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在2019年度收到咸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下发的相关政府补贴通知,为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累计拨付给彩虹光电各类补贴资金20亿元,用于彩虹光电运营发展。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7月6日、2019年9月20日和2019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临2019-028号、临2019-037号和临2019-052号)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近日,彩虹光电收到咸阳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拨付的上述补贴款项中剩余的10.5亿元,至此上述各类补贴资金20亿元已全部收到。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上述补助资金在 2019 年度确认为其他收益并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