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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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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产品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四、远期结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可能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17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此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以外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并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且收益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3、投资品种: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期限: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以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如公司在此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以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进行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 投资风险。尽管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及审批程序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9年9月3日,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向中国农业银行认购了2,6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产品(“金钥匙·安心得利”2019年第5651期),具体内容详见《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益为50.56万元。

  2019年9月26日,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向中国农业银行认购了1,0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产品(‘本利丰·181天’),具体内容详见《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益为15.62万元。

  2020年4月15日,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宁波银行购买了银行结构性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201690),具体内容详见《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该理财产品未到期。

  2、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短期投资理财事项属董事会审议范围,并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理财产品的发行人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合格金融机构。

  如公司在此额度内购买商业银行以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为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18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戈科技”)及全资子公司台州市信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贸易”)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信戈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为信质贸易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均为新增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尹巍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压缩机电机制造、销售、研发。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信戈科技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6,622.60万元,总负债20,091.38万元,净资产6,531.2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492.44万元,营业利润1,175.17万元,净利润1,000.86万元。(经审计数据)

  2、台州市信质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尹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信质贸易100%的股权。

  该公司为2020年度新设立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解决子公司筹、融资问题,2020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和台州市信质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上述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该项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提供担保(仍处于担保期内)的累计金额为8,043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信戈科技提供5,418万元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大行科技提供2,625万元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19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长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此次借款期限为壹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最终利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借款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担保,担保费率约为担保金额的2.08%,按年费率计,最终费率以中关村担保审批结果为准。经与中关村担保协商,天宇长鹰以名下发明专利:《一种应用于无人机的人工干预的余度管理方法》(专利号:ZL201610696206.1)为上述担保事项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质押,并办理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37,150.83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注册时间:1999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均为审计数据。

  中关村担保已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在信贷市场的评级为AA+。

  中关村担保与公司及天宇长鹰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宇长鹰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宇长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出,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宇长鹰以发明专利为上述担保事项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质押。该事项有利于提高下属子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提供担保(仍处于担保期内)的累计金额为8,043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418万元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625万元担保,不存在为天宇长鹰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2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下午15:30-17:00

  3、接待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5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陈世海; 电话:0576-88931163;传真:0576-88931165。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尹巍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秦祥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徐正辉先生,财务负责人楚瑞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世海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编号:2020-008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九号楼5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白致铭先生、董事符俊辉先生和董事马前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对原有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197.01万元,同比增长12.97%;实现利润总额为38,469.02万元,同比增长1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0,603.19万元,同比增长17.52%;公司资产总额为424,900.67万元,同比增长23.4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4,066.88万元,同比增长12.86%。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2,894,559.00元,利润总额275,788,581.86元,净利润242,795,875.80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24,279,587.5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2,403,035.92元,扣除当年分配的2018年年度利润28,001,400.00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292,917,924.14元。

  现拟定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32,001,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巍回避表决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会计师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上述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钟永成、陈伟华、王洪阳、陈元、张湧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0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27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因营业收入15%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20年公司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3,500万美元和2,500万欧元。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巍、徐正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担保对象资产情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和台州市信质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巍、符俊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北航长鹰航空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建设工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如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考虑控股孙公司北航长鹰(台州)该项目系无人机生产基地,具备军工保密性质、技术复杂、建设周期紧等特点。综合以上特点,北航长鹰(台州)现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定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和审价等单位。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各项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制度情况如下列所示:1、《董事会议事规则》;2、《独立董事工作工作细则》;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7、《网络投票管理制度》;8、《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10、《总经理工作细则》;11、《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12、《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13、《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1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6、《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其中1、《董事会议事规则》;2、《独立董事工作工作细则》;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7、《网络投票管理制度》七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上述各项制度或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具体事宜,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

  5.其他相关文件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20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4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审议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

  11、《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0年5月22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世海

  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8016)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2、累计表决票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4;

  2、投票简称:“信质投票”;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编号:2020-009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九号楼51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32,001,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健全有效,且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内控等事项的监督情况。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该事项。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0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27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2020年经营管理及发展的规划要求。因此,同意该事项。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因营业收入15%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20年公司视需要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3,500万美元和2,500万欧元。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也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因此,同意该事项。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为提高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非保本浮动型短期理财产品。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和台州市信质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有利于提高下属子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出,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以发明专利为上述担保事项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质押。该事项有利于提高下属子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北航长鹰航空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建设工厂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如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考虑控股孙公司北航长鹰(台州)该项目系无人机生产基地,具备军工保密性质、技术复杂、建设周期紧等特点。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建设工厂。

  1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订对照表》,监事会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议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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