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静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期末数、本期数比年初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分析: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增加且海外销售回款周期较长所致。
3、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期末未完工项目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设备预付款转在建工程所致。
6、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报表列报所致。
7、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报表列报所致。
8、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期末未交增值税及所得税较期初增加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导致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动所致。
10、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1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服务费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定期存款增加,本期利息收入增加,另本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理财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4、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营业外收款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买方信贷余额减少金额小于上年同期变动数,导致本期买方信贷拨备冲回金额减少所致。
18、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9、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导致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动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理财产品投资到期收回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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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6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7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静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7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7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童永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82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1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 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 变更日期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四)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四、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1882 公司简称:海天精工