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兆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3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经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3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4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关于提议增加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目前,欧菲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60,863,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0%。欧菲控股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0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9.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提案》;
10.审议《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亮黄舒欣王维妙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填,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1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3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电”)、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欧菲”)和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电子”)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具有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方式包括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司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公司同意为南昌光电、广州欧菲、微电子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内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1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以东、龙潭水渠以北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205,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学玻璃、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是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
2、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2日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神舟路7号
法定代表人:黄丽辉
注册资本:118,434.0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照相器材批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欧菲影像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
3、欧菲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六路以东、天祥大道以南
法定代表人:关赛新
注册资本:251,275.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生物识别技术及关键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财务数据:
■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改善流动资金状况,拓宽融资渠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2、本次交易不影响各子公司对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涉及设备迁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影响各子公司的生产及业务的正常开展。
鉴于公司对欧菲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欧菲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公司担保情况列示如下:
■
其中,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该项《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的协议尚未签署,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0-03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