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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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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1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32.1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月31日出具了XYZH/2018BJA80023号《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1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8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披露的《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2),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2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58),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66),拟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9年 12 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000万元,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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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理财实际收益1,604,703.26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由12,016.22万元变更为9,016.22万元,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由8,982.07万元变更为7,982.07万元,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资重庆澳菱工贸有限公司4,000.00万元。该事项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6,000万元用于新项目“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 建设。该事项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

  2019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调减4500万元用于新项目“智慧立体停车库拓展项目”,将原募投项目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菱精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华菱精工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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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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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29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020年4月27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华菱精工”)召开第二届董事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会计师土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19位。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刘宇,注册会计师,从业年限20年,具有丰富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理论知识与审计实务经验,主持过数十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审计鉴证、会计服务、财务咨询等专项服务,对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核算流程、重组改制及审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负责过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包括: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任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和军工企业审计资质,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从业年限已超过22年。从业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大型企业集团、A股、H股等上市公司审计鉴证、并购重组审计咨询等相关业务,拥有比较丰富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等项目服务经验,服务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包括: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军工央企集团主审)、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军工央企集团主审)、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央企集团主审)和中国北车集团公司(央企集团主审)、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H股)、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志英,注册会计师,从业年限10年,具有丰富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理论知识与审计实务经验,主持过数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审计鉴证、会计服务、财务咨询等专项服务,对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核算流程、重组改制及审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负责过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包括: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0年度审计收费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22万元),2020年度审计收费较2019年度增加10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对外投资增多以及年报审计需要配备审计人员及投入增多等原因,最终金额以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金额为准。

  二、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信永中和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修订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 ),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以及2019年5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 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

  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债务重组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机电”)、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菱”)、广州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菱”);控股子公司重庆澳菱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澳菱”)、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斯风电”);

  ●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安华机电、重庆华菱、广州华菱、重庆澳菱、三斯风电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3.17亿元(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支持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安华机电、重庆华菱、广州华菱、重庆澳菱、三斯风电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3.17亿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各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其融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定2020年度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华机电

  ■

  2、重庆华菱

  ■

  3、广州华菱

  ■

  4、重庆澳菱

  ■

  5、三斯风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核定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预计总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拟定2020年度担保预计是为年度发展规划做好融资准备工作,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方安华机电、广州华菱、重庆华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均正常,未存在逾期贷款情况:其中,广州华菱虽资产负债率高但整体风险可控;重庆华菱净资产为负但生产经营正常,2019年度实现扭亏为盈,整体风险可控。被担保方重庆澳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整体风险可控,具有债务偿付能力,另一股东任文海先生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三斯风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债务偿付能力,风险可控,另一股东薛飞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他股东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陈红舸、金黛丽、刘伟资产规模小且为简化贷款程序,故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将全面加强对以上公司的生产经营指导、管理,努力提高其盈利能力,加强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2020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基于被担保方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审议总额为人民币16,600万元(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4%,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已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黄业华先生、薛飞先生、蒋小明先生、黄超先生4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银香女士、赵伯锐先生、刘煜先生3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银香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伯锐、刘煜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其中李银香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务。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黄业华:男,1969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担任溧阳立达电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创办华菱电梯,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2年11月起担任华菱电梯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月起至今任华菱精工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5年5月起至今任控股子公司福沃德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溧阳市宏达电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溧阳安华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3月任三斯风电公司执行董事。

  薛飞:男,1962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EMBA,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上海半导体器件十三厂,上海半导体器件十六厂,上海无线电十厂销售经理,2006年2月起任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11月起任华菱电梯董事,2014年2月起担任华菱精工董事,现任航天邦达(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三斯制动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胜军电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微频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帕沃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隆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创曦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顶曦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创曦高分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格桑花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久硕丰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三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霍司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市菱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三斯风力发电设备销售中心(有限合伙)一般代表。

  黄超:男,1990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3年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9月起兼任广州华菱电梯总经理,2014年1月起担任华菱精工董事、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子公司广州华菱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5月起兼任北京鑫菱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起任重庆澳菱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2019年5月至今任溧阳华菱公司执行董事,至今还兼任上海速趣软件公司监事。

  蒋小明: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溧阳建材机械厂、溧阳电梯厂、溧阳立达电梯安装公司。1999年至今担任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起担任溧阳市平陵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1月起任宣城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月起担任华菱精工董事,并兼任公司子公司广州华菱及安华机电监事。

  李银香:女,1969年11月生,汉族,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至2007年担任文华学院财务负责人,2010年7月至今任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2019年1月至今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伯锐:男,1957年1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首钢机械厂设计员、北京起重机器厂设计员、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总设计师,2017年2月已退休。

  刘煜: 男, 1977年11月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武汉钢铁公司炼铁厂助理工程师、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7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张强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张强:张强,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初中学历。 曾创业开办服装加工厂,后任职于江苏常熟平方五金厂。2005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全资子公司宣城华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火焰切割机操作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正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规定,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9年度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9,021,258.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8,750,135.06元,减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2,559,787.58元,减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24,001,200.00 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1,210,405.79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9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34,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0-03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已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正涛先生、饶思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三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三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吴正涛:男,汉族,1987年2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苏州精实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华菱电梯技术部,安华机电生产部部长助理,2012年4月至2014年2月任安华机电生产部副部长,2014年3月至2017年8月任华菱精工研发部部长,2017年9月至今就职于采购部。

  饶思平:男,汉族,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溧阳市鑫盛物资有限公司,2000年起任溧阳平陵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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