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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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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底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经营模式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多层共挤聚烯烃热收缩薄膜(简称POF热收缩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POF热收缩膜,按具体用途及工艺可以细分为POF普通型膜、POF交联膜、POF高性能膜3大类8个系列。POF热收缩膜主要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共聚聚丙烯等原材料通过挤出机加热塑化,经过环状模头挤出母膜,冷却后再经加热并双向拉伸等特殊工艺加工而成,主要应用于各类食品、饮料、日用品、化妆品、文教用品、图书音像制品、医药产品、电子产品、工艺品、通讯器材、五金工具等的外包装,以及各类轻小型产品的集合性包装,属于功能性、环保型的塑料包装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主要从事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及其改性产品。包括:非加氢类SBS、SIS等;部分加氢类SEBS、SEPS、SEP;极性化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按具体用途可以细分为高等级道路沥青改性、鞋材、通讯、汽车、建筑、医疗器械;主要工艺包括精制、聚合、加氢、凝聚、后处理、公用工程等。

  POF热收缩膜对于原材料品质要求较高,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为PP、PE)主要直接向专业生产厂商直接采购。热收缩膜产品大多数为非标准化产品,因此公司采取 “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客户提出产品的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检验并交货。在销售模式方面,由于热收缩膜产品应用市场广泛,需求量比较分散,且单个客户的需求量相对较小,因此境外销售,公司基本采取经销模式,美国市场则由美国子公司开拓直销客户市场;境内销售,公司同时采取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但以直销为主。

  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品种多,应用领域广。不同产品和应用领域客户大小差别大销售模式根据产品类别及其应用范围特点采取不同的营销模式,如采取经销商代理和直供相结合模式;客户直供,小客户采取经销商代理分销模式。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POF热收缩膜三大类产品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为66%左右,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众立合成材料的热塑性弹性体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3%左右,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一项重要构成。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已形成为POF热收缩膜产品及热塑性弹性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两大主要业务并重的格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POF热收缩膜产品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为塑料包装材料行业中的塑料包装薄膜制造业,细分行业系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体系所在的热收缩膜行业。随着应用技术的发展,热收缩膜主要用途已发展为包装和标签。由于热收缩膜具有良好的透明、保洁、防窃、使用方便等特点,已成为小件商品、自动包装、集合包装等领域广泛使用的包装材料,成为薄膜包装增长最快的材料之一;同时,由于其良好的印刷性、耐穿刺性、耐磨性、收缩时能贴近凸凹不平的物体表面等特点,热收缩膜标签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成为标签行业最大的亮点。

  热收缩膜行业主要应用市场为快速消费品市场,市场空间大,周期性不明显。随着我国经济强劲增长,由此所带来的消费升级以及包装领域内新技术的创新发展将使行业维持快速、稳定、持续的增长。本行业下游应用范围广,销售分散,季节性不大明显,但受圣诞、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影响,月度销售数据略有波动。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POF热收缩薄膜生产企业,自2001年10月设立至今,已能生产3大类8个系列高品质的热收缩膜产品。公司一直致力于追求技术创新和营销方式创新,从2009年起,公司产品产销量即排名国内同行业第一位,全球同行业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希悦尔公司,行业地位突出。2019年公司产品销售超过3.6万吨,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公司控股子公司热塑性弹性体产品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所处的行业地位。

  众立合成材料所处行业为合成橡胶制造,由于热塑性弹性体性能优异、良好的加工性、可回收使用等优点,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目前属于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有应用领域用量逐渐扩大,如线缆、沥青改性、制鞋等;二是新应用领域的拓展,如光缆油膏、润滑油粘指剂、环保性制备工艺的合成革等。目前全球SEBS产能总量约为50余万吨,美国科腾聚合物公司仍然是SEBS产能最大的生产企业,占据全球SEBS产能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国内SBS产能总量约为110-120万吨/年。国内加氢和非加氢产品的产能还在逐年增加。

  热塑性弹性体产品主要是定制化和差异化产品,受下游客户淡旺季和季节性影响较小,通常原材料丁二烯价格起伏影响较大,会对产品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众立合成材料于2017年实现第一套3万吨装置投产,2019年第二套装置投产,已实现快速生产市场高度认可的环保型SBS,加氢产品SEBS、SEPS也已经在市场上试销售,产品已在沥青改性、制鞋、粘合剂多个领域得到应用,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SEP,已经在光通信纤维保护油膏中得到应用。公司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实现了产品稳定高质量生产、部分制备技术在SBC类的行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尤其是突破了SEPS生产技术,产品系列已逐步成形,已形成以SEP(光纤油膏),SEPS(润滑油粘指剂),SEBS (保护膜),SEBS(新型鞋材)为主的四大类高端产品及年产4万吨以上的弹性体产品的产销规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内部挖潜、提升管理、促进发展等多个方面入手,着力保障和促进现有POF热收缩膜业务的稳定发展,同时积极促进主要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健康运行。公司全年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24,581.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416.67万元,同比增长78.64%。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高端化、差异化”的市场竞争策略,积极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交联膜、印刷膜等高附加值产品保持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强对普通膜产品优质客户和优质市场的重视,2019年度实现POF热收缩膜销量3.6万吨,在已占据市场领导地位的情况下仍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加强售后应用服务水平建设,提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的能力;加大对国外重点市场的开拓,美国子公司实现净利润近1,000万元,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所主营的热塑性弹性体产品年生产销售3.3万吨,依托自主开发的加氢体系,多种含异戊二烯的加氢苯乙烯弹性体产品已逐步进入销售阶段。SEP已经用于通信光纤保护油膏中,润滑油粘度指数改性剂SEPS客户评价良好,高端鞋材专用料等新产品也处于开发试验或客户试用之中。众立合成材料正在从普通非加氢产品为主向高端产品占比逐步扩大转型,高端产品和新产品比重将逐年增加。但由于其目前生产和销售的为SBS等基础性普通型产品为主,且其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等受波动较大,因此报告期内亏损较多,给合并报表盈利状况带来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科学创新”的研发理念和“赢在领先”的发展理念,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紧跟国内外新材料、新工艺发展前沿,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布局和开展对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工作,对相关研发成果坚持“成熟一个、立项一个、投入一个”,不断完善公司产品结构,积极推动研发新产品,布局新业务。尤其是众立合成材料的所研发的“光缆油膏用苯乙烯弹性体SEP”通过专家组鉴定并取得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报告期内已实现向客户的试销售并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与好评,于2020年一季度起已成功实现量产,并向下游企业实现批量供货。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高性能功能性聚丙烯薄膜试制项目”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并取得了与高性能功能性聚丙烯薄膜相关的发明专利十余项。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组织加大了产品科研开发力度,集中精力进行高端特殊牌号及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应用、中试,力争将各类在研产品早日实现试销售或量产,优化产品结构,为公司贡献盈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

  母公司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19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本事项需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161,660.6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996,133.70元后,减去2018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27,173,381.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880,848.68元,加上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减少2,536,784.4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336,209.63元。

  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19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3,404,557.09元(含税),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

  二、 董事会审议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金额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9%。

  2、截至2019年12月4日,资金占用方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合计8,000万元, 资金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98.14万元已于2020年4月26日支付完毕。

  一、资金占用情况:

  (一)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批,累计向实际控制人陈大魁提供借款8,000.00万元,形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同时,还向实际控制人陈大魁拆入借款1,200.00万元。

  单位:元

  ■

  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流程。

  (二)上述被占用非经营性资金截止目前的归还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4日,资金占用方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合计8,000万元;

  2、2020年4月26日,前述款项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用98.14万元也已全部归还至公司账户。

  注:以上各笔资金占用费的费率,确定为年化6.5%/年计算。

  二、整改措施:

  《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董事会责令管理层进行立即整改,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4日全部归还,管理层已经加强内部控制,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股东资金占用累计的资金占用费为981,391.67元,公司已于2020年4月26日向股东收取完毕。

  3、针对该事项,虽然相关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收回,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但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4、公司以此为戒,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制衡机制,规范三会运作,使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决策合规,管理到位,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内部审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和检查工作,提升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对公司董监高加强学习和培训,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职责。

  三、致歉:

  截止到目前,资金占用方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了相应资金占用费,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但事实上形成了资金占用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

  针对上述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对上述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真诚地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并深刻认识到此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避免违规资金占用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鉴于发生上述事项,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可能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实施纪律处分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需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钟建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王克平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惠丰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认为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事项需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2.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57.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元

  ■

  2、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46,231.86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年4月2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超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产品生产能力与产品档次,占领市场份额,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3,789.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2)2012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3)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2)、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一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250.00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3)、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

  (4)2013年6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21,123.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3,460.14万元)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5)经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投资建成3条采用“三泡法五层共挤”生产工艺的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1条采用“三泡法七层共挤”生产工艺的EVOH阻隔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3,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5,337.1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也将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747.76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经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201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以及公司2017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决议投资建设“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处于前期研发阶段,截至目前,该项目支出仍较少,大量募集资金仍存放于银行专户上。该项目计划投资23,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443.8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24,747.76万元(含利息收入)。

  四、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公司在2020年度内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情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及额度有效期限

  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募集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处于前期研发阶段,支出仍较少,大量募集资金仍存放于银行专户上。

  因此,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浙江众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七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事项需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总体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七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即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不属于高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短期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及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严控风险;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进行的现金管理措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在2020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80,0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8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但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公司董事陈健先生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从谨慎原则出发,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陈健先生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提交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43982632L;

  3、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

  4、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付银根;

  6、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捌仟贰佰伍拾陆万零伍佰伍拾柒元;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8年度及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内容:为众立合成材料向银行、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进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融资租赁等各类短期及中长期融资性业务提供信用保证、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等各类形式的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为准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80,000.00万元。

  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担保协议将由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署。

  四、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其研发生产的光纤油膏用SEP产品已成功实现量产,并向下游企业实现批量供货,同时还有润滑油粘指剂等多个高附加值的产品处于研发应用的关键时期,对流动周转资金的缺口相对较大。公司众立合成材料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占众立合成材料18.89%股份,截止2019年末,已为众立合成材料的对外融资提供了6.5亿元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881.38万股公司股票质押担保,众立合成材料的其他少数股东已同意出具反担保函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担保)总计为人民币65,0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2,666.67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担保;上述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42%,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各类融资活动进行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担保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的业务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借款的方式提供,该借款利息将按照年化6.5%计算,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具体资金提供将视众立合成材料实际经营需要,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后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资助的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权部门的批准。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但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公司董事陈健先生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从谨慎原则出发,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陈健先生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43982632L;

  3、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

  4、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付银根;

  6、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捌仟贰佰伍拾陆万零伍佰伍拾柒元;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10、众立合成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8年度及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用途:此次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的借款将用于其生产经营,补充其流动资金。

  2、本次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占用费:本次为众立合成材料提供的借款利息将按照年化6.5%计算(不低于同期同类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每半年结算一次。

  4、资助期限: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1、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其研发生产的光纤油膏用SEP产品已成功实现量产,并向下游企业实现批量供货,同时还有润滑油粘指剂等多个高附加值的产品处于研发应用的关键时期,对流动周转资金的缺口相对较大。

  2、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故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若借款到期偿还时众立合成材料经营业绩发生不利变化,资金不够充足,公司将面临本次借款拖延归还或难以归还的风险。

  4、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与众立合成材料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结合众立合成材料实际需要分期提供借款,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股东,持有众立合成材料18.89%的股权,陈大魁先生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0%,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2019年末,公司对众立合成材料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2019年度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21,300万元,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董事陈健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众立合成材料解决其在业务发展、拓展市场等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促进众立合成材料稳步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股东,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上述财务资助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有助于众立合成材料满足其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促进众立合成材料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对其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众立合成材料的少数股东之一陈大魁先生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文件要求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将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新增“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将原“资产减值损失”中坏账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单独列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对于上述报表格式变更中简单合并与拆分的财务报表项目,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200.40万元后,于2010年12月6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6,809.60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151.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657.86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审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97,1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84.86元,扣除发行费用13,215,668.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6,784,315.91元。

  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2024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支出709.6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709.68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项目总支出98,495.8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80,713.5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782.25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4,747.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5,840.46万元,差异8,907.30万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201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16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58.63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89.77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08.67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1.11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4.60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7.22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6.11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58.86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5.17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028420;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2095、7333510182100022763;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905101201900024747。

  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为该项目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项账户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407002930011078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333510182100024971。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及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分别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专用账户,活期存款账户为: 1204070029300300179、1204070029300301879。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存入专户开立银行的定期户或通知存款户。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实施使用的情况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 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因系研发项目,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计划延期两年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2015年6月延期至2017年6月。

  2017年7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将募投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项目完成日期从2017年6月调整至2019年6月。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8年5月30日,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已归还13,940.00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 2011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3,789.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2013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金额为25,904.99万元。

  2、 2012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2012年8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首次出资投资款1,500.00万元。

  3、 2013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公司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17.26万元,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相应公司于2013年4月、5月分别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204070029300028420内1,500.00万元、17.26万元;

  (2)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250.00万元;

  (3)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

  4、 2013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21,123.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3,460.14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5、 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为:将项目实施内容调整为投资建成3条采用“三泡法五层共挤”生产工艺的高阻隔 PVDC 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1条采用“三泡法七层共挤”生产工艺的EVOH阻隔热收缩膜生产线,新增年产能3,000吨(制成品)。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3,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5,337.1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名称也将变更为“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金额为1,443.81万元。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用于“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其经济效益体现在总体效益之中,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注2: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故本年度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汪萍、陈银燕、俞毅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4,581.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416.17万元,同比增长78.6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9,935.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82,099.7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161,660.6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996,133.70元后,减去2018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27,173,381.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880,848.68元,加上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减少2,536,784.41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336,209.63元。

  同意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19年末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3,404,557.09元(含税),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6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七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80,000.00万元。

  公司董事陈健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借款的方式提供,该借款利息将按照年化6.5%计算,借款期限为自资金实际拨付之日起,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持有众立合成材料18.89%的股权,陈大魁先生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董事陈健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独立董事、监事会就《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公告》及《股东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致歉函》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改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13、15-18项共计16项议案以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向股东大会提交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6、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至2020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9、其他安排: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有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20年4月28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上述第12项、15项、第16项、第17项议案为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事项。

  注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四至十三项议案共计10项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0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0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522),拟参加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阿根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审计人员配备合理,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历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各项鉴证报告等均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的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监事会经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具有可行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1、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进行的现金管理措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各类融资活动进行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担保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财务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资助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财务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股东,将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向众立合成材料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相关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收回,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公司董事会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具有可行性。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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