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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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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费用2,170.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95.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9年3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9]0539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95.18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总部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1,710.8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5,995.18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17,435.98万元,支付发行费用(含税)2,170.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02.01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8,861.0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961.0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4,900.0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9)。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注1]为了提高“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效率及周转速度,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项目后续扩产提供土地资源,公司拟将同类型胶带项目涉及的产业链及仓储整合在同一区域,从而进一步优化生产与仓储布局,使生产、运输、仓储进一步产生协同效益。公司将在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新征土地,并对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重新规划及调整。前述需重新规划及调整的地块及厂房包含PVC胶带项目的实施地块与厂房,故涉及设备的搬迁与新方案的规划设计,将影响PVC胶带项目工程的实施进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将PVC胶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0年12月。

  [注2]为了提高“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效率与周转速度,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项目后续扩产提供土地资源,公司拟将同类型胶带项目涉及的产业链及仓储整合在同一区域,从而进一步优化生产与仓储布局,使生产、运输、仓储进一步产生协同效益。公司将在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新征土地并进行科学规划,并对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重新规划及调整,布基胶带项目将变更至新征土地上实施。随着国产设备制造水平的提升,国产设备的生产效率接近甚至超过进口设备,公司拟采购国产设备代替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故原布基胶带项目预算有所缩减,公司将使用缩减的资金支付前述新征土地购置费用及后续厂房建设费用。由于实施地点的调整涉及较多固定资产搬迁及新建,以及生产工艺及产业链的整合所需时间较长,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将布基胶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3月调整为2021年4月。

  [注3]为了提高“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效率与周转速度,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为项目后续扩产提供土地资源,公司拟将同类型胶带项目涉及的产业链及仓储整合在同一区域,从而进一步优化生产与仓储布局,使生产、运输、仓储进一步产生协同效益。公司将在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新征土地,并对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重新规划及调整。因此,公司拟对美纹纸胶带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计划将美纹纸胶带项目总投资由原11,996.07万元增加至14,000.00万元,新增的投资额将用于美纹纸胶带项目新实施地的配套厂房建设并由公司自筹解决。实施地的调整及配套厂房的建设顺利实施,有利于实现美纹纸胶带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产品流水线生产及周转,从而提高产品的供货能力及货物流转速度。由于实施地点的调整涉及较多固定资产搬迁及新建,以及生产工艺及产业链的整合所需时间较长,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拟将美纹纸胶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1月调整为2021年6月。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如下(单位:万元):

  ■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073.57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1日出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1264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暂未核算全年效益实现情况;“研发总部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从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进行效益测算。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4,900.0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8,861.05万元(包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14,9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2.40%。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工,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A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4,164.79万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故未实现效益。

  注2:“年产4,200万平方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故未实现效益。

  注3:“年产7,000万平方米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故未实现效益。

  注4:“研发总部建设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公司研发实力,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进行效益测算。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23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低风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等进行适度投资。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范围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管理层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单位: 万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将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适时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24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永冠新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永冠”)。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331.47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49.3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及2020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相互担保的情形,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2020年度预计为主要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上限为1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担保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毓成;

  主要股东: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加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481.08万元,净资产41,075.08万元;负责总额67,406.0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3,673.00万元,短期银行借款5,607.07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136,211.85万元,净利润3,518.7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永冠新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2月24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新民;

  主要股东: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沐县郑上金星路西,兴业南街;

  经营范围: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材料、薄膜制品,胶粘制品及其原辅材料、包装装潢印刷(限分支经营),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永冠于2020年2月24日成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互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相互担保属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与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无对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970.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9%;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1,970.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9%。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25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0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二、拟投资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实际需求情况,按照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计算,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头寸。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价格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2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目的

  鉴于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币将会持续震荡,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的品种

  公司根据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预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授权期间:自公司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上述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控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并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2、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同时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27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公司需对原采用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3、为了更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拟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的列报进行变更,相应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变更

  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公司按照变更后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财务报表内容调整

  公司拟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的列报进行变更。公司持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变更前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及现金流量表“现金等价物”项目列报,变更后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及现金流量表“现金”项目列报,公司按照变更后要求编制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变更

  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合并财务报表内容调整

  公司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9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分别为增加“货币资金”1,923,012.42元,减少“其他流动资产”1,923,012.42元,增加“现金的期末余额”1,923,012.42元,减少“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1,923,012.42元,增加“现金的期初余额”4,255,630.37元,减少“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4,255,630.37元。对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分别为增加“货币资金”1,656,740.84元,减少“其他流动资产”1,656,740.84元,增加“现金的期末余额”1,656,740.84元,减少“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1,656,740.84元。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28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4月27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389人,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77人,近一年增加了6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3.业务规模

  中汇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净资产金额8,746万元。2018年共承办6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53.41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6,81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邵明亮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3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航锦科技(000818)、台华新材

  (603055)、麦迪科技(603990)、精华股份(833707)、路得坦摩(839698)、攸

  品邻里(872604)等。

  兼职情况:担任宁波海威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勉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3年起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兼职情况:担任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5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震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1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具备7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及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永冠新材(603681)、台华新材

  (603055)、荣泰健康(603579)、时光影视(839244)、卡丽科技(837238)等。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7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邵明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勉及拟签字会计师陈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费用

  2019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要求。中汇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对中汇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予以事前认可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此外,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如下:

  中汇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地方政府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与项目核准文件保持一致,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线束、医用胶带产研一体化及总部容积率提升项目”名称变更为“线束、医用胶带产研一体化及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调整前后的对比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0-03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膜基胶带单价降低幅度较大,是由于其价格比较低的OPP胶带占比上升导致。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听取《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12、13、14、15、17、18、19、20、21、2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3:30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联系人:杨德波

  联系电话:021-59830677

  联系传真:021-59832200

  邮政编码:201713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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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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