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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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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项目对外借款余额,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2020年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568.63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融资担保。

  ●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预计额度具体分配如下:

  (1)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00万

  (2)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20,000万

  (3)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28,000万

  (4)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6,000万

  (5)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万

  (6)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4,000万

  (7)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2,500万

  (8)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4,000万

  (9)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3,500万

  (10)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000万

  (11)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万

  (12)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万

  (13)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万

  (14)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9,000万

  (15)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3,000万

  (16)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9,000万

  (17)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万

  (18)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万

  (19)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万

  (20)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万

  (21)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4,000万

  (22)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6,000万

  (23)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2,000万

  (24)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7,000万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担保主体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担保有效期内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对新设立或收购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凤栖中路110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级、半导体级硅料、硅锭、硅片、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技术的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587.67万元;负债总额为12,913.5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004.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804.85万元;资产净额为7,674.15万元;营业收入为16,163.68万元;净利润为-222.48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505.42万元;负债总额为9,238.7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04.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132.76万元;资产净额为7,266.63万元;营业收入为102.77万元;净利润为-407.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皮都路9号2幢303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微电网技术的信息咨询;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以上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控制设备及组件批发;太阳能光伏发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624.01万元;负债总额为18,346.3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0,014.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215.72万元;资产净额为16,277.67万元;营业收入为5,038.69万元;净利润为2,616.48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海宁茂隆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817.68万元;负债总额为18,442.6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0,013.6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314.64万元;资产净额为16,375.07万元;营业收入为800.96万元;净利润为97.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桐乡经济开发区凤栖中路110号2幢203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太阳能工业设计;广告策划。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963.41万元;负债总额为20,382.9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4,622.8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164.20万元;资产净额为15,580.44万元;营业收入为4,828.63万元;净利润为2,768.85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桐乡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617.76万元;负债总额为20,064.0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769.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699.50万元;资产净额为15,553.70万元;营业收入为837.59万元;净利润为-26.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凤华丽都32号楼(物管用房)小区物业配套经营用房20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信息与技术咨询;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控制设备及组件批发;太阳能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840.81万元;负债总额为5,876.6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5,090.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668.00万元;资产净额为3,964.17万元;营业收入为1,397.74万元;净利润为713.92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嘉兴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703.36万元;负债总额为5,690.4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868.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03.30万元;资产净额为4,012.87万元;营业收入为274.77万元;净利润为48.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南路102-110号南幢内一层106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97.31万元,负债总额为1,865.3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50.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94.61万元;资产净额为1,331.94万元;营业收入为481.73万元,净利润为285.69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平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171.65万元,负债总额为1,844.7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30.7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94.17万元;资产净额为1,326.87万元;营业收入为63.00万元,净利润为-5.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东路东侧、友谊路南侧18号创业中心大楼六楼东侧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385.43万元;负债总额为3,765.0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182.7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91.04万元;资产净额为2,620.37万元;营业收入为810.60万元;净利润为578.68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嘉兴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28.89万元;负债总额为3,448.1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931.3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28.95万元;资产净额为2,680.72万元;营业收入为152.41万元;净利润为60.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杭州湾新经济园32幢801-1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开发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44.46万元;负债总额为679.7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672.3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3.58万元;资产净额为764.74万元;营业收入为215.23万元;净利润为142.01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嘉兴乍浦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14.64万元;负债总额为649.8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643.1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2.93万元;资产净额为764.76万元;营业收入为33.31万元;净利润为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八)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外环西路11弄17号320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及相关信息与技术咨询;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控制设备及组件批发;太阳能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56.81万元;负债总额为3,513.0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513.01万元;资产净额为2,043.81万元;营业收入为537.34万元;净利润为75.08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嘉善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603.96万元;负债总额为3,573.1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3,305.8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68.04万元;资产净额为2,030.79万元;营业收入为91.37万元;净利润为-13.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嘉兴市华天国贸广场1-3幢103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信息与技术咨询;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控制设备及组件批发;太阳能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72.49万元;负债总额为2,769.5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962.9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55.60万元;资产净额为3,102.92万元;营业收入为934.32万元;净利润为657.11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嘉兴科联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99.79万元;负债总额为3,271.0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3,219.1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37.98万元;资产净额为2,628.75万元;营业收入为155.58万元;净利润为65.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经四支路138号4D411

  经营范围:服务: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维护(以上涉及资质凭资质经营,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技术;批发、零售: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90.75万元;负债总额为1,869.6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821.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08.30万元;资产净额为1,221.11万元;营业收入为333.52万元;净利润为115.21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杭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57.46万元;负债总额为1,844.2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741.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228.14万元;资产净额为1,213.23万元;营业收入为57.15万元;净利润为-7.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八路101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64.89万元;负债总额为2,167.2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301.6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77.75万元;资产净额为1,697.65万元;营业收入为316.31万元;净利润为270.29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杭州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09.90万元;负债总额为2,127.4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289.2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70.42万元;资产净额为1,682.44万元;营业收入为68.86万元;净利润为-15.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莫干山高新区(德清县阜溪街道)长虹东街926号1幢

  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分布式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40.91万元;负债总额为2,054.0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515.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16.05万元;资产净额为2,286.81万元;营业收入为726.84万元;净利润为518.76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58.08万元;负债总额为2,620.5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575.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5.47万元;资产净额为1,837.49万元;营业收入为111.98万元;净利润为15.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三)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综合物流园区商务楼十楼1071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太阳能发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71.70万元;负债总额为1,767.7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652.0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53.89万元;资产净额为1,003.92万元;营业收入为51.25万元;净利润为3.92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长兴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50.55万元;负债总额为1,689.8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640.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9.28万元;资产净额为960.67万元;营业收入为24.33万元;净利润为-43.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四)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官泽新村3幢48号201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投资、施工;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653.73万元,负债总额为6,906.1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536.8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35.88万元;资产净额为3,747.60万元;营业收入为591.02万元,净利润为267.15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572.89万元,负债总额为6,903.3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372.5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204.77万元;资产净额为3,669.52万元;营业收入为187.60万元,净利润为-78.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五)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街道高铁路66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综合楼1103室

  经营范围:从事光伏、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98.59万元;负债总额为1,039.2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816.0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8.31万元;资产净额为359.37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5.04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湖州东羿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43.53万元;负债总额为893.9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781.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2.75万元;资产净额为349.53万元;营业收入为22.87万元;净利润为-9.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六)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白米堰村

  经营范围:项目装机容量6MW以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218.72万元;负债总额为7,360.8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893.8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206.07万元;资产净额为6,857.91万元;营业收入为2,207.05万元;净利润为978.63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绍兴上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070.63万元;负债总额为8,118.2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8,014.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05.74万元;资产净额为5,952.41万元;营业收入为349.66万元;净利润为-5.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七)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物业联建房

  经营范围:项目装机容量6MW以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微电网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62.50万元;负债总额为2,770.7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542.7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68.61万元;资产净额为2,591.74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0.0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绍兴上虞朝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80.17万元;负债总额为2,811.1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544.1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08.31万元;资产净额为2,569.05万元;营业收入为126.62万元;净利润为-22.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八)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174号5幢307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批发;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49.02万元;负债总额为2,254.5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102.2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44.47万元;资产净额为1,594.51万元;营业收入为643.97万元;净利润为424.69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岱山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37.17万元;负债总额为2,242.7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028.5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4.48万元;资产净额为1,594.41万元;营业收入为99.68万元;净利润为-0.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九)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富海大道1号30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太阳能光伏设备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801.48万元;负债总额为3,111.8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11.80万元;资产净额为1,689.67万元;营业收入为591.08万元;净利润为257.55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台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48.06万元;负债总额为3,129.1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654.6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21.03万元;资产净额为1,618.95万元;营业收入为19.38万元;净利润为-70.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琴

  注册地址: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

  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64.64万元;负债总额为2,034.7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613.5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47.88万元;资产净额为1,229.91万元;营业收入为333.97万元;净利润为98.49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32.22万元;负债总额为2,008.3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565.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1.72万元;资产净额为1,223.84万元;营业收入为78.04万元;净利润为-6.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一)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上盘镇下畔村

  经营范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站项目投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销售及安装,光伏发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104.18万元;负债总额为3,078.7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432.5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80.36万元;资产净额为2,025.47万元;营业收入为744.43万元;净利润为328.51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临海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55.03万元;负债总额为3,016.4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2,383.2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77.62万元;资产净额为2,038.63万元;营业收入为148.37万元;净利润为13.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二)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朝阳路3号

  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能源科学技术、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746.47万元;负债总额为12,583.2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957.06万元;资产净额为4,163.18万元;营业收入为877.14万元;净利润为512.74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温岭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881.55万元;负债总额为10,463.6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845.63万元;资产净额为6,417.90万元;营业收入为274.85万元;净利润为-12.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三)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花园新村13号楼402室(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光电一体化技术研发,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施工与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太阳能光伏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68.57万元;负债总额为1,468.6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1,082.0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6.94万元;资产净额为999.95万元;营业收入为267.67万元;净利润为107.56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台州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26.17万元;负债总额为1,605.0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961.6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23.66万元;资产净额为821.17万元;营业收入为81.06万元;净利润为-21.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十四)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浦坝港镇海天大道11号

  经营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734.21万元;负债总额为5,737.7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4,027.5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71.51万元;资产净额为3,996.50万元;营业收入为1,137.23万元;净利润为515.37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三门智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074.81万元;负债总额为6,935.5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为3,546.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10.72万元;资产净额为3,139.25万元;营业收入为276.83万元;净利润为42.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年内贷款资金需要,秉持“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各被担保主体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有利于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及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7,623.63万元(此处担保总额为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2.38%;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提供的担保总额177,623.63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2.3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股权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等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70万元增加20万元(2018年度公司上市当年未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经验丰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了解比较深入,服务到位,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众多且分布地域较广,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比较合理。

  3、我们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我们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5日,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拟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为:

  修订后的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时点进行了明确;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要求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进行披露。

  3、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为:

  对“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再区分,重组债权和债务与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且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五、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及上网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0,508,400.19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823,703.35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530,621.0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293,082.29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19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进行测算。经测算,部分固定资产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511,104.96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年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508,400.1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循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0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下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6: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44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健、董雄才

  邮编:314400

  电子邮箱:xnkj@sunorensolar.com

  电话:0573-87393016

  传真:0573-87393031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1-12月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光伏电站2019年1-12月发电情况

  ■

  注: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平均结算电价为自发自用结算电价与余电上网结算电价的综合平均结算电价。

  

  二、经营数据相关说明

  1、公司目前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绝大部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按照一定的电价折扣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

  2、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1-3月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光伏电站2020年1-3月发电情况

  ■

  注: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平均结算电价为自发自用结算电价与余电上网结算电价的综合平均结算电价。

  

  二、经营数据相关说明

  1、公司目前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绝大部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按照一定的电价折扣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

  2、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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