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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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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珍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鸿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友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受让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所共同持有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3.076923%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税前)。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2、公司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19年4月17日完成股份回购事宜。在上述回购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成交均价为11.24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884,551.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回购行为。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15至2020年4月2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1,276,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10%。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1,273,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29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和列席(含通讯方式)本次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涂伟萍先生及谢晓尧先生分别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3,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70,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1.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8.7500%。

  本议案拟激励对象孙仲华、罗鸿桥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73,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拟激励对象孙仲华、罗鸿桥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73,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拟激励对象孙仲华、罗鸿桥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76,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鼎足、李志娟;

  3、结论性意见: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浩成先生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15: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   告编号:2020-04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和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3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0年4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日前六个月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4月2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2020年4月16日和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规模,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份998,019股。在不考虑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因素的前提下,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68,000,000股减少至167,001,981股,注册资本将从168,000,000元整减少至167,001,981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6月11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昌

  联系地址:广州市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

  联系电话:020-85532539

  电子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3、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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