须在借款人参股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后发放。具体金额、利率和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委托贷款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确定,委托贷款利率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公司本次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属于关联交易。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4.1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有利于保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26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为保障公司及控股子企业建设经营和投资发展需求,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结合公司2020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公司本部2020年拟向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4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以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27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滑州热电”)、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隆发电”)、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海发电”)、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欣发电”)

  ●担保额度:本次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拟为上述四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23亿元的融资担保。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企业担保金额30.84亿元,其中向京欣发电担保19.14亿元,向涿州热电担保7.80亿元,向京隆发电担保3.90亿元。公司子公司京隆发电为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0.47亿元。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5.45亿元人民币,是为联营企业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障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下属公司资金链的安全,2020年度公司拟为滑州热电、京隆发电、京海发电、京欣发电等四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23亿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为滑州热电提供不超过25.80亿元融资担保;为京隆发电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融资担保;为京海发电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担保;为京欣发电提供不超过7.93亿元的融资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概述:

  (一)滑州热电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滑州热电成立于2015年7月2日;注册地址: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五楼;法定代表人:李云峰;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主营业务:发电、热力产品;股权结构:京能电力持有其100%股权,其为京能电力下属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滑州热电没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的违约记录。

  2、基本财务状况:

  2019年度经审计,滑州热电资产总额986,164,065.32元;资产净额366,496,178.55元;负债总额619,667,886.77元(其中财务公司贷款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19,667,886.77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2020年3月31日未审计,滑州热电资产总额1,207,823,541.24元;资产净额366,496,178.55元;负债总额841,327,362.69元(其中财务公司贷款65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91,327,362.69元)。2020年一季度末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二)京隆发电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京隆发电成立于2003年10月16日;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内蒙古丰镇市工业区南端;法定代表人:杜宝忠;注册资本:109,143.20万元;主营业务:电能的生产和销售;股权结构:京能电力持股比例为100%,为京能电力下属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京隆发电没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的违约记录。

  2、基本财务状况:

  2019年度经审计,京隆发电资产总额5,428,043,136.41元;资产净额683,460,520.62元;负债总额4,744,582,615.79元(其中银行贷款1,92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435,914,676.68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5,390,683.12元;净利润-126,593,514.51元。

  2020年3月31日未审计,京隆发电资产总额5,302,017,229.86元;资产净额651,424,018.62元;负债总额4,650,593,211.24元(其中银行贷款1,92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340,788,787.28);截至2019年3月末实现营业收入311,598,632.87元;净利润-32,036,502.00元。

  (三)京海发电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京海发电成立于2007年4月17日;注册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镇京海路1号;法定代表人:辛以振;注册资本:59,425万元;主营业务:电力、热力销售;股权结构:京能电力持有其51%的股权,为京能电力控股子公司,参股股东为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股东持有其49%的股权。截至目前京海发电没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的违约记录。

  2、基本财务状况:

  2019年度经审计,京海发电资产总额2,063,342,947.26元;资产净额712,370,633.48元;负债总额1,350,972,313.78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72,698,603.15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8,072,564.25元;净利润95,577,647.75元。

  2020年3月31日未审计,京海发电资产总额2,113,202,939.14元;资产净额763,029,619.87元;负债总额1,350,173,319.27元(其中财务公司贷款11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771,965,628.83元)。2020年一季度末实现营业收入239,624,731.97元;净利润48,013,194.16元。

  (四)京欣发电基本情况1、公司基本情况:

  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7日;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旗蒙西镇工业园区君正街北、黄河路东;法定代表人:康利生;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蒸汽、热力生产、销售;电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机组的建设。股权结构:京能电力持有其88.50%的股权,为京能电力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88.5%,参股股东为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参股比例分别为7.5%、4%。截至目前京欣发电没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的违约记录。

  2、基本财务状况:

  2019年度经审计,京欣发电资产总额2,925,895,316.93元;资产净额600,028,786.75元;负债总额2,325,866,530.18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65,378,002.53元);2019年度无营业收入;无净利润。

  2020年3月31日未审计,京欣发电资产总额3,153,915,697.73元;资产净额566,052,505.46元;负债总额2,587,863,192.27元(其中财务公司贷款8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517,473,536.07元)。2020年一季度末实现营业收入109,720,624.40元;净利润-33,976,281.29元。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了保障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下属公司资金链的安全,2020年度,京能电力拟申请作为股东方为滑州热电、京隆发电等四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23亿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为滑州热电在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时,提供不超过25.80亿元融资担保;为京隆发电向上海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时,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融资担保;为京海发电向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时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担保;为京欣发电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时,提供不超过7.93亿元的融资担保。

  上述担保具体金额、利率及期限以上述四家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

  由于京欣发电及京海发电为京能电力控股子公司,届时上述两家企业的其他股东方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意见

  为维护系统内子公司资金链安全运转,根据以上情况,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四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23亿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京能电力作为股东方为滑州热电、京隆发电等四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23亿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为滑州热电在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时,提供不超过25.80亿元融资担保;为京隆发电向上海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时,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融资担保;为京海发电向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时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担保;为京欣发电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时,提供不超过7.93亿元的融资担保,是为了保障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保证其资金链的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同时因京欣发电及京海发电为京能电力控股子公司,届时上述两家企业的其他股东方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同意实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京能电力为控股企业担保金额30.84亿元,其中向京欣发电担保19.14亿元,向涿州热电担保7.80亿元,向京隆发电担保3.90亿元。公司子公司京隆发电为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担保0.47亿元。京能电力对外担保金额为5.45亿元人民币,是为联营企业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28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电气”)持有的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检修”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国际电气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1,225.51万元;审议通过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51,963.38万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5,953.37万元;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4,098.37万元;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收购价格为40,833.03万元。

  ●本次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京能集团核准备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实现业务协同管理,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国际电气持有的电力检修100%股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际电气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际电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际电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收购国际电气持有的电力检修100%股权构成了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国际电气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1,225.51万元;审议通过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51,963.38万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5,953.37万元;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4,098.37万元;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收购价格为40,833.03万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电力检修成立于2007年9月14日,为国际电气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100万元。电力检修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机械零部件加工。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修理;原材料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装饰;机械设备租赁;电力运行维护及设备检修和维护;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钢材、保温防腐材料、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销售;锅炉和压力管道安装、维修;技术服务。

  2、标的公司审计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电力检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8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9〕35564号),电力检修评估基准日及2018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1、评估结果概述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020193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选用资产基础法为评估结论,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4,085.62万元,增值239.96万元,增值率为6.24%。

  本次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以京能集团评估核准备案为准。

  2、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过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等事项。

  五、股权转让收购和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方式如下:

  1、收购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020193号)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以京能集团核准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2、收购方式

  以协议转让方式,采取由京能电力向国际电气支付现金收购方式。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强化公司平台基建管理、检修业务协同管理职能,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完成本次交易后,电力检修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任启贵、孙永兴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崔洪明事先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崔洪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是为了强化公司平台基建管理、检修业务协同管理职能,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任启贵、孙永兴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实施。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同意实施。

  八、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附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第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5.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内蒙古京能电力检修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020193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29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电气”)持有的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海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国际电气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1,225.51万元;审议通过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51,963.38万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5,953.37万元;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4,098.37万元;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收购价格为40,833.03万元。

  ●本次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京能集团核准备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实现业务协同管理,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国际电气持有的兴海公司100%股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际电气基本情况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际电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际电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收购国际电气持有的兴海公司100%股权构成了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国际电气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公司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1,225.51万元;审议通过收购京能集团持有的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51,963.38万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5,953.37万元;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南京能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4,098.37万元;审议通过收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收购价格为40,833.03万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兴海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6日,为国际电气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兴海公司经营范围:输煤服务;脱硫服务;除灰服务;制水服务;水处理服务;启动锅炉服务;燃油服务;脱硝服务;制氢服务;间接空冷服务;化验服务;防磨防爆、继电保护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房屋租赁;住宿服务。

  2、标的公司审计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兴海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8月31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9〕35565号),兴海公司评估基准日及2018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1、评估结果概述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020194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选用资产基础法为评估结论,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656.06万元,增值458.07万元,增值率为14.32%。

  本次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以京能集团评估核准备案为准。

  2、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过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等事项。

  五、股权转让收购和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方式如下:

  1、收购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020194号)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以京能集团核准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2、收购方式

  以协议转让方式,采取由京能电力向国际电气支付现金收购方式。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强化公司平台基建管理、检修业务协同管理职能,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完成本次交易后,兴海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任启贵、孙永兴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崔洪明事先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崔洪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事项是为了强化公司平台基建管理、检修业务协同管理职能,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任启贵、孙永兴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实施。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同意实施。

  八、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附件

  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7.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8. 公司第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9.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10.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内蒙古兴海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020194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30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性信息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要求,现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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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20年一季度累计完成发电量170.68亿千瓦时,同比增幅为7.82%。2020年一季度完成上网电量157.05亿千瓦时,同比增幅为8.14%。(详细数据,请详见公司2020年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17。)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20年一季度实现平均售电单价268.57元/千千瓦时,同比增幅为3.98%。一季度累计入场标煤单价427.14元/吨,较去年同期累计增幅5.17%。

  二、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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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说明

  本期由于售电量同比增加以及平均售电价的同比提高,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9,991.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53%。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财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请以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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