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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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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05-4、B05-4/02号地块作为抵押。

  3、以子公司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和平路20号的房产以及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西大街73号作为抵押。

  4、以重庆速动商贸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金山支路10号、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花园路街道金山支路39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5、以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湖影街9号8栋1-3的房产作为抵押。

  6、刘群、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天街支行申请授信5,500万元。

  1、以太能寰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36号楼、37号楼房产及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土地作抵押。

  2、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观月大道498号房产作为抵押。

  3、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6,000万元

  1、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石岭3、4社的房产作为抵押。

  2、以子公司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万州区龙宝双河口永佳路297号、重庆市万州区龙宝双河口龙安路288号、重庆市万州区(龙宝)清明路8-10号、重庆市万州区国本路13号、14号、15号、重庆市万州区(龙宝)沙龙路二段612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3、以子公司重庆万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新民镇渝巫路138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4、刘群、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公司拟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申请授信14,200万元

  1、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区地块、南川区大观镇华佗路9号房产作为抵押。

  2、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区一路8号房产作为抵押。

  4、以子公司重庆天圣生物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组团B分区B9-3/02号宗地作为抵押。

  5、以子公司重庆通和药业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名山镇白沙沱村3组30号房产作为抵押。

  6、以子公司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在药交所平台不低于1,500万元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

  7、以刘群提供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872)2,500万股作质押担保。

  8、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支行申请授信3,000万元

  以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人和组团B、N标准分区B09-1/02号地块的房产作为抵押。

  (六)公司拟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

  1、以子公司湖北天圣清大中药材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街办白浪东路8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2、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授信12,000万元。

  1、以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在药交所平台的应收账款12,000万元作质押担保。

  2、刘群、刘爽、刘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8,840万元

  1、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岭社区、重庆市渝北区博才路5号的房产作为抵押;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的应收账款1,200万元作质押担保。

  2、以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凯路532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3、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东路303号、重庆市渝北区观月大道498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4、以子公司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长寿经开区晏B5-01/02地块作为抵押。

  5、刘群、刘爽、刘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2,700万元

  1、以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二道坡村、茶店镇蔡家岭村天圣路1号3幢的房产与土地作为抵押。

  2、刘爽、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子公司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4,000万元

  1、以子公司重庆国中医药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万州区红星东路259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2、刘群、刘爽、刘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子公司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申请授信1,500万元

  1、以子公司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邻水县经开区同心路5号工业厂房作为抵押。

  2、刘爽、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二)子公司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申请授信360万元。

  1、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食品城西路16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2、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三)子公司重庆天泰医药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申请授信910万元

  1、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两路组团A分区A109-1/02号地块作为抵押。

  2、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刘维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四)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市合川区药业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申请授信715万元。

  1、以重庆国中医药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万州区红星东路259号的房产作为抵押。

  2、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五)子公司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申请授信85万元。

  1、以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两路组团A分区A109-1/02号地块作为抵押。

  2、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刘爽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6664303309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维

  5、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9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重庆市南岸区长生组团J分区10-2号地块工业配套生活用房四层

  8、注册资本:10,010万元

  9、经营范围:票据式经营:易制爆:高锰酸钾、过乙酸、过氧化氢溶液、硝酸、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银、硝酸铅。一般危化品:丙酮、甲苯、硫酸、盐酸、甲基乙基酮、乙酸酐、三氯甲烷、乙醚、乙醇溶液、乙醇、甲醛溶液、甲醇、次氯酸钠溶液、乙酸、2-疏基乙醇、2-甲基-2-丙醇、2-丙醇、氨溶液、二甲苯、苯酚、甲酸、吡啶、硼酸、氯化钡、正丁醇、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亚硝酸钠、乙酸乙酯、硫酸氢钾、戊二醛、松节油、三氯化铝、乙酸铅、环己酮。(以上经营范围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 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Ⅱ类Ⅲ类医疗器械(以上经营范围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Ⅰ类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及用具(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包装制品;收购地产中药材(不含需审批或禁止的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中药材加工(不含生产);药物研发;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4691759314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卫明

  5、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5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郧县经济开发区天圣路1号

  8、注册资本:10,100万元

  9、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批发;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液(聚丙烯塑料瓶)、颗粒剂、片剂(含激素类)、硬胶囊剂、干混悬剂、丸剂(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糖浆剂、合剂、煎膏剂(膏滋)(含中药提取车间)制造、销售;中药材种植(除国家限制的经营品种);医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生用品及用具、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销售;中药材加工;药物研发、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品);普通货运;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物流配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709304167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刘维

  5、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3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重庆市万州区金龙路7号3、4层

  8、注册资本:2,200万元

  9、经营范围:票据式经营:过氧化氢、过氧乙酸、高锰酸钾、甲苯、丙酮、硫酸、盐酸、酒精、二甲苯、甲醛溶液、乙醚、三氯甲烷、醋酸酐、苯乙酸、甲基乙基酮、哌啶(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 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I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2显微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2妇产科用手术器械, 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除外),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Ⅲ类医疗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销售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以上均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收购中药材,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种苗繁殖;销售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化用品、包装材料、计生用品及用具、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消毒产品;中药材初加工;药物研发;仓储、装卸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陆路货运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普通货运;医药技术咨询服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被担保人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795800588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谭可为

  5、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4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邻水县鼎屏镇(工业集中发展区内)

  8、注册资本:2,700万元

  9、经营范围:药用空心胶囊研发、生产、销售;药用包装材料研发、生产、销售;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及应用;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制药机械生产、销售;制药生产线工程非标设计、制造安装;物流管理;餐饮、住宿;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四川天圣药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7093344703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姜海霞

  5、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8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望江路53号

  8、注册资本:1,000万元

  9、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批零兼营:Ⅱ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中药材种植、加工、收购、批发、零售;药品研发;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消毒用品、计生用品;物流管理;物流配送服务;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网上经营日用品、日用百货(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

  被担保人重庆威普药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重庆天泰医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天泰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753097513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维

  5、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0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园区路白家河物流仓储厂房3-1号

  8、注册资本:200万元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III类医疗器械)批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销售;药物研发;普通货运;食品批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销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销售;计生用品及用具销售;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制剂、化工原料(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中药材初加工;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调查、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塑料包装制品;中药材种植;中药材、农副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天泰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重庆天泰医药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七)天圣制药集团重庆市合川区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天圣制药集团重庆市合川区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320339804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恒宇

  5、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7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重庆市合川区核心工业园区南沙路329号仓库-1号

  8、注册资本:5,000万元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冷藏冷冻药品除外);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中药材种植(不含麻醉药品原植物种植)及收购、销售;医药物流配送服务;货物进出口;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生用品;中药材加工;医药技术开发;仓储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品);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产品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圣制药集团重庆市合川区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天圣制药集团重庆市合川区药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八)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9711620206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爽

  5、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0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住所:重庆市南川区南城和平路20号D座9号

  8、注册资本:120万元

  9、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除疫苗)(冷藏冷冻药品除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粗加工;医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物流配送;销售:包装材料、消毒剂、日化用品、化学试剂、化工原料(以上两项均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生用品及用具、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药物研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重庆天通医药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指标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被担保人长圣医药、威普药业、天泰医药及天通医药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分配了股利,导致净资产减少。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与银行正式签订保证合同,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1、关联方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速动商贸有限公司、太能寰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刘群等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用。

  2、天圣药业是公司持有其5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另外重庆市三峡肿瘤防治研究所与重庆市微创外科研究所各持有天圣药业25%的股份,由于这两名股东为科研机构,无担保能力,因此其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威普药业是公司持有其8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另外重庆市长寿区老年康复研究所持有其15%的股份,由于该股东为科研机构,无担保能力,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此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关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均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同意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速动商贸有限公司、太能寰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刘群等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的金额)为105,397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36.38%。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42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7)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78,790,700.00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2,278,564.1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9,982,667.11元,当前余额为178,777,494.2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长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保证专款专用。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上述五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按照协议的约定。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万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原董事长刘群涉嫌侵占挪用公司募集资金7,808.40万元,公司追溯调整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刘群涉嫌侵占挪用资金尚未归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尚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44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共计募集资金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号)。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预计可节省利息支出约435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使用该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天圣制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天圣制药计划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天圣制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天圣制药须及时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4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者“天圣制药”)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现将相关更正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天圣制药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天圣制药原董事长刘群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9年5月提起诉讼。2020年3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对天圣制药集团公司和被告人刘群下达了初审判决。天圣制药集团公司及刘群对初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渝检一分院刑诉【2019】52号起诉书,公司对所涉及事项的相关交易记录进行了自查核对,该等涉诉事项的最终裁定结果将对天圣制药集团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而天圣制药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未对该等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处理,因此形成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1、公司原董事长刘群涉嫌侵占及挪用公司资金,形成对公司欠款,追溯调整增加2018年12月31日对刘群的其他应收款123,074,950.00元,调减预付账款92,950,325.27元,调减在建工程4,209,674.73元,调减固定资产20,000.00元,调增资本公积25,894,950.00元;补提前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153,747.50元,调整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923,062.13元,调整增加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6,153,747.50元,调整增加2018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923,062.13元。

  2、少计销售费用,追溯调整增加2018年度销售费用96,655,000.00元,调减预付账款96,655,000.00元。

  3、相应调减2018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10,188,568.54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调整对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一)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对2018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续)

  ■

  (二)对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2020)京会兴专字第65000003号)。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4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与《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刘爽先生、独立董事杜勇先生、财务总监王开胜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琴女士、保荐代表人陈国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3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何凤慈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爽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的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刘维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的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6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关联董事刘爽、刘维回避了表决,公司的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6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专项说明以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5、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及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4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215号3楼多功能厅(维也纳国际酒店渝北区机场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6、7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6、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12:00及13:30-17:30。

  3、登记地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登记联系电话:023-62910742

  登记联系传真:023-62980181

  联系邮箱:zqb@tszy.com.cn

  登记联系人:王琴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附件3)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2

  2、投票简称:天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9日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提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提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3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4月1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红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之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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