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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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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38130100100039889”、“1750293898”及“1751212824”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开户银行签署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129,181,137.85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雄韬电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雄韬)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韬)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已建设完毕,与原计划产品结构有一定的变化。国家于2016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开始征收4%的消费税,导致铅酸蓄电池生产成本增加。2016年起,湖北雄韬大力发展国内通信电池,目标市场以国外市场为主转变为以国内市场为主,导致项目导致整体项目有所延后。2019年度,该项目开始实现经济效益。

  (2)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公司在燃料电池领域加大投入,特别是在武汉及山西的氢能产业园落地,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燃料电池工业化,公司关于燃料电池的研发项目也会根据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作为公司燃料电池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已经完成燃料电池混动力样车的设计和总装,正在准备产业化设备的调试,同时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基于智慧电池的EnerSmart解决方案已经开发完成,为了结合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建设资源集约型社会,公司动态的调整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以实现此最先进的电池远程监测技术,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测并做到寿命价值评估,最终实现能源互联网项目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辅助服务领域。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3)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国家对企业对海外投资把控严格,企业资金流向海外需经政府部门机构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出。公司需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得到相关审批后方可实施,因此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2018年6月30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8年6月30日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投资。

  (4)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公司由于通信、储能业务发展加快,通信、储能业务与动力电池业务有一定的区别。公司为了兼顾通信、储能、动力并向发展,对电芯工艺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叠片工艺改成卷绕工艺。由于新的工艺开发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卷绕工艺已开发成功,具备量产条件。该项目已于2018年8月重新启动,目前处于设备选型阶段。综上所述,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8年9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5、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电堆研发项目因偶发性不可控因素导致在研电堆样品的不可逆损坏,在研电堆样品需继续调试,与委托方武汉理工大学协商延期交付及验收,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2020年2月28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20年2月28日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及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打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型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信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303.64万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结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及“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222.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项目“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项目总投资39,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项目投资主体(湖北雄韬),新建13条先进密封蓄电池组装线,年生产蓄电池275万KVAh,其中AGM电池215万KVAh,胶体电池60万KVAh,主要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86.83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毕。

  (2)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计划“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79,970.00万元,计划在2020年12月31日建成

  该项目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03.27万元,正在建设中。

  (3)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计划“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计划在2020年12月31日建成。

  该项目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2.71万元,正在建设中。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

  (1)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募集资金10,868.00万元,变更投向“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实施主体为越南雄韬。

  (2)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同意变更“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的募集资金3,200.00万元,用于投资“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越南雄韬。

  (3)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1,270.00万元,用于投资“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将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完成具体开发工作。

  (4)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同于投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

  3、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原因

  (1)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变更原因:我国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行业按4%税率征税消费税,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而公司另一重要海外生产基地——越南雄韬,2007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良好的供应链,并已经通过了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越南雄韬产能虽逐年提升,但现有越南生产基地产能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

  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

  (2)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变更原因:我国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行业按4%税率征税消费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需缴纳相应的环境保护税。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

  越南雄韬2007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良好的供应链,并已经通过了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目前越南雄韬基地极板生产无法满足组装需求,其中40%的极板需要从国内购买,从国内购买极板运输至越南基地的运输费用高且运输周期长,从而影响越南雄韬生产基地产能。产能虽逐年提升,但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

  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

  (3)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变更原因: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现有的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优势,对新能源产业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提前对燃料电池、可充电锌电池等新型电池的研发能建立进入优势。本次项目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对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该研发项目的建立能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

  (4)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变更原因:随着公司深圳及越南生产基地的不断优化,公司部分锂电池产线已逐步投入使用。近年来,随着动力锂电池产业的发展,国内动力锂电池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产能结构化过剩加剧,公司在动力锂电池领域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结合当下市场环境,考虑自身场地规模、业务产品、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公司计划将部分“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公司从2017年开始对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进行研发并逐渐投入生产,目前已具备量产条件。随着氢燃料电池电堆技术与发动机技术的逐渐成熟以及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急须扩大对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的产能。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产品的产能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本次项目投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该研发项目的建立能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

  1、本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各项目直接相加的汇总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有差异,这种差异是以万元为单位且四舍五入造成的。

  2、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303.64万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结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现金。

  3、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及“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222.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雄韬股份”)拟在未来一年向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恒信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配件辅材,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兄长张华军持有恒润禾18%的股权,张华军的儿子张弛持有恒润禾42%的股权,为恒润禾法定代表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以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了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拟在未来一年向关联方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配件辅材,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945.74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80.23%。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恒润禾累计采购纸箱、端子配件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334.42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弛

  企业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工业大道8号A5栋201

  经营范围:五金、机电产品的购销(不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日用化工产品的购销(不含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纸箱、五金制品的生产加工;普通货运。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主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润禾资产总额为29,673,928.21元,资产净额23,180,183.25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77,969.66元,净利润2,164,944.23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兄长张华军持有恒润禾18%的股权,张华军的儿子张弛持有恒润禾42%的股权,为恒润禾法定代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恒润禾资产总额为29,673,928.21元,资产净额23,180,183.25元,资产负债率21.88%。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77,969.66元,净利润2,164,944.23元。目前恒润禾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1、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恒润禾就纸箱、连接板、端子采购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购销合同框架协议》。主要包含: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以采购订单形式确定交货时间和数量,付款方式为月结60天,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恒润禾是本公司生产所需纸箱、端子、连接板辅助材料的供应商,满足了公司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了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000万元,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恒润禾采购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恒润禾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3、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恒润禾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0号11层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截止2018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900余万元,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若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需要比照前述要求披露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分支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是中勤万信在深圳区域设立的专业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2月13日,持有深圳市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软件产业基地5栋裙楼540、541、544号房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中勤万信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止2018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900余万元,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元

  分支机构职业风险基金使用限额:8,000万元

  分支机构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分支机构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二)人员信息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19年12月31日):69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488人

  从业人员数量(2019年12月31日):1263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数量:82人

  (三)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总收入:36,08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31,77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6,020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公司家数:3200余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8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姓名:陈丽敏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从业经历:从2010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姓名:李志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从业经历:从1996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以来,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报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的从业经历:邹杰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杰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2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敏女士、李志光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致中勤万信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且中勤万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综上,认为中勤万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严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遵守会计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5,199,988.4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534,113.21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665,875.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64,195.09元,合计人民币916,630,070.28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8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保持不变。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延期原因:电堆研发项目因偶发性不可控因素导致在研电堆样品的不可逆损坏,在研电堆样品需继续调试,与委托方武汉理工大学协商延期交付及验收,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2020年2月28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20年2月28日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意见

  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同意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结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16元,本次集资金总额447,44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3,000,000.00元,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414,44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已预付的保荐费2,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654,720.8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785,279.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4】第104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0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38130100100039889”、“1750293898”及“1751212824”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开户银行签署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雄韬电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12月24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进行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将用于投资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的资金10,868.00万元,用于投资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同时建设进度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对“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进行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将用于投资“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的资金3,200万元,用于投资“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303.64万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结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现金。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及“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222.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结余说明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策略,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对原有部分设备的改造利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有效节约项目投资资金。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是根据项目投资状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雄韬股份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雄韬股份本次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总结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且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1,820,343.81元,同比增长-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1,268,584.15元,同比增长81.7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总股本350,113,2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87,528,301.75?(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未来一年向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恒信纸品有限公司”)采购纸箱、端子配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保持不变。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结项。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8、《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议案》。

  十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至2020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公司锂电大楼五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8、《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述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5月19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信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 月20日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 9:15 至 2020年5月20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全体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结项。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9年,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监管协议》并严格管理该资金的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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