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8,101,4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公司通过整合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方案设计及优化、采购分销、仓储管理、智能通关物流、资金结算以及数据信息系统配套支持等众多环节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建立为全球各类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的能力。与此同时,公司积极用科技赋能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创新,不断铸造高品质综合服务体验,为全球客户成功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持。
公司一直以“科技创新、智慧服务”的理念,聚焦于“数字+生态”,深度将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应用于ICT产业、食品产业、医疗器械产业、跨境电商产业与供应链金融,构建五大供应链生态圈。
ICT产业数字供应链生态圈主要围绕世界500强以及ICT行业前三名品牌而打造,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整合商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为客户提供智能化的解决方案。
食品产业数字供应链生态圈主要为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包括分销商)服务,依托公司的产业资源,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度理解客户需求,提供精准服务。
医疗器械产业数字供应链生态圈聚集于行业的知名品牌商、生产商、渠道商与终端客户,数字技术将会极大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帮助客户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满足个性化服务的要求。
跨境电商产业数字供应链生态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供应链管理方案,包括咨询服务、信息系统支持、订单管理、物流服务等,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优化配置资源,提升整个生态圈的执行力、降低管理成本。
供应链金融数字供应链生态圈着眼于为实体经济服务,深度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特定产业、客户进行具体分析和风险防控,将“金融+供应链”相结合,打造“物流+供应链+金融”的数字供应链管理平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124,311,734.95元,同比增长9.52%;实现营业利润188,867,284.03元,同比增长13.27%;实现利润总额189,731,974.49元,同比增长16.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011,951.55元,同比增长12.0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五、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46户,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1户,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0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卫平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王千华、沈小平、王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总结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4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19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0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4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和2020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2019年7-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其中田卉为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总结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和2020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2019年7-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11,951.55元,其中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6,603,488.72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97,472,047.2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83,698,751.43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共拟分配现金红利30,244,212.9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8,101,429股,以此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9元(含税)。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3%。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在2020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132亿)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质押、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具体授信行如下所示:
■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有效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并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0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八、监事会审议关于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2020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二年。有效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可操作主体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0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日常对外支付需求,及时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上操作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邓建民先生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邓建民先生办理上述额度项下具体事项。为简化在以上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内审部。
3、内审部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内审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以及流程的管控,有效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于本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九、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平女士,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李旭阳先生,运营管理中心总监彭建中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保荐代表人孔少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454.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253.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122.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130.5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43.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498.03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498.0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50.2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000021029200498670、608566622、337010100101034872、5840000010120100378242、811030101380023453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1.59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41.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12,731.04万元,拟在上海、重庆、成都、广州、深圳、北京、西安、沈阳、武汉、郑州、杭州、南京、兰州、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济南、青岛、太原、无锡、苏州、石家庄、哈尔滨、长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南宁、昆明、贵阳等全国31个核心物流网络节点城市设立精品物流服务网点。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在全国的物流服务布局,形成覆盖全国的供应链及物流服务网络,保障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增长和发展目标的实现。由于当前本公司国内市场业务发展态势已经与规划之初有了较大差异,原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投入金额等都已经不再符合目前国内业务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求,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387.27万元。本公司拟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变更,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12,343.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及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本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变更。2019年8月20日,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附表2:
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及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为2.1亿人民币,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向汇丰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1年7月9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提供展览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仪器、实验室设备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物技术制品的生物技术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肥料、农药的销售;体育设备、体育用品及零配件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物流;家畜冷冻制品的销售;乳制品的批发和零售;酒类、药品的销售。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3810.1429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东方嘉盛的总资产为1,201,714.48万元,净资产为157,856.80万元,总负债为1,040,827.2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61%。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139号鼎祥·风华美锦3幢14-4
法定代表人:田卉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Ⅲ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力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以上五项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及配件、消防设备及配件、智能化设备及配件、通信设备及配件、钢材、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塑料制品、普通机械及设备、数码产品、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的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货运代理;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重庆科技的总资产为725,025.23万元,净资产为2,388.30万元,总负债为722,010.0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58%。
2、公司名称: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东方嘉盛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亚路1号A幢5层B座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4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区内仓储(除危险品)、物流业务;从事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业性简单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区内商品展示;物流与贸易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92.3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嘉盛的总资产为2,642.81万元,净资产为1,328.07万元,总负债为1314.7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75%。
3、公司名称:重庆光焰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综保大道26号附15号
法定代表人:田卉
成立时间:2011年8月25日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际航空、陆路、水路货物代理(不含国际船舶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后经营),货物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报关服务、代理报检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重庆光焰的总资产为540.30万元,净资产为537.83万元,总负债为2.4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46%。
4、公司名称:武汉嘉泓永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A办公楼4层402-31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成立时间:2019年08月10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网络设备的维修及检测服务;初级农产品、食品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5、公司名称:重庆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C12-1仓库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11年04月01日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际航空、陆路、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际船舶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重庆东方嘉盛的总资产为1,935.52万元,净资产为1,833.22万元,总负债为102.3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9%。
6、公司名称: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第三大道1号房313室
法定代表人:彭建中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打包包装服务;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产品(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电子产品、安防用品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新成立全资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昆山嘉泓永业的总资产为1,403.47万元,净资产为-11.72万元,总负债为1415.1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83%。
7、公司名称: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362号全发商业大厦19楼1910号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综合供应链管理服务;境外仓储服务;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打包包装服务;集运;国际物流等
目前注册资本美金1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截止2019年12月31日,香港东方嘉盛的总资产为504,252.12万元,净资产为10,306.55万元,总负债为493,945.5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7.96%。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更好拓展生产经营业务,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担保合同最高额)为2,213.6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3%,主要为公司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2,213.6万元。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2019年7-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9年6月28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嘉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850万受让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亚”)55%股权。
2019年6月28日,东方嘉盛与石慧、周颂文、杨勇签署了《关于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东方嘉盛以现金3,85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兴亚5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兴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石慧女士、周颂文先生(合称交易对手方)同意就上海兴亚公司在业绩承诺期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1年度三个期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作出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
三、 利润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上海兴亚将在次年会计年度4月30日之前聘请东方嘉盛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确定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目标公司当期业绩承诺的实际实现情况。
如在承诺期内,上海兴亚任一期间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手方应在当期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的30日内向东方嘉盛支付现金补偿。其中,当期交易对手方应向东方嘉盛的补偿金额=(2019年7月1日至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2019年7月1日至当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期承诺净利润之和×股权转让对价-已补偿金额。(承诺期内累积补偿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东方嘉盛收购交易对手方股权的对价)
交易对手方自愿就本条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
四、2019年7月-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上海兴亚报关有限公司2019年7-12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441ZA3173号,上海兴亚公司 2019 年7-12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75.53万元,与业绩承诺数850.00万元相比超过25.53万元,完成截止 2019 年7-12月承诺业绩的103.00%。上海兴亚公司已完成了 2019 年7-12月承诺业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影响
据新收入准则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利润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董事2019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0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和2020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至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5331166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caochunfu@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0年5月日
附件 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5月18日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